文案:
文案一:
仙君,仙君,我知您是世上至高至尊之人,日月星云在您掌心。
即便被您杀死了一次,我仍敬重您。
但我也不想再爱您了。
您做您的仙君,我当我的皇帝。
我就是这样没志气,不思长生,只想逍遥快乐,过这露水幻电的凡人一生。
文案二:
岑云谏曾以为那个人轻若尘埃,微不足道。
直到几百年后,他才发现,四海九州,百世千秋,生来复去的万万亿人之中,再没有第二个澹台莲州。
内容标签: 强强,宫廷侯爵,情有独钟,仙侠修真,正剧
搜索关键词:主角:澹台莲州,岑云谏
一句话简介:分则各自为王,合则两败俱伤。
立意:人要学会爱自己。
VIP强推奖章:
因为一个救世的预言,昭国的王长子澹台莲州被昆仑剑宗带走,却一直无法入道,受尽冷眼,最终死于爱人之手。重生以后,澹台莲州选择了离开仙山,返回人间,在这旅途中,他结识了许多志同道合的伙伴,不经意间开创了一番乱世伟业。由此,故事围绕着主角重生这一蝴蝶翅膀,在仙魔人三界掀起了更甚狂风的深远影响。
本文节奏轻快,文笔优美细腻,文章结构紧密,草灰蛇线,伏笔深埋,层层揭露,引人入深。以类似春秋战国的背景结合修仙故事,有着独特的世界观设定,让人眼前为之一亮。主角人设善良仁恕,又洒脱不羁,很是讨人喜欢。本文弘扬了人定胜天的中心思想,表达了凡人虽微小,但团结起来亦有自己的力量的主题,积极向上。总而言之,是一篇不可多得的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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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楔子
这是关于一个凡人跟一位仙君的故事。
在故事的开端,凡人死了,死于仙君之手。
听上去好像有点贱——
凡人被仙君所杀,却并不恨仙君。
一切发生得很突然。
在此之前,凡人是仙君的伴侣,之所以不说是道侣,是因为他是个凡人。
昆仑剑宗里唯一的凡人。
人间界以修真界为尊,修真界又以昆仑剑宗为首,而在昆仑剑宗之中,仙君是万年难得一遇的绝世奇才。
他年不过三十,竟已修成仙道六境,被尊以仙君之名。
这样的人怎么会与一个凡人男子结为伴侣呢?
那得从一千年前说起。
一千年前,上一任仙君率领修真八百门派百万修士应战妖魔,最终仙君殒身,魔皇亦不知所踪。
昆仑大长老熬尽心血得一天喻:九百八十年后,某年某月某日某时辰,在某某地方出生的男孩之中,有一人将可终止仙魔戗乱,拯救苍生万物。
凡人正出生在这一天,暧昧不清地与预言相吻合。
他在七岁时被修士们带到昆仑,是来得最晚的一个。与他有相同遭遇的还有一百多个孩子。
其中就包括了仙君。
与他不同,仙君生于修真世家,自孕育起就被抱以期待,果然资质卓绝。
对了。
——当时仙君还不叫仙君。
孩子们一起被门派抚养教导,渐次开了灵窍,可修灵通法术,唯独他一个,长到十八,还是根木头,一窍不开。
与此同时,仙君已成了全山门上下众望所归的天道救世之子,短短十年,他的修为就臻至知虚境,天资之好比前几任的仙君有过之而无不及。
仙君这样的天才,凡人自然很是仰慕。
仙君虽然厉害,却从不恃才傲物,对他们这些一起长大的孩子仍有情谊,每次见到凡人,还会对他微微颔首,不像别人,都直接视他为空气。
他们的生日都是同一天,每到这时,仙君就会收到满屋的礼物,各种仙器灵草。
凡人连去都不敢去,他总是远远地看一眼。
有一年,仙君把礼物分出来给同年同月同日生的同门师兄弟。
连他这个小废物也被分了一件,是个莲花玉雕的发冠。
仙君道:“我记得你名字中有个莲字。”
凡人讶然:“是,没想到你竟然记得我名字。”
仙君还说:“我看你爱种莲,你侍弄的莲池很美。”
凡人羞赧。
他修真不成,只得在仙门里四处做点杂务。
凡人问:“这么多好东西,你为什么不自己留着呢?都送给别人了,你不心疼吗?”
仙君淡淡一笑,道:“我有一把剑就够了,我只修本身,不借能于外物法宝。”
全山上下,没有一个人说仙君不好。
他是个最虔诚的修道者。
从出生起,他就被耳提面命将来他要承担拯救苍生、斩妖除魔的职责,连一时一刻他都不能浪费,是以,他从不偷懒、不贪财、不沾酒色,没有任何其他的兴趣爱好,除了修炼就是修炼。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对待众人,无论修为如何他都一视同仁,毫无好恶。
其实有时凡人会想,大抵仙君不是一视同仁,而是对他来说,其他人不管修为高低,都不如他。
仙君就像是个半神一样,慈悲怜悯地垂眸俯视这人世万物。
但即便是这样的仙君,曾经也弱小过。
就在他们十八岁那年。
那会儿凡人正考虑着辞出师门,回老家去,不必再在仙门日日遭人白眼。
可就在这时,一次外出中,仙君遭妖魔伏击,寡不敌众,被救下来时已只剩半口气。妖魔意欲置他于死地,用了极恶毒的死咒。
大长老们用尽办法,仍无法解除。
凡人想到他曾经在藏书阁中看到过一个极其离谱的仙法,名曰“噬心劫”,说是仙法,其实更像是契约。
施法过程很可怕。
施术者得将被施术者的灵器扎在自己心上,若仙法成功则不死,而是将自己的一半命数送给对方;若仙法失败则施术者死。
还有诸多麻烦。
譬如,施术者得是真心爱被施术者,且不能是一般的爱,还得是可抵死愿的深爱。
而最离奇的是,一旦术成,并非施术者控制被施术者。
相反,从此施术者的生杀权予就捏在了被施术者的手中,轻一动念,即可置之死地。
昔日,凡人读在此处时,还以为读错,反复读好多遍,确认没读错。
他摇头晃脑地嘲笑道:“哈哈哈,何等傻子会施展此等法术?”
没想到会是自己。
当时确实无计可施。
凡人与掌门说了自己的想法。
众人纷纷表示不认可:
“别人提出来的也就罢了,他?一个废物!他懂什么?怎么可信?”
“那册竹简都没落款,说不定是谁写着玩儿的呢?”
“一剑扎心,岂不是当场送命?”
“噤声。”
白须白发的掌门说:“这不是玩闹之术,确是上古禁术。”
凡人跪坐着,深深地对掌门伏身叩首:
“我是这仙门上下灵力最低之人,我死不足惜。倘若失败,也只我死,何妨一试?”
没想到凡人竟然以他微不可察的灵力施术成功,他昏了三天,再醒过来,仙君正坐在他的床边。
仙君熬过此劫,死里逃生,修为大涨。
孤高的仙君低下高贵的头颅,对他弯腰俯首,道:“谢谢。”
凡人这辈子没体验过这种待遇,他面红耳赤,不知所措,干笑道:“啊,我是为了天下苍生……”
仙君目不转睛地凝视着他,道:“噬心劫是禁术,原来你爱我吗?”
凡人脸更红了,支支吾吾。
仙君问:“你救我一命,想要什么报答?”
凡人想了好久,小心翼翼又胆大包天地说:“我想,能留在你身边,每日你与我说一句话就好。”
仙君道:“你这是想与我结为道侣吗?”
凡人脸更红:“我道行浅薄,可称不上是道侣。”
仙君答:“无妨。”
然后仙君与他结为伴侣,甚至隆重举办婚礼。
凡人没想到会这样,他受宠若惊,所有人都说他配不上,说他挟恩求报。
没有人祝福他们。
他也知道他配不上,但他想:他本来就是个凡人,自私卑劣有什么错吗?
他顶多私藏仙君十年。
没错,他只打算在仙君身边待十年。
毕竟凡人跟修真者不同,修真者可以通过仙草与修炼来延年益寿,寿命可长达数百岁,凡人至多活个百年,但他估计到了三十岁,他们两人的相貌的年龄差就会越来越大。
他准备三十岁就下山去,与人世间的凡人一起过普通生活。
婚后。
仙君在自己的洞府下了一个重阵,另辟出一块福地洞天,供凡人居住。
仙君手把手教他最上乘的功法,寻天材地宝给他进补,用极品灵玉铸一张床,就放在全山门最好的灵脉上,让他夜夜睡在上头。
凡人想:这就算真是块石头,估计都能成精了。
但十年下来,凡人仍然只是个凡人。
凡人同仙君说:“别再把那些宝贝用在我身上了,都糟蹋了,换成给别人,估计都能喂出个金丹了吧?”
仙君道:“不浪费,本来就是给我的,师长们觉得我需要,其实我不需要,正好给你用。”
这时,仙君总会凝望他的脸,轻轻抚摩,道:“起码让你的容颜停驻了。”
凡人老是会被撩得脸红。
他们成亲那一日。
原本,凡人都做好了独守空房的准备,他想:仙君为了报恩跟他结为伴侣已经仁至义尽。
要知道,就算是在修真界也讲究人伦,修道者多数是强强联姻,男修者与女修者多是看对方的修为和灵根结婚,前提就是能生孩子。
他一个男的,凡人,他又不能生。
仙君只是给他一个名分而已。
有名分就好了,人要知足。
仙君进了房间,挥挥袖子,熄了火烛,道:“该睡了。”
凡人说:“好。”
然后仙君摸上了他的床,他以为仙君是要跟他睡一张床,还往边上挪了挪,让出可供一个人睡觉的位置。
仙君停顿了下,接着压了上来,问他:“不愿意跟我双修吗?”
燥热瞬间从他的头顶灌到了脚尖,他傻了:“啊?”
仙君在黑暗中寻他的嘴唇,轻吻一下,温柔幽徐地哄:“我给你十息时间,你若不说不愿意,我便当你是愿意的了。”
凡人……凡人自是愿意的。
看上去清冷的仙君在榻上可一点也不冷淡,起初虽生疏但有热情,而后日渐技巧娴熟。
更别说他都会用上双修之法,每次都会输出涓涓灵力,淌遍他浑身经脉,委实妙不可言。
凡人从不用出去,他就在这片小天地里宅了十年,莳花弄草,偃仰啸歌,倾听万籁,打发时光。
他不由得得寸进尺,心生妄念,他想:他的容貌未老,要么,等老相始显时再离开吧?
他与仙君说不上两情相悦,起码是相敬如宾。
然后凡人被妖魔抓了。
大妖同仙君说:“你的道侣在我们手中,若想保他性命,拿我弟弟来换。”
他的弟弟是一位魔将。
凡人觉得自己哪配啊?
哇,把魔将放回去,那岂不是后患无穷?得害死多少人?
但还没等他说话。
仙君先表态了。
凡人没见到仙君。
他只在传音镜中听见了仙君,依然是那样清冷淡漠的声音。
“我不可能拿一个魔将去换一个凡人。
“与其叫他落入妖魔手中,被你们折磨得生不如死,甚至堕入魔道,不如我现在就杀了他。”
凡人甚至能想象出仙君的模样。
峨冠博带,乘风披月,高居云端。
那一刹那,世界空寂。
凡人仿佛听见轻微的“砰”的一声。
他的心脏被捏碎了。
如此。
凡人死了。
接着。
他重生了。
第一卷 凤还兮
第2章
“咣——”
幽远轻忽的钟声响起,凡人醒过来,有人在推他。
金乌半沉,玫紫橘黄的霞光缓缓地流入西天边。
青峰谷壑之中,他枕在一帘紫藤萝花幕下。
玲珑秀致的花影光纱罩在他身上,伴随微风轻轻摇曳。
唦唦、唦唦。
“醒醒,小宝,醒醒。”
正好一片光斑跳进他的瞳眸里,让他眯了眯眼睛,看见身边影影绰绰有一个雪衣男子。
“还睡呢?”男人俯身下来,在他的额边落下一吻,温柔而爱怜,笑说,“你倒是睡得香,一睡一晌午,发生了这么大的事也吵不醒你。”
凡人定睛一看。
这可不就是仙君?他的伴侣。
上一刻,他才被仙君杀了,无惜他一死。
这一刻,却言笑晏晏地出现在他面前,待他无边温柔。
凡人只觉得脑子涨得厉害,转不动,懵愣愣的,仿佛许久不用都生锈了。
他甚至还认真想了下自己是谁。
凡人哑声问:“发生什么大事了?”
仙君指了下天:“你看。”
他起身拨开花帘,仰头望去。
太阳还未落下,穹宇上却有群星明亮。
白日星现。
此乃大妖出世的征兆。
凡人呆呆地“哎哟”了一声。
仙君低笑:“掌门都已经召集大家商量完了,山也巡完,你才终于睡醒了。”
凡人很看得开:“我去了也没用啊,再说了,这不是天塌下来都有你顶着吗?仙君尊上。”
仙君怔住:“你怎么这就称呼我为‘仙君’了?
“天山论道后日才开,我也不一定必当上‘仙君’。
“等到了那里你可不能这样提前称呼我。”
凡人点头。
“仙君”不是仙君的名字。
“仙君”是修真界的至高至尊的称谓。
各方约定俗成每一百年开一次天山论道。
不只是在昆仑。
蓬莱、蜀山、姑射、方丈,九山八海四洲。
剑修、佛修、符修、器修,天下诸方修士。
齐聚一处,决出新一任的仙君人选。
以统帅修真界。
不只要比道术法力,还得比行兵布阵,考验心性道德。
足要花上整整一年的时间。
若无人可服众,宁可空着,也绝不强行选一个人。
原来这时候是仙君当上仙君之前。
凡人闭嘴。
可他记得仙君当上仙君已经好长时日了,得有十年了吧?
头又开始疼了。
他好像睡了很久很久,眇然之间,连仙君本名叫什么都不记得了。
叫什么来着?
真奇怪。
最奇怪的是,他清楚地记得自己被仙君给杀了。
哦,对了,他被仙君给杀了呢。
怎么又活了?
凡人懵怔,低头看看自己的手。
仙君正站在他面前,看他突然伸手到自己面前,也是不解,想了想,握住他的指尖,弯腰下去,轻轻亲了一下他的手心。
痒丝丝的。
凡人更傻眼了。
他抬起头,仙君也在看着他,像是在用眼神说:不正是想要我亲你吗?
凡人只得岔开话题,诚心诚意地问:“那妖怪抓到了吗?”
仙君仍握着他的手轻捏把玩,道:“没有,连影都没发现,既来之则安之吧。这些年,愈发地乱了。”
凡人恍惚,不知今夕何夕。
仙君已牵着他的手,步入室中。
玉地银阶,明珠映光,琉瓦生辉。
翠罗轻帐,帐角悬铃,叮当作响。
仙君是昆仑剑宗的山之骄子,他一直就在最好的仙山洞府居住修炼。
凡人就不同了。
他依稀记得,自己刚进山的时候还能跟其他孩子一起住个大通铺,但到了后来十二三岁,旁人都开窍了,唯独他实在不开窍,连个要他干活儿的地方都没有,最后推来推去,被打发去后山最荒芜的地方住个破茅草屋,负责种植草药。
那时说起来可真苦,他每日都要去灵泉挑三趟水,沉重的担子要把他的肩膀压得低低的,还得锄田、拔草,各种繁芜丛杂的脏活儿累活儿。
但他其实挺喜欢这份工作,因为只有他自己,每天唱着歌儿去,唱着歌儿回,在路上与松鼠、鸟雀说说话,倒也不觉得寂寞。
就是穷,一件弟子服穿到袖口泛白,破了许多洞,反正他闲来无事,在上面绣了莲花补洞,被其他师兄弟瞧见了,还嘲笑了一番他,说他正因如此才修道不成云云。
仙君见了,却说:“我觉得绣得很好,栩栩如生,你的手可真巧。”
凡人听见,红了耳朵,悄悄把手藏进袖子里,他天天干粗活儿,手粗糙得很。
与仙君结为伴侣以后,他才总算过上了吃穿不愁的日子。
这会儿他们成亲才两年,他的手没养得细多少,被仙君捏着手指亲吻时,他总觉得不好意思。
迷迷糊糊地,他就被仙君揽着腰上了榻。
凡人没拒绝。
他回忆了一下他们这一日有没有欢好。
记不起来,他们成亲的十二年间太多了。
只是在被剥开衣襟时,他一脸迷茫地问:“明日你不是就要出发去天山论道,今晚还要吗?”
仙君低头,吻在他的肩头。
说甚么双修。
他就没有灵力,何来的双修?单修罢了。
每回仙君把灵力输入他身体里,没一会儿都散完了。
暖融融,舒服是极舒服。
他闭着目,自觉像一叶小舟,在池子上轻轻漾,烈日把池水晒得一团滚烫。
汗滴莲叶,啪嗒啪嗒。
以前他是爱仙君,被怎么摆弄都接受。
今儿走了神想:他这算什么?随意亵玩的小宠物吗?
说实话。
他不恨仙君。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不恨,可就是没有痛彻心扉的恨意。
他甚至还能站在以大局为重的立场上为仙君想一想,换作他在仙君的立场上,必定也会那样做。
他敬重仙君杀伐果断。
可是,可是……
不能先问他一句吗?
他自欺欺人十二年,临到死了,才发现自己在他所爱的人心里大抵只是个东西。
说扔就扔了。
仙君时常爱唤他“小宝”,他还觉得甜情蜜意。
宝贝,宝贝,什么是宝贝,拿在手上随意亵玩的叫作宝贝。
仔细想下,要是仙君跟别人结为道侣,怕是谁都做不到他这样卑微。
连他自己也在漫长的岁月中觉得自己低入尘埃,如奉神一般侍候仙君,死了一次才觉得自轻自贱。
很疼啊。
真的很疼很疼。
感觉像被反复凌迟了几百年那样疼。
谁都瞧不上他的命。
他所爱的人也瞧不上。
本来就是他一厢情愿。
巴巴地献给人家,只是个笑话而已。
那就只能由他自己把这条命捡起来,拍拂灰尘,珍藏起来。
“怎的哭了?”仙君与他十指相扣,不停地吻他,“是不是又有人跟你说闲话了?你别听那些人瞎说,我就是当上仙君也不会换其他伴侣。不用担心。”
凡人颤颤啜泣:“你还是换一个吧。”
仙君以为他说着玩儿,笑说:“不换。”
弱者的抗拒,在强者的眼里不过是另一种可爱。
仙君以为他是难过哭的。
倒不是。
就是被草哭的。
罢了。
仙君搂着他问:“我若当上仙君,你觉得取什么尊号为好?”
这个问题,他已经被问过一遍了。
那次,仙君带他一起去了天山论道,结果不过是被剑宗以外的人也羞辱了一圈,这些个修神通法术的高人,哪个能正眼看凡人?
他还是一样地回答:“世有九重天。
“八方之天,另加中央之钧天,要是你做了仙君,就叫‘钧天仙君’,怎样?”
“钧天,钧天。”
仙君迭声轻念,称赞:“好,真好。”
谁让他因为不能修真,而有大把时间,所以把昆仑剑宗的书阁里面所有闲书杂书全看完了呢?
凡人想。
他被折腾得累极,一觉睡到翌日天亮。
一忽儿梦见死了,一忽儿梦见活了。
今日要启程去天山,有许多事要办,仙君忙碌地来去,还到了许多弟子,皆是门派中的精英,等着跟仙君一起去天山见世面呢。
凡人跟在边上,想找个机会与他说话,边上人见了,窃笑私语。
“我有话要跟你说。”
“这会儿很忙,乖点,得闲了我再跟你说话。”
“一刻钟就成,不然就半刻。”
“什么事?不如与我直说。”
仙君盯着他,还有许多人也盯着他。
凡人直说:“我不想去天山了。”
仙君先是皱眉,后又松开,眼底的神色不悦,片刻后闷声道:“……也行。你不想去就不去吧。”
“还有……”凡人还想说话,仙君不想听,转身,闷闷不乐地拂袖而去。
袖风吹在凡人脸上,好似扇了他一巴掌,骂他不识抬举。
他挠挠鼻子,感觉摸到了无形的灰。
他低声喃喃自语:“算了,本来还想与你道别。既然如此就算了。
“反正,等你回来以后也就知道了。
“对你来说,也无所谓吧……”
仙君一走。
他就听见几个面生的小弟子说:“那就是咱们剑宗唯一的凡人啊?”
“这个凡人跟在大师兄身边就好像一只跟脚狗。哈哈。”
“大师兄愿意带一个凡人去天山他还不去?别人想去还没的去呢。”
“大概知道自己只是个凡人很丢人吧。”
“本来他就是靠挟恩求报才能做大师兄的道侣嘛,真是卑鄙无耻。”
昆仑剑宗的人启程腾云而去。
凡人仰着头看,脖子都仰酸了。
直至再看不见。
凡人回住处,简单收拾了下行李,带了十天的水跟干粮——再多的,他也背不动。
只背着个小包袱,凡人往山门去。
一路上还碰见了好几个回山的弟子,路过时都会瞥他一眼。
“这不是凡人吗?”
“凡人你去哪儿?”
“不是反悔了想去追大师兄吧?”
“欸,凡人!跟你说话呢!”
凡人一言不发。
他不回答,也没人追着他问,没人真的关心他。
他觉得自己脚步轻快。
天快黑时,终于到了山门处。
“你是谁?”看门的弟子迷惑地打量他,想起来了,“噢,你是那个凡人。
“你没事跑这里来干什么?”
凡人站在那,沉默得像是蒙着一层薄薄的灰。
他的头顶上有一盏灯,忽地灯芯爆了个火花,叫这一簇光突然亮了一亮。
“凡人、凡人、凡人。”
真烦人。
他往前踏了一步,走到光中,一递一声地道:
“我不叫凡人,我有名字。”
这个大家都不关心他的姓名、仿佛没有颜色的凡人抬起头,让看门弟子狠狠一怔,因为发现他生有一张极美的脸,被美得慑住魂魄了般。
方才他低着头时还以为他在郁郁寡欢,如今抬了脸才发现他原来是在笑。
微微一笑。
恰似云开天霁,清风朗月。
开始有了颜色。
他说:“我不叫凡人。
“我叫澹台莲州。
“我来辞出仙门。
“今日,此刻。”
第3章
是了。
凡人是个有名有姓的人。
尽管除了他自己,仙门上下无人在乎。
他叫澹台莲州。
今年二十岁,七岁入仙门,平生从未作恶,亦无能力斩妖除魔,是这昆仑之中格格不入的一个凡人。
看门弟子已从惊艳中拔回心神,毕竟见多识广,不至于大惊小怪。
一边想着:生得这样美,难怪天之骄子的大师兄竟然对他以身相许了,以往竟然没注意到过。
一边说:“辞出仙门?你怎么能擅自无故辞出仙门?”
澹台莲州抬手整袖,他不是没料到会是这样的场面,淡然道:“我一直没有开灵窍,从未被录入在昆仑弟子的名簿上,不用特地去消名。”
看门弟子还是摇头:“那也不成,你是大师兄的人,他准你走了?”
看,人人都觉得他是个东西,认为他属于仙君。
澹台莲州:“我不是谁的人,我是我自己,我想走用不着别人的允许。”
他的一双眼眸生得尤其漂亮,瞳子黑如浓墨,却又透亮澄澈,并不会过于明亮,而是像夜里的月光,皎洁温柔。
即便眼下被再三阻挠,他也不骄不躁、不卑不亢,姿态语气雍容和缓,哪像是那个如影子般的澹台莲州,委实让人刮目相看。
看门弟子仍然不肯开门放他走:“你且等等,我还得先禀过掌门。”
澹台莲州:“好,那我等一等。”
他将蓑衣往地上一铺,席地而坐。
反正闲而无事,还拿出个陶埙自娱自乐地吹奏起来。
陶埙是他自己做的,曲子是他自己编的。
其实不是他在这两年编的音乐,刚同仙君成亲的头两年他还没对修真死心来着,白天修炼,晚上双修,又练了五年还是不成,不得已放弃。
之后,日日待在洞府,还不得找点事做?
长日寂寥,他制琴、制箫、制笛、制箜篌……一石一丝,一花一叶,能发出点声音的物件他都搜罗了一遍,看看能不能制成乐器。
他编曲子也不循规则,随心所欲,想到哪儿编到哪儿。
有一段好时光里,他与仙君时常琴瑟和鸣,倒也自在。
半支曲子的工夫,有人来了。
不是掌门,是三个小孩。
为首的是一个看上起不过八九岁大的小女孩,不足澹台莲州腰际高。
她穿着昆仑仙门的青色衣裳,红丝绳绑住双丫鬟,生得粉雕玉琢,可就是这么个小孩,也能腾云驾雾,是昆仑的正式弟子。
孩子们飞奔至他面前,团团围住他,一边一个拉住他的衣角,奶声奶气地问:“澹台哥哥,我听人说你要走了?你怎么要走了?怎么也不与我说一声。”
过了十年,他都把这些孩子给忘了,或者说,这些孩子把他给忘了。
曾经有过一段时间,他还挺受这些刚进仙门的孩子的喜欢。
大抵因为他是个凡人,身上还带点烟火气,这些还在换乳齿的孩子们仍记得尘世间的父母,私下总爱找他玩,看他编草,听他唱歌、讲民间故事,午后躺在他的怀里晒太阳睡觉,在梦里喃喃呓语:“娘亲……爹爹……”
教习他们的师父抓住一次罚一次,都拦不住他们来找自己,最后黑着脸来警告他:“你自己不思进取便罢了,没的带坏了这些前程无量的孩子!他们与你不一样,不是不可雕的朽木。”
澹台莲州只得好声好气地赔笑道歉。
转了身,再等孩子们来找他玩时,他苦口婆心地督促要好好修炼,还能指点两句。
孩子们的修炼进度好,师父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并不严苛阻拦他们,毕竟几个小孩跟小猫儿似的,管也管不住,一个错眼就溜不见了。
可等孩子们渐渐长大,自然而然地与他走远了。
譬如他面前的这个小女孩,大名江岚,等她长大,她将会是这一辈中最被寄予厚望的弟子。
再过两年,他就会亲耳听见她说:“以前我是把他当成我的半个父母兄长,但我如今已坚定道心,那就得斩断尘缘,哪还能再留恋凡尘。”
他没说什么,只是默默地走开了。
其他孩子也是如此。
自那以后,后来新入门的小孩子被他的乐声引来,他要么直接起身走人,要么至多攀谈一两句话。
不咸不淡。止于礼仪。
他再也没有跟哪个孩子要好过了。
难得被孩子们黏着,他还挺怀念的,谁能讨厌乖巧可爱的小孩子呢?
澹台莲州摸摸小女孩的头顶,说:“忘了与你说。那我现在告诉你了,我要离开昆仑了。”
小女孩泪盈于睫地问他:“哥哥,你为什么要走?不走好不好?”
澹台莲州柔软却笃定地回:“我想走。”
他想到后来发生的事,生气地故意揉了下小女孩的头发,揉乱了些,小女孩却一点也不恼,依然用依恋的目光望着他,像是看着自己的兄长。
他想:
人世间本该这样,吃饭讲究七分饱,与人相处或许也是。
停在尚算美好的时光,将来想起这段缘分也不算虚妄。
澹台莲州想了想,把陶埙递给小女孩,温温柔柔地说:“送你了。”
又赠其他两个孩子别的礼物,三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觉得对方拿到的玩意儿更好,嘟起小嘴。
原本应该是在六年后,小女孩长大,正式被授剑时,他惦念着浮萍般的些许情谊,悄悄送了这个陶埙给她作贺礼,混在许多礼物里,并不起眼。
不过,没见她用过,他也从来没听见过昆仑山上响起陶埙的声音。
小女孩为了接住陶埙,不得不松开拉他衣角的手,不知所措地用两只小手一起捧着陶埙。
澹台莲州蹲下来,亦兄亦父似的,期许地凝视她:“以后要勤加修炼,你天资非凡,以后会是剑修翘楚。”
小女孩似懂非懂,犹豫地点了下头。
“看来你去意已决。”
背后,一个苍老的男声响起。
澹台莲州转身看去,白须白发的老者不知在边上站了多久。
他站在一棵静默无声的参天老树旁边,老树的树冠茂密阴郁,遮天蔽日。
澹台莲州作揖:“见过掌门。”
老者看上去已经很老很老了,满脸皱纹,瘦骨嶙峋,唯有一双眼睛,仍然像年轻人一样矍铄明亮,总是笑着。
澹台莲州走到掌门的身边,重新深深地作了一揖,诚挚地说:“请容许我辞出山门,从今往后做个凡人。”
掌门不置可否:“你特意选在他去天山论道的时候离开吗?”
“是。”澹台莲州坦然承认,“等他当上仙君后,我更不配做他的伴侣。
“您当初不就不同意我与他成亲吗?”
当时掌门还怀疑他救活仙君用的噬心劫是不是有副作用,或许是附带绑定情蛊之类的,才会让昆仑最有才望的弟子竟然义无反顾地要跟一个废物成亲。
反复检查,的确没有。
那会儿说难听话的人可多了。
“他救你一命不假,你给他金银宝器不行吗?他只是个不能修真的凡人!”
“那个凡人还是个男的,你要跟他结为道侣?滑天下之大稽!”
“就他?他只是赶在了大家前头,钦慕大师兄的人那么多,我也愿意为大师兄去死啊!”
“是!换作是我,才不会逼迫大师兄与我成亲,他也不想想自己配不配。”
正如仙君在修剑上一心无骛一样,他是个决定了就会一意孤行做到底的人。
没人能改变他的决定,包括掌门。
纷纷扰扰中,掌门一直保持沉默,只问了他一次:“你可想好了?”
他跪在地上,深深地伏身:“是。”
掌门似笑非笑地跟身边的长老说:“你看看,这就是年轻人,还能义无反顾地为爱情一而再再而三地做傻事。
“总得有这么一遭,不如随他们去吧。”
之后,便算默认了他们的婚事。
直到现在。
就像当初问他是否决意要成亲一样,掌门还是问他:“你可想好了?”
不同的是,这一次,他没下跪,而是站在掌门面前,答:“是。”
掌门低下头,从袖子里掏了掏,掏出一串木珠,看不出脸色,说:“拿着。
“此去山高水长,路途遥远,妖魔丛生,可不好走。
“一路小心。莲州。
“可别在半路上就销声匿迹了。”
澹台莲州笑了。
这是在吓唬他吗?是,他是一个身无灵力的凡人,离开了昆仑的庇佑,必须自己面对危险。但不知为什么,他竟然一点都不怕。
不是有信心。
他只是想,就算死了,那也是他自己选的。
不是别人帮他选的。
他毫不客气地接过掌门送的临别赠礼。
昆仑掌门送的绝对是宝贝啊。
以后等他老了,还能拿出来给膝下孩童吹嘘一番吧?
他揣好珠串。
一作揖。
“谢谢掌门的礼物,也谢谢您这些年来对我的养育之恩。”
二作揖。
“我这一去,以后怕是再见不着了。
“愿您仙寿齐天,得成大道。”
再直起身。
澹台莲州直视着掌门,潇洒轻快地说:
“不过,我想,关于我,您大抵是多虑了。
“我本就无人问津,又何谈销声匿迹。”
说完。
澹台莲州最后一次作揖,行足礼数,转身而去。
他幼时初进山门,第一次见掌门时,就像是现在这样,对掌门三揖身。
转眼这么多年过去了。
掌门看着他的背影逐渐消失在密林山路中。
澹台莲州连再等一天,明日再走都等不及。
这时。
一只碧荧蓝闪的蝴蝶蹁跹飞至掌门的身边,他伸出手,蝴蝶停在他指尖的一瞬间幻化成一封信:
掌门 亲启
白日星现之妖还没找到,昆仑附近恐有危险,吾妻澹台莲州生性活泼好动,万望掌门叮嘱他老实在家,不要四处乱走动。
云谏 留笔
掌门抬手一挥。
信蝶不点自燃,化作光芒齑粉,散在空中,消失不见。
第4章
十天后。
澹台莲州立于一座百丈孤崖之上,此处高险陡峭,狂风大作,他的身子却丝毫不晃,如被牢牢钉住。
他的脚下是翠屏伏地一般的树林,有野兽经过,林鸟惊飞一片,朝北而去。
而在北边,云蒸雾绕、凝雪晶莹的昆仑仙山已经愈发渺远了。
澹台莲州没有法力,无法腾云驾雾、御剑飞行,只能用一双脚往前走。
他每天走半日,日行多则百里,少则五六十里,依天气与心情而定。
他并不紧迫。
即便如此,这个脚程与普通人而言也堪比神速。
都是当年在后山挑水练出来的。
出发时带的干粮吃完了,他今天得自己找吃的。
是以爬到高处,先俯瞰一下附近的地貌。
这时。
澹台莲州发现远处有个人影若影若现。
他吃过不少仙丹灵药,虽说对法力毫无增益,但起码使他耳聪目明。
他定睛看去,发现,那是一个拄着拐杖、步履蹒跚的老妇人。
老妇人满头霜发、衣着褴褛,显然是个凡人。
老妪张氏感觉自己已经快走不动,胸口胀得厉害,喘不上气,脚底估计也已经血肉模糊,疼到麻木。
但她还是不停地、不停地往前走,像一只快要死去还不知疲倦的老黄牛,背后有什么在驱赶着她似的。
她仰起头,从树冠之间的缝隙间,可以看见崔崒刺云天的山峰。
自她还年幼时,她的娘就抱着她,指着那座山,告诉她那里住着仙人。
仙人神通广大。
仙人长生不老。
仙人无所不能……
仙人,仙人……真的有仙人吗?她活了六十年从没有见过仙人。
听说那些给得起昂贵贡品的大城池会有仙人襄助,像她所住的小村子哪给得起?所以他们只能退而求其次,按时给童男童女,喂饱妖怪,以免妖怪到他们村子里来随便吃人。
最近,妖怪又开始骚动。
这一次,抓阄轮到了她的小孙女。
她舍不得啊。
即使这不是她的亲孙女,她中年丧夫,晚年丧子,觉得活得没什么盼头时,从河里捡到这个被人丢掉的小孩子。
她没本事,就是操劳到指甲都在土里刨烂了,还是没让这孩子吃饱过一顿饭。
不过好赖孩子是被她养活了,养得瘦瘦小小,晒得黝黑,像是颗淌油的小黑豆子。
可在她眼里还是个顶可爱的小娃娃。
她的小孙女今年才六岁,还不足麦子高,却知道跟在奶奶的脚边帮着干活儿,特别孝顺懂事,就是摘到一棵野菜都要揣在兜里,巴巴地带回来要给她吃。
这样乖的好孩子,她不忍心就这样被人送去给妖怪吃了。
她的日子已经没有盼头了,可是这孩子,一天福都没享过,哪能去死呢?
所以,她自己偷偷来了,临走前跟隔壁的王婶说了。
王婶抹着眼泪答应了她的请求。
她想让她的小孙女活着,给个猫猫狗狗饭,胡乱养着,能长大就成,长大了忘了她这个奶奶也成。
窸窸窣窣,窸窸窣窣。
她的背后有什么东西出现了。
是妖怪吗?
她先前见过一次被妖怪吃掉的人,妖怪嫌弃他的其他部位不好吃,只把那人的脑子跟内脏挖出来吃了。
她的双腿打起颤来。
死到临头,她还是怕,谁能不怕?
她拼了命地往前跑,可还是被追着她的东西赶了上来,一把把她扑住。
一声高高的、亮亮的童声:“奶奶!”
她一转头,惊住了,追她的东西不是别的,竟然是她的小孙女。
这孩子连双鞋子都没有,光着小脚丫,也走得满脚是血了。
小孙女跳起来,扑进她的怀里,她被撞得一个踉跄,眼泪也涌出来,气极怒骂:“你怎么来了?谁送你来的!他们怎么说话不算数!”
小孙女抱住她:“他们说奶奶要死掉了。
“我不准奶奶死掉,我不要,我不要,奶奶,你不要死,唔哇哇哇哇~”
孩子哪管别的,找到奶奶,扯着嗓子就大声哭号起来。
老妇人先是紧紧地抱住她,怕她摔在地上,回过神来以后有打她:“哭?还哭,不准哭!你怎么这么不听话呢?
“奶奶不是跟你说山里有吃小孩的妖怪吗?你还敢跟过来?”
小孙女噙着泪,点点头说:“我怕的。
“但我,但我好想奶奶。
“我哪不听话?不是奶奶说,我要一直紧紧跟在奶奶身边才对吗?”
老妇人把她放下来,泪流满面地赶她走:“去,去,快回去,快回去呀。”
小孙女拉住她不放:“我怕,奶奶,我怕,你带我回去。”
老妇人泪流满面:“奶奶回不去了呀,囡囡乖好不好?囡囡自己回家。”
她急得又打了小孙女好几下:“你听不听话?听不听话?”
越打孩子哭得越厉害。
惊到了周围的鸟兽。
突然,大地“嗡嗡”震动。
纵是老妇人再耳聋眼花也明白过来,这是妖怪出现了。
一个小孩子独个儿能往哪儿跑?她只得牵起自己的小孙女赶紧逃。
但她老了,实在是跑不动,没几步路,就变成了小孙女拉着她跑。
老妇人老泪纵横,视线早已模糊,道:“别拉奶奶,你自己跑吧!跑!往那座山跑,那里有仙人。”
小孙女却怎么也不肯,死活不肯放手,唤她:“奶奶,奶奶,我要奶奶。”
她被绊了一脚,跌倒在地,腿被扎到,一阵剧痛,小孙女还紧紧抓着她的手腕拉扯她:“奶奶,快起来,快走呀。”
她用最后一点力气,撇开孙女,说:“别管奶奶了,你听话,你自己跑啊!”
伴随着树木折断坍塌的巨响,两人抬起头来,看见一个庞然大物从树林间昂起头。
它的脑袋是三角形的,碧绿色的眼睛里挤满了密密麻麻的瞳孔,各自忙碌转动,其中一个瞳孔照见了她们这对祖孙。
霎时间,所有瞳孔齐刷刷地望向她们!
怪物嘴角拼了命似的往两边咧去,要咧到额头上去似的,“咴咴”地笑起来,声音竟然还有点似小儿啼哭,十分诡异,叫人毛骨悚然。
老妇人跟小女孩哪见过这样可怕的怪物,早已吓得浑身僵直,无法动弹。
小孙女两腿一软,跌坐在地。
怪物挪移过来,影子庞大。
老妇人爬过去,把小孙女搂过来,遮住她的眼睛:“别看,囡囡。”
小孙女团在她的怀里瑟瑟发抖。
她紧紧地抱住小孙女,弯下腰,双臂颤抖。
她想:她们怕是都得死。
仙人啊仙人,这世上真的有仙人吗?
若是真的有的话,她已经这样虔诚地祈祷了,为什么仙人却不肯出现呢?
她的小孙女做错了什么呢?她只是个乖巧的好孩子啊。
大概,这就是她们的命吧。
她认命地慢慢低下头去,却在这时,泪水模糊的眼角仿佛看见被风卷起的青衫衣袂。
她怔怔地再次抬起头。
她看见一个背影,一个男子不知何时出现的,身材颀长清瘦,似一棵松柏,风吹不动。
光自头顶照下来。
他的身影被描了一层金边,刺目极了。
他的手上拿着一柄剑——不,可能这都不能被称作是剑。
只配叫这为铁片,它看上去只是一块细长锋利的双刃铁片。
那样简陋。
这柄“剑”连剑鞘都没有,在一端胡乱用一块布缠了缠方便抓住。
但这就是剑。
澹台莲州的剑。
他不得仙法,未开灵窍,并不能像其他弟子一样被授灵剑。
这柄剑是他们一干孩子刚进山门不久时同门送给他们耍着玩儿的,练习用的罢了。
凡石俗铁所制,与别人的仙剑相比不堪一击。
只有凡人澹台莲州觉得无比珍贵。
不仅是因为这是他唯一的剑,更是他区区一介凡人却尝试以剑破道的痴心妄想。
一百剑不够就一千剑,一千剑不够就一万剑,一万剑不够就十万剑!
那时他想,只要他练得够多,总有一天他也能开了灵窍。
第一年,虎口流血结痂,磨出厚厚的老茧。
第五年,他的轻轻一剑,可把木柴劈成千万根丝。
第十年,一块双人合抱的坚石,也不过一剑成碎片。
第二十年,他还从山水中悟出了一套自创的剑术。
除了仙君会由衷地赞他的剑术灵妙,他从未向别人展示过。
没有意义。
略通丁点法术的仙童都能轻易地做到他需要五年、十年才能达成的境界。
仙凡之别比天与地更远。
他无论如何也练不出来,一度自暴自弃。
澹台莲州抬起头。
眼前这个怪物看上去形态可怕,其实只是个无甚法力的小怪罢了。
此时此刻。
世上的嘈杂都消失了,他的心中无惊无惧,眸里无星无月,似乎能听见自己的心脏在平缓安宁地跳动着。
扑通。扑通。扑通。
无数个练剑的时刻走光灯般浮现在他的脑海。
清晨、夜晚、酷夏、雪天、溪涧、山谷……
每一剑他都要拼尽全力,想着,再一剑,再练一剑,说不定下一剑他就能够悟道了。
他究竟练了多少剑呢?
一万剑?十万剑?
早就数不清了。
练了那么多,却从未用过哪怕一剑。
在这生死交睫的刹那,澹台莲州心如明镜,毫无尘埃。
腥风拂面亦岿然不动。
他的手上似乎没有剑,轻飘飘的,毫无刻意。
剑芒顺着风流过。
出剑。
——他的第一剑。
是一剑,也是千千万万剑。
妖怪轰然倒下。
而他的剑上连一滴血都没有。
就这样?
直到扬起的尘埃平息,澹台莲州仍有几分迷茫。
明明他现在已经彻底放弃修仙求真了。
没想到他这在昆仑仙山毫无用处的剑术,到了凡间竟然能派上点用场,救了两条人命。
“您是仙人吗?”
稚嫩的女孩的声音自他背后响起。
澹台莲州转过身去。
其实,只是看他的背影就让人觉得很美很美的,她们从没见过这样像绸子一般乌黑秀净的头发,从没见过这样长身鹤立的身姿。
已叫人无尽幻想他的正面面容有多美。
可她们穷极想象而想出来的美,依然不及澹台莲州本人的千分之一。
他的美难以形容,连光落在他的脸畔都仿佛更温柔了几分。
尤其是那双眼睛,慧波流转,似辰光,似皎月。
老妇人痴痴地想:
倘若世上真有仙人,恐怕便是这样的了。
她平生得见一次,已死而无憾了。
澹台莲州挽了个剑花,负剑于背后,水波一样澄亮的光掠过他脸畔。
他声音清轻,笑意盈盈地说:“我不是仙人,我只是个凡人。”
他低头用粗布裹剑,算是简单入鞘,忍不住扬起嘴角。
真好。
这是他自己想的剑招。
有个好听的名字,叫作山长水阔。
他发现了。
他还是很喜欢他的剑。
原来,修不出法术、做不了剑修也没关系。
来到人间,做个仗剑而行的侠客难道不好吗?
第5章
澹台莲州还记得自己来昆仑以后得到的第一把剑,是一把桃木小剑。
这把剑他也喜欢。
不过,与其说是剑,不如说是木头玩具,因为没有剑锋。哈哈。
这是他进昆仑以后除了衣服、鞋子得到的第一件属于自己的东西,晚上他都要宝贝地抱着睡。
他七岁入山门,一直到十岁前,他们这批孩子都是在一起上仙术启蒙课的。
百来个孩子按照出生的时辰分成不同的组别。
仙君生在这一天的第一刻,而他出生在最后一刻,明明一个在头一个在尾,差得老远,却因为都在子时出生,竟然被分到了一组。
上课的第一天他就注意到仙君了。
等等——
当时那个人还不应该被称作仙君。
叫他作“云谏”更好,或者是全名:岑云谏。
在那两三个月里,小莲州和小云谏的关系还挺不错。
小莲州单方面认为他跟小云谏大概短暂地做过朋友。
因为小莲州是七岁时单独被带到昆仑的,他来得晚,其他孩子早就三五成群地交到朋友了。
他孤零零一个人晃悠了好几日,发现有个跟自己一样落单的小男孩。
说是落单,倒不如说他是独来独往。
尤其是他练剑时,别人都不敢靠近。
只有小莲州,初来乍到,不懂规矩,不知道这是出生在修真世家的天之骄子,胆敢站在边上看。
小云谏练剑练得入迷,而小莲州看剑也看得入迷。
那时云谏的剑术还很稚嫩,可已经足够吸引小莲州。
他上山前在家被宠惯了,还未被磨过心境,爱玩爱闹爱笑,是个坐不住的性子,忽地见到一个跟他年纪一样的小孩这么会耍剑,耍起剑来这么厉害,他可不得惊呆了。
好一会儿,小莲州回过神来,啪叽啪叽地捧场鼓掌。
小云谏一双大大的凤眼,乌漆的瞳仁一转,望向他,不明就里,冷然不悦。
哪儿来的聒噪小孩?
他的眼神像是在这样说。
换作别的孩子早就走开了,小莲州却不退反进,凑上前去,一米自花束间漏过的阳光把他的杏眼照出蜜一般的甜色,闪闪发亮,他的声音明朗:“你的剑法真厉害!
“我能跟你交朋友吗?”
这小孩靠得太近,小云谏莫名觉得他看上去很烫,一身热气,还有股他没闻过的香味。
他下意识地避开,眉头皱得更紧,不解地问:“交朋友?什么是‘交朋友’?”
小莲州惊呆了:“你连交朋友都不知道啊?
“交朋友就是两个小孩一起玩。”
小云谏又问:“玩?什么是‘玩’?”
小莲州便用同情的眼神看着他:“你连‘玩’都不知道啊。那我教你玩,你教我剑招好不好?就你刚才耍的那个!我也想要那么潇洒!”
他一边说,一边学着刚才看到的动作,手舞足蹈地比画起来。
小云谏板起脸,说:“不要。我对‘玩’不感兴趣,我不想学。我也不要教你剑招。”
连说四个“不”字,收剑走人。
一般他把这样的态度都亮出来了,别人早就知情识趣地不再靠近了。
但这个新来的小孩还傻乎乎地跟在他身边,从左边绕到右边,再从右边绕到左边,像是烦人的小蜜蜂,还直把脸往他面前凑:“我还以为你想跟我交朋友呢。”
小云谏:“?”
小莲州笑眯起眼睛,振振有词:“我来的那天,你一直在看我啊!你以为我没发现吗?你不就是想跟我交朋友的意思?你是不好意思吗?
“我叫澹台莲州。澹是……”
小云谏冰山一样的脸庞终于变色,他转头带风,有点抓狂地脱口而出:“那是因为你那天很吵!还没有规矩!在大殿里伸着脖子不停地东张西望!”
“有吗?”小莲州眨巴眨巴眼睛,脸红了,羞赧地说,“对不起哦。”
小莲州蔫儿了:“哦。我是觉得新鲜,看习惯了我就不到处乱看了。”
又迅速地恢复了精神,锲而不舍地问他:“那你到底可不可以教教我啊?
“是故学然后知不足,教然后知困。知不足然后能自反也。知困然后能自强也。故曰教学相长也嘛。你在教我的时候也可以自己复习一遍。”
小云谏不想搭理他,加快脚步走掉了。
听见那小孩在背后跟他说:“我明天提早一个时辰起床,在今天那儿等你,你要是愿意,就过来找我好吗?”
第二天一早,天还没亮。
小莲州拖着他的小桃木剑吭哧吭哧地跑到后山紫藤花下等岑云谏。
一整个晚上他在梦里都在反复梦见小云谏舞剑的场景,不停地想。
这是他平生第一次觉得剑很有趣。
就算那孩子不来,他也要自己学着舞两下看看。
正美滋滋地自我感觉良好,他身边蓦地响起个声音:“你只看了一遍就学成这样了?”
小莲州说:“我练得好吗?”
小云谏自己还是个小孩,却老气横秋地矜冷颔首,答:“还行。有几个地方不对,你得改改。”
从此,他们偶尔就会在一起练剑。
小云谏曾经是小莲州的小老师。
他看小云谏小古板的样子不顺眼,总忍不住想逗逗小云谏。
有时,他会故意装成偷懒忘了练剑。
当小云谏开始不高兴了,他再赶紧行云流水、准确无误地舞一遍剑招。他在学剑招上挺有天分,看一遍就能学个七七八八,练三四遍就能自然而然地摸到窍门。
想想那会儿在一起玩可真有意思。
不过,岑云谏估计觉得他麻烦死了。
所以过了一年,八岁的岑云谏第一个筑基入境,进了门内弟子核心,他们就再没像那样往来过了。
托曾经嫁给仙君十几年的福,他看过太多剑谱。
虽然使在他手上都是不带法力的版本,但起码也让他有了这微末小技可以防身。
……
入夜,树林中淅沥一场小雨。
山洞里。
获救的祖孙俩围篝取暖,捧着盛在竹筒里的汤小口小口地喝。
并非澹台莲州态度凶狠冷淡,相反,是因为他太过温柔慈爱了。
他不光将自己的蓑衣让出来给农妇祖孙坐卧,还给她们清理、医治伤口,见小女孩没有鞋子,就用野草给她编了草鞋,又给老婆婆缝补了衣裳的破洞。
实在是叫她诚惶诚恐,她目不识丁,只是饱含热泪,翻来覆去地说“谢谢”。
一阵夜风吹过,祖孙俩冻得瑟瑟发抖,澹台莲州便把自己的青色外衫脱下来,给她们盖着,说:“早些睡吧。
“安心,我会守夜。”
雨停了。
草丛中复又响起虫鸣,繁杂急密。
倒似一场无形的急雨。
为着取暖,澹台莲州往火堆边凑近了些。
缠布的长剑横置膝上,端正打坐,闭目清神,匀息缓气。
他进入到一种半梦半醒的状态,浸在深深的宁静之中,疲倦的灵魂仿佛被轻轻地涤荡,渐渐变得舒服起来。
不知是不是因为想起往事,他梦见自己站在昆仑大殿里。
可是,这里空无一人,前方有一线淡淡的光,穿过琉璃瓦照下来,却没能照亮宫殿深处的黑暗。
深不可测的黑暗。
他感觉那里仿佛有什么不是人类的东西存在,屏息凝神地窥视着自己。
他的目光像是被吸引住,连灵魂都要被吸进去了。
在那片黑暗的中间,隐约之间,他看见有两点荧荧红光。
他一直看一直看,看得连眼睛都不眨一下。
忽然,他看清了——那是一双眼睛,一双血红色的竖瞳兽眸!
“丁零。”
他布置在洞口的红绳黄铃阵发出响动。
澹台莲州瞬间醒了过来。
就在十余步之外,一只足有人高的野兽正站在那看着他。
是一只狼。
一只毛皮银白的狼。
澹台莲州从没见过这么大的狼,比书中记载的还要更大,光是双足伏地就有快一人高,它毛白如覆雪,身形矫健。这让澹台莲州莫名地想:这只狼在狼群中一定是狼王。
最骇人的是,这只狼的红眸炯炯有光,眼神简直像是个富有智慧的人,正在冷冷地凝视观察着澹台莲州。
一定是个比较厉害的妖魔。
绝不是白天那种小怪能比拟的。
澹台莲州不寒而栗。
随即拔剑而起。
与此同时,野兽只是深深地看了他一眼,却立刻转身逃走。
“恩公,怎么了?”
老奶奶被动静吵醒了。
澹台莲州停住脚步往回走,安抚她说:“没事。
“您继续睡吧。”
他自己却睡不着了。
不过打坐了一会儿,精力已经恢复了大半,并不觉得多累了。
那只狼妖是哪儿来的?
怎么看上去有点似曾相识呢?
翌日。
清泉村里从昨晚上开始就闹哄哄的,好些人整夜没睡。
因为发现张老太跟她的孙女都不见了。
住张老太家隔壁的王婶说,张老太是自己代替孙女去喂妖怪了,她原本看着小妮子,结果一个不留神,孩子就不见了。
大家翻遍了整个村子也没找到孩子。
多半是跟着奶奶进了林子。
他们村子为了生计迫不得已要献祭掉非劳动力的孩子,但是大家早就规定好了,每家就出一条命,一个死了,剩下的总得活着。
这样才公平。
原本张家就剩这对孤儿寡母已经很可怜了,大家都觉得于心不忍,可又心存一丝侥幸的自私,低下头,闭上眼,装聋作哑地过去了。
说可怜,这村子里家家都可怜。
可怜自己都可怜不过来了,哪儿还有余力去可怜别人?
但是一家老小全死了,这是灭门,太残忍了。
没有这样的道理。
村里几个血气方刚的年轻人实在是忍不了了,有人提着弓箭,有人扛着锄头,纷纷来到村长家,红着眼睛说:
“我们起码得把孩子找回来吧?那孩子还小,应该跑得不远。”
“村长,你就让我们去吧!”
“我们几个人一起,要是遇见妖怪也不硬拼,马上逃回来就是了。”
村长闷声不语,颓唐地坐在板凳上,眼底全是红血丝,沉默地抽着水烟,喷出浑浊呛鼻的白雾。
他敲了下烟头,“哒“的一声,说:“怕是你们逃都逃不回来。
“你们哪怕死了一个,今年秋收我们都会很麻烦。”
小伙子们仍然不服气,骂骂咧咧地说:
“他奶奶的!我是受不了了!”
“真有那么可怕吗?我没见过,我不信。就这样忍了我没办法接受啊!村长,太孬了!是您教我们的!您说,做男人就要孝顺长辈、保护弱小妇孺,我们现在这样算是什么?”
“干脆我们想办法把妖怪给杀了吧。”
村长苦笑。
他年轻的时候何尝不是这样想的?
他还记得跟自己一起去的那几个人,其中领头的那个是他最要好的朋友,那是个阔脸粗眉的好汉,庄稼把式那是一把好手,也是个极出色的猎户,他们经常结伴一起去打猎。
结果为了保护他先走,他的挚友就在他的眼前,被妖怪咬成了两半。
凡人在妖怪的爪牙下脆弱得就像一张纸。
没亲眼见过是不明白的。
村长又给水烟枪的枪囊里填了一撮烟丝,这是他自己晒烟叶搓制的,只有一小包,平时都舍不得抽,过年了才拿出来吧嗒两口。
小伙子们焦急地围住他,一副不得到他的同意誓不罢休的态度,期盼地催促着他:“村长!村长!”
“您就答应我们吧!”
他抽完最后一口烟,把剩下半包烟丝塞进那个最强壮的小伙子手里,他站起身,说:“去吧。我带你们去找孩子。
“但你们一定要听我的。
“假如遇见了妖怪,我说逃,你们就赶紧走,不要管我,听见了吗?
“要是我死了,你就是下一任的村长。”
小伙子抹了眼泪,点头答应。
男人们提起武器,浩浩荡荡地准备出发。
才刚走出院子。
一个小孩向他们飞奔而来,大声地嚷嚷:“爷爷!回来了!张奶奶跟小丫都回来了!”
啊?!
他们赶到村口,不可思议地看着眼前的场景。
小女孩顶着个对她来说太大的竹斗笠,全须全尾,活蹦乱跳,指着村子说:“恩公,这里就是我们住的村子。”
老奶奶拍拍澹台莲州的肩膀:“恩公,放我下来自己走路吧。你背累了吧?可辛苦你了。”
背着老奶奶又牵着小女孩的是个俊美到让人不敢置信的年轻男人。
大家都看呆住了。
小女孩最先发现了来人,童音清澈嘹亮,她高高摆手,兴奋地喊:“村长爷爷!
“我们回来了!
“妖怪死了!妖怪被恩公杀掉了!”
第6章
村长招呼一拨人去把怪物的尸体给抬回来,另一拨人去宰鸡杀猪、煮肉摘菜,一定要好好置办一桌来招待恩人。
村民们的盛情难却,澹台莲州决定在这个村子里留宿一晚。
酒宴摆在村长家。
村长代表全村村民向他道谢:“多亏有了恩公仗义相助!恩公的大恩大德我们没齿难忘。”
澹台莲州问:“既然附近有吃人的妖怪,你们怎么不搬迁村子呢?”
村长叹气说:“能搬到哪儿去呢?哪里没有妖怪,假如举村搬迁,说不定没找到新的好地方就先饿死了。起码这里还有几块地可以种点东西,旁边还有一条河,可以喝水。”
村长向他深深揖身,奉上装满钱的褡裢,道:“我们村子以前凑过钱,请过几位侠客、壮士来除妖,结果每个人都是有去无回。”
在昆仑剑宗多年,久不见人间钱币,澹台莲州赧于收受。他看了一下,里面装满了铜钱,只有少数碎银,钱看上去都很久,显然村民为了酬谢他是把老本都翻出来了。
他七岁就上山,当时还是个孩子,十几年过去大抵物是人非,时移世易,也不知道人间现在是什么行情,但他直觉这钱绝对给得多了。
澹台莲州只肯收一半,村长一定要全部给他,道:“这是我们全村上下所有村民一起凑出来的。我们村子里谁跟那妖怪没有弑亲之仇?就是满副身家都给您也总觉得不足以报答您的恩情。您若只收一半,就是我们只还了半村的恩情。就求您全部收下吧。
“听说您是要去昭国国都,明日我给您套一辆牛车,再寻个人作车夫送您去如何?”
“告诉我最近的城怎么走就行了,我脚程快,不用车。”澹台莲州连声道谢,感于村民的淳朴热情,思量片刻,道:“我暂时不忙着走了。如今世道乱,就是杀了这一个妖怪,等我走了,怕有别的妖怪再来。
“不如这样,明日你领我去林子里,告诉我你们最远大致到林子何处,我在那里为你们布置一个八卦迷踪阵,妖怪靠近阵法就会迷路,轻易不可能进到你们的村子里来。”
村长感激涕零,不知言表。
澹台莲州扶起想要下跪的村长,手收回袖子里以后捏一把,手心全是汗。
他曾经到死都是仙山上人人鄙夷的废人、仙君掌心的一只小家雀,何其卑微。
他从未有过任何作为,两辈子加在一起都没有为这人世间有过一点贡献,更别说像这样受那么多人的感激。
一时间胸口暖涨。
原来,他还可以做到这些。
他在昆仑的这么多年也不算虚度。
澹台莲州赧然说:“我第一次为人布阵,也不知能不能成……而且布阵非我一人能行,到时还得村内的壮丁与我一起去种树运石。”
村长一口答应下来:“您有什么需要,尽管与我说,我们都尽量给您办到,您无妨放手一试。”
说做就做。
第二天,村民们就按照澹台莲州的要求开始为了布阵做准备。
全村人一起出动,每天天还未亮就开始劳动,等到月亮出来才回家。
精壮的汉子累得倒头就睡,村妇们每天为他们浆洗衣裳、烹谷做饭,一定要让大家吃饱,有力气干活儿。尤其是到了澹台莲州这里,必须为他备上一碗满满的肉,生怕怠慢了他。
澹台莲州在山上辟谷久了,为保一口清气,嚼兰吃果,对荤腥之物浅尝而止,把肉都分给了孩子们吃。
村民们干劲满满,跟他说:“以前是没法子……若是有法子,谁能忍心送人去死?”
“只要有法子,我们就愿意试一试。”
澹台莲州就像是横空出世的指明灯,为他们照亮了一个活命的方向。
无论行不行,起码他们再次奋力一试,死得不算窝囊。
全村一百多人,在澹台莲州的指挥下井井有条、齐心协力地布阵,他原本还担心不知要布置多久,觉得起码要两三个月,没想到不过半个月就布置了大半,估摸着再工作小半个月就可以竣工。
有空的时候,他更是亲力亲为,好歹他是在昆仑修炼过的,没有法力,也把身体淬炼得不同寻常,一把神力,能举千斤石,引得村民连连惊叹。
这日。
澹台莲州寻得了一块坚石,被他劈成了石碑,用剑在上面刻下每个参与建阵的村民的名字。
旁人用铁锥都只能在上面留下个浅浅印子的石头在他的剑尖下仿佛豆腐,如挥毫书墨似的整齐记录下了一个个姓名,连孩子们的名字也被记了上去。
村民们都兴奋地问他自己的名字是哪个,澹台莲州和气地一一回答,有那等性格胆怯、不敢问询的人,他也没有漏掉,而是主动与其分说。
读到最后,他们问:“那恩公的名字是哪个?”
澹台莲州无论如何也不肯说:“我的名字不足挂齿。”
正这时,不远处响起一个陌生的男声:“听闻这个村子来了一位得道高人,没想到高人不但仪表堂堂、龙章凤姿,更是这样品行高洁,令人钦佩。”
澹台莲州转头望去,一个作儒生打扮的白发白须的老者立于几步之外,不知是何时来的。
老者见他回头,更是向他敛衽躬身,举止恭敬。
一看就是个有学问的人。
他还想等进了城以后再找个读书人仔细问问如今天下形势,没想到竟然有人自己送上门了,他也回了一礼,问:“老人家好,您是何人?”
老者笑吟吟地拱手:“在下姓裴,住在黎东山,自号黎东居士,您请称我为裴黎东就好了。”
澹台莲州隐去姓氏,回礼:“我叫莲州。”
澹台莲州猜测着说:“倘若您是想知道这个迷踪阵法,我倾囊相授。”
“多谢。”老者拱手道谢,真的走上前来,与他议论了一番,澹台莲州先是用树枝在地上写写画画,老者说容易忘掉,他要是有纸的话,他可以详细地画下来。
裴黎东反而不解地问:“这样精妙的阵法卖给一国之君或者大城城主,一定能得到数不尽的金银珠宝,为什么要用在这样的小地方呢?不觉得大材小用吗?”
澹台莲州笑笑,说:“都是救助人命,哪能说是大材小用?
“假如一国之君或者大城城主来问我,我也会告诉他们。”
裴黎东又问:“我听说公子是第一次来这个村子,这样上百个人,你是如何指挥自如的?”
澹台莲州说:“我没有指挥他们。只是他们信服于我,我不过是给他们各人分配好适合的工作和每人工作的时间,让他们知道自己该干什么、该在什么时候干活儿。”
裴黎东听完,敬重道:“公子大才也。”
澹台莲州摇头笑道:“他们是为了保护自己的村庄和孩子而自发地井然有序地工作。这阵是他们自己造的,将来也要他们自己维护。我不过出了主意,起个由头。若是没有他们建造,就只是个念头罢了。
“汗是他们流的,力气是他们出的。
“并非全是我的功劳。我可不能妄自居功。”
数日后,八卦迷踪阵竣工。
澹台莲州离开村子的那天,全村上下的男女老幼都来送他。
大家笑着哭着送了他十里路才舍得离开。
又过了五六日。
一位粮商来到清泉村,说是有位客人花钱订了粮食,让他送过来。
村长意有所感,连忙问买了多少钱的粮食。
果不其然,恰好与他送给恩公的谢金一模一样。
修真界。
天山。
论道的第一关的题目是一个幻境法阵。
由上一任仙君破阵后而立,法阵极为凶险,十去九不回,就是唯一回来的那个,不是残废就是疯癫,更别说破阵。
在各仙门精英弟子入阵的一个多月后——
原本万里无云的晴空突然狂风发作,数百里的天空上凝成成片成片的铅灰云絮,其间电光闪烁,金光灿烂。
幻境入口更是开始扭曲变形,一阵缠绕着雷电的气旋从中而出。
周边的修者不禁围上来,但很快就有人发出惨叫,坠落下去,这是不小心被逸散的雷电给击中了,还有人则是被怪风吹得东倒西歪,形容不整。
“有人在破阵!”
“终于找到阵眼了吗?”
“是谁?”
幻境入口的景象愈发狰狞扭曲,像是烧滚的沸水,愈演愈烈,使看者心惊胆战。
然而,却也是在一眨眼的瞬间,它又毫无预兆地平静下来。
与此同时,天上的雷云也消失不见。
就仿佛之前的一切都是幻觉。
“静下来了……”
“好像变了。”
“仙阵被改了!”
大家都期盼地等着破阵之人的出现,交头接耳地说:
“但这次破阵为什么会这么激烈呢?上一次据记载没有这样啊。”
“欸!快看,有人出来了!”
“啊?这是谁?!”
一位广袖云袍、清如月华的男子缓步而出。
他回身,并指一挥,将此阵收进了一朵雪白的莲花之中,莲花层层合瓣,安静地卧在湖中心。
待将来不知何时,下位仙君又会从中诞生。
“果然,是昆仑首席弟子岑云谏。”
“除了他还能是谁?”
“不愧是神子。”
听说前一位仙君破阵也花了三四个月,而他却只用了一个多月。
不免让人在心下感叹。
岑云谏早就为此做足了准备,不惊不喜,淡定自若。
别人都满身狼狈,他身上纤尘不染,看不出丝毫破绽。
不少道友上前道贺。
岑云谏简单寒暄一圈,尽了礼数,才款款而离。
回到昆仑的仙船,他还不歇息,而是拆看这阵子他闭关闯阵时从各处送给他的信蝶,掌握天下之事,这些年仙界魔界两境摩擦不断,每日都会发生许多事,他不能偃塞不知。
在费了小半日读了每一封信之后,他才长舒一口气,和衣打坐养神。
还没入定。
总有一股轻萦于心的不安在作祟,好像他忘了什么。
岑云谏在心中掂掇片刻,缓缓记起来了——
嗯?怎么没有澹台莲州的信?
第7章
怎么不给他来信?
岑云谏不由得微皱眉头。
澹台莲州性子活泼,平日里还会去昆仑山境内没人的地方练剑、奏乐、唱歌,找地方玩,过去或是回来的路上,是看到一朵漂亮的花或是捡到一块有趣的石头,都要兴高采烈地拿来与他说一说。
他其实不耐烦听这些无用之事,可毕竟是自己的伴侣。
所以总会无可奈何地安静倾听。
自他们结成伴侣,澹台莲州从没有一整个月都不跟他说话过。
别说是一个月了,半天都没有。
以前他有时会觉得澹台莲州太聒噪,吵吵嚷嚷,现下丁点声音都没有了,他反而不习惯。
真是奇怪。
知道他要去天山论道一整年而忐忑不安的人是澹台莲州。
他千辛万苦想办法能把人一起带来了,结果临行前突然闹别扭说不去就不去了的也是这家伙。
凡人的心思可真难猜。
他还担心澹台莲州要是来了,即使在边上观摩也有被误伤的可能性,所以还特意去弄了两件作保护用的仙衣法器。
不过,澹台莲州本来就不在他们昆仑的弟子名簿上,所以就算被他带来,也是记在他的随行物件里。
虽然澹台莲州说不来了,其实名字他还是被记录上了。
要是澹台莲州想念他,又反悔说想要来天山,那到时候再来也没事。
不想起来还好。
一想起澹台莲州来,岑云谏就想把自己在第一轮试炼中拔得头筹的事情给澹台莲州讲一讲。
明明平时他觉得夸功显绩是一种粗浅愚蠢的行为。
但是澹台莲州总是会用一双星眸望着他,傻乎乎、笑盈盈地追问,所以,他才会忍不住地想提一两嘴,与之细细分说。
岑云谏先知会了外面的人几个时辰不待客,然后才打开传音宝镜,呼唤澹台莲州的名字,可是叫了半天也没人应他。
人呢?
倒是把掌门给叫过来了。
他问:“掌门您怎么来了?您可有见过吾妻澹台?”
掌门道:“他得了一本新的修炼功法,闭关去了。”
此事合理且寻常。
自与他成了伴侣,澹台莲州更着急地想要早日入道,是以修炼得愈发刻苦。
他眉心皱得更紧:“要闭关多久?”
掌门老神在在地沉吟片刻,答:“这说不准,兴许要一年半载……他天资鲁钝,兴许还要比旁人用的时间更久,也不一定能成。你且安心在那边试炼,这边一切都有我照料。”
岑云谏不喜欢把他们夫与澹台莲州之间的事晾开给别人看,矜冷地微微颔首。
只要人还在昆仑,能出什么事呢?
想要闭关修炼也随他去好了,就是修炼不成也不打紧,待他当上仙君,再帮他从仙盟的其他门派找找有没有好功法。
岑云谏没有设想澹台莲州会离开。
不说他们成亲才两年,琴瑟和鸣。而且,澹台莲州一介凡人,怎么可能离开他呢?
还没到下一个城镇。
澹台莲州今晚也歇在野外。
澹台莲州在路上摘了几个野果,洗了以后,一半直接吃,一半用火烤软,这就是他今天的晚饭了。
天气很舒适。
他躺在一块大石头上,枕臂而卧,仰望夜空星穹,总觉得自打离开了昆仑,这天看上去都更高了。
他闭上眼睛,佯作睡觉,半夜时大概听见一点很轻很轻的脚步声,又嗅到那股妖魔的腥臭味。
是那只白狼又来了。
先前还在清泉村时,他就为这只行踪诡异的狼妖而心怀不安,是以才特意提出布下八卦迷踪阵。
布阵期间,他还几次夜入山林寻找这只狼妖,可惜遍寻无果。
离开清泉村的头一天,他特地留意了一番,然后才确定,白狼是在跟踪他,而不是对那个村子感兴趣。
每天到了晚上,狼妖就会在他附近徘徊。
一日一日,飘散过来的血腥味愈发浓重。
而今天,白狼身上的血腥味更加不同,还带上了一丝腐味。
这让澹台莲州闭着眼睛,继续装睡,实则悄悄握紧了剑,待看白狼是走近还是远离。
白狼没有跟前几次一样只是在他的身边转一转就离开,而是越走越近,伴随着的,还有一阵诡异的呼吸声。
大概到离自己一箭开外的地方,澹台莲州没办法再继续装没发现了,毕竟这个距离对于一只那么强大魁梧的狼来说,只需奋力一跃罢了。
他坐起身来,睁开眼。
刚动一下,白狼就停住了脚步。
夜色暗淡,起先澹台莲州只瞧见一个庞大的轮廓。
当月亮从云朵后面露出脸来,他才终于看清了,白狼遍体鳞伤,血都要把它身上一半的毛发给染红了,尤其是喉咙和腹部,有几乎洞穿、深可见骨的致命伤。
它的眼神有些涣散混沌,不再像上次见到时那么有神采,但依然是如人一样智慧的。
它伤得太重了,重得快死掉了,连每一次呼吸都要用尽全力,却还是从破碎的喉咙处发出“嗬嗬”的怪声,无法阻止生命力从它的身上被一丝一缕地抽走。
在见到澹台莲州后,它像是安心下来,伏身下去,垂落狼首,趴在地上,静静地看着澹台莲州。
看着我干吗?
澹台莲州莫名地对这只白狼有种亲切感,并不觉得它像其他妖魔一样可怕,只觉得它很有灵性。
也兴许是因为这只狼长得格外漂亮俊朗吧。
过了一会儿,好像听不见呼吸声了。
死了?
澹台莲州想。
观望了一刻钟,澹台莲州小心翼翼地上前,鬼使神差地伸出手去,就在将将要碰到白狼的时候,原本已经一动不动的白狼突然狠狠地抽搐了一下!
澹台莲州被吓了一跳,下意识地退开。
白狼又咳出一摊血,想要支起身子,却连这点力气都没有,往一边歪去,重重地侧摔在地上,这下雪上加霜,怕是再喘不了几口气了。
澹台莲州再次走过去,抽出了匕首。
白狼却没有半点抵抗,看了一眼他的刀子,然后闭上了眼睛,像是等待着澹台莲州把刀子捅进它的心窝。
剧烈的疼痛从它的伤口处传来,疼得它抽搐了一下。
澹台莲州抚摸着它的后颈:“别乱动,你的伤口腐烂了,我得给你把腐肉给剜了才行。”
挤掉脓血,剜除腐肉。
澹台莲州想了想,又取出针线。
他也没正经学过医术,胡来一气,先用水把掉出来的肠子洗洗,然后塞回去,缝上,最后再给白狼的嘴里喂了一把他路上摘的草药。
澹台莲州叹气似的嘀咕了什么,它动了动耳朵,听不清。
白狼一声不吭,要不是还有点呼吸,澹台莲州都要怀疑它死掉了。
第二天。
白狼醒过来,它看了一眼不远处正在打坐的澹台莲州,强支起身子,打算离开。
刚跨出两步,它的脖子上被什么勒得紧了一紧,还不小心蹭到了伤口,疼得它发出了“嗷”的痛叫。
原来它是被系上了绳子。
白狼挣扎起来。
澹台莲州已经发现,收住绳子,缓步而来,道:“我也不知道你究竟是好是坏。脑子一热救了你,又怕把你放了,将来你去害人。既救了你,我就得负责。
“不如你先跟着我一阵子。”
白狼看着他,仿佛听懂他说的话,偃旗息鼓,不再乱动。
澹台莲州对它悉心照料,每日给它换药、喂水,可怖的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恢复,过了三四天,白狼就恢复得七七八八了。
不光伤好了,澹台莲州还取来泉水给白狼清洗,将它身上的血污泥垢洗干净。
这大白狼还害臊,夹住尾巴不给他看性别。
可惜实在是伤重,没太大力气,还是被他给看了,澹台莲州哈哈笑道:“害臊什么?大家都是男的。原来你是只小公狼。”
白狼洗完以后看上去更是雪白英俊,它元气未复,性格高冷,对澹台莲州并不怎么理睬。
澹台莲州却来了兴趣,单方面跟它说话:“你叫什么?
“哦,我明白了。你还是未能修得成形的妖怪,没有名字。那我给你取个名字如何?
“叫‘小白’好不好?我小时候养过一条狗,就叫小白,是我三四岁的时候我母后送我的狮子狗,跟你一样有雪白的毛,特别可爱。唉,也不知道等我回家,它还活没活着,要是还活着,就得委屈你改叫大白……”
在旁人面前他总有点放不开,跟这白狼相处了这些时日,却复萌了他的话痨毛病。
又过了两日,白狼的伤好了,重新行走自如。
澹台莲州带它一起继续赶路。
白狼伤口附近的毛被他削了不少,现在一身原本整齐、雪白、柔顺的长毛变得坑坑洼洼,丑不啦唧的。
澹台莲州感慨说:“真丑啊……还那么大只……怎么带进城呢?这一看就会被拦下来啊。要是能变小一半就好了。”
白狼淡淡地瞥了他一眼,抖了抖身上的毛,转瞬间,竟然真的缩小了大半,原本挂在它脖子上的草绳圈滑掉出来。
澹台莲州目瞪口呆。
正无语,变成普通家犬体形的白狼走上前来,自己把脖子套进了草编的项圈里。
澹台莲州转呆为笑,伸手想揉揉它的狼头,白狼却别过脸,孤傲地躲开了。
澹台莲州不以为忤,亮声笑起来:“走吧。”
半日后。
终于从野路走到官道,人流逐渐稠密。
澹台莲州身披蓑衣,肩背药箧,牵着一只小白狼,来到城门口,排队进城。
第8章
城门兵无聊地打了个哈欠,简要地说:“路引。”
然后听见一个口齿清晰、语调优雅的男声,且还是国都那边的口音,同他们乡下偏僻地方不大一样,好声好气地问:“不好意思,我的路引弄丢了,请问可以在哪里补吗?”
虽然声音很好听,如金石玉琅敲击,但妨碍他工作,还是让他不悦地抬起头来看这麻烦人是谁,张口就骂:“补你个……”
话没说完,城门兵在看见澹台莲州的脸时愣住了。
竹笠重心不稳,前檐下滑,澹台莲州曲指抬了一抬,露出一张被热得微微泛红的脸庞,皮肤玉泽红润,莹莹生光,连汗珠子在他的鼻尖、脸颊上都不显得邋遢,反而像细小的琉璃珠子似的晶亮剔透。
不,其实他压根没有见过琉璃珠子,只是听人说过是一种透光明净的宝石。
可此时他已情不自禁地想:假如他能见到琉璃珠子,那么大概就会像是眼前这个美人的汗珠一样。
城门兵呆若木鸡,不耐烦的话到了嘴边一转,瞬间换了腔调,不自觉地温声细语起来:“这、这得问我的头儿,我带您过去吧。”
澹台莲州问:“不耽误你吗?”
城门兵感觉自己像是突然被扔进沸水里,浑身滚烫,声音先于发怔的脑子一步说:“不耽误不耽误,我来领路。”
这个泠然幽致、贵气不凡的美男子闻言,竟然还向他抬手道谢:“麻烦这位大哥了。”
“不麻烦,应该的,应该的。”他受宠若惊地说。
他曾经还为其他贵族引过路,但被人正眼看见,甚至道谢却是第一回。也不知道这样的人才究竟是谁家的公子。
晕陶陶地把人领进城门里,他才猛然发现澹台莲州手上还牵着一只狼,之前光顾着看澹台莲州的脸,竟然完全没注意到:“公子,您带的这只这是……这是您的宠物吗?这是只狼呢?”
澹台莲州提起绳子,一本正经地说:“你也觉得像狼是吧?我家狗子人人都说长得像狼。”
他一说到“狗”这字,白狼就动了动耳朵,抬头冷气森森地看他一眼。
澹台莲州一点不怕,还摸一把狼耳朵。
城门兵立即听从他的说话:“欸,是、是呢。”
澹台莲州进入城中,他好奇地打量四下。
熙来攘往的贩夫走卒,喧阗热闹的酒楼茶馆,漆红橙黄的楼宇屋舍,一切对他来说都是这样充满新奇。
四处都是热腾腾的烟火气。
真好!
此时此刻。
澹台莲州才真正地意识到:啊,他从仙山回到人间了。
他去昆仑前从未出过门,平生第一次出门就是前往千里之外的仙山,红尘俗世一直只在他的想象中。
澹台莲州安步当车,嘴角不自觉地扬起,一双翦水明眸左顾右盼,光起起落落地照在他脸上。
澹台莲州感叹:“人可真多。”
城门兵道:“因为今天是黄道吉日,附近的村民都来赶集,所以人才特别多。”
澹台莲州眼睛一亮,好没见识地说:“哦,赶集!我听说过!”
等他办好了路引,一定要好好在集市逛一逛。
城门兵心想:果然是个不知为何落单了的小少爷,连上个街都像是第一次见似的,怕是平日里都被养在华亭琼楼之中。
澹台莲州自称是个游历四方的商人,要办个商人的路引,不过一盏茶的工夫就给他弄好了。
他揣好路引,带上小白,就兴冲冲地逛街去了。
澹台莲州边逛还边跟小白说话:
“不知道粮店在哪里,现在粮食又是什么价格,我想给清泉村的父老乡亲们买点粮食。
“他们把家底儿都掏出来给我作路费,我哪能受之坦然呢?你说对吧?
“反正我也用不了那么多钱,不如买点粮食,让人送回去,那等到冬天,张奶奶他们就不会饿肚子了。”
白狼自然不可能回应他,依旧是一脸高冷,它并不畏惧人群,从容自若地跟随在澹台莲州的身边,大尾巴在地上优哉游哉地扫来扫去。
说着说着,澹台莲州意识到自己跟一只狼说话确实很古怪,周围的人好像都在看自己,于是闭上嘴巴。
他刚要向路人询问粮食铺子在哪里时,却先一步被别人给拦住了。
行过见面之礼后,这青布衣裳、留有小须的中年男人问:“我家城主听说城中来了一位不凡人士,还想请您去府中坐一坐,请问可否方便?”
澹台莲州从善如流:“荣幸之至。”
才到了城主府,还没见着城主,倒先见着另一个认识的人了。
也不是别人,就是之前在清泉村见过两次的那个黎东居士。
黎东居士一副好整以暇的模样,得意地捋着他下巴上那一撮小白胡子,“呵呵”笑两声:“莲州公子,又见面了。我与你看来颇有缘分哩。”
澹台莲州:“先生怎么在这?”
他离开清泉村时,还见了黎东居士一面,当时这老头儿说要赠送他马车跟车夫。被他拒绝之后,还驱使马车跟在他身后,但很快就被他甩开了。
话音刚落,澹台莲州自己想通了,莞尔一笑:“先生在这对我守株待兔吗?”
他这话说得直白,原以为黎东居士会委婉下来,没想到对方竟然直接说:“正是。我料算公子差不多这两日应该要到这里了。”
这老头儿在打什么算盘……
澹台莲州在心中嘀咕。
又问:“可您怎么知道我一定会被请到城主府上?是您让人去找我?”
“我可不知道公子在哪儿。”黎东居士言之凿凿,“但我知道,以公子之风姿逸貌,只要出现,就一定会被请过来的。”
澹台莲州:“?”
没听懂。
没待澹台莲州发问,溭城城主来了。
溭城城主相貌平平,给人温厚忠诚的观感,见到澹台莲州,眼底流露出惊艳之色,再说:“先生怎么也在?你与这位公子可是相识?”
黎东居士:“曾有两面之缘。”
“难怪。”他击掌道,“这样迥于尘表之人若是您的朋友,那就说得过去了。”
澹台莲州想了想,默认了。他刚下山,身份尴尬,无法与人明说,不如这样蒙混过去。
溭城城主也很亲切,与澹台莲州交谈了两句就对他的气度心生好感,阔绰大方地说:“想来公子是一时落难,手头不便,既然您是黎东先生的朋友,我便赠您一匹马与一些盘缠吧。”
澹台莲州愣怔,还是拒绝。
奇了怪了。
怎么老是遇上有人上赶着要送钱给他?
他可知道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
澹台莲州用过一盏茶,就与黎东居士一起告辞离去。
在门口,黎东居士再次邀请他一起坐车,澹台莲州说:“我走路就好,您看,我还带着一条狗,不太方便。”
白狼再次听见“狗”字,不悦地“咕噜”了一声。
澹台莲州又轻揪它的耳朵。
黎东居士没有强求:“好。”他意味深长地说:“我就在您附近,等会儿您要是还想上我的车,我扫席以待。”
时值午后。
暖煦融金的阳光倾泻在澹台莲州的眉梢与袖边,他径自不紧不慢地在街上闲逛,心忖是去找个客栈打尖,还是继续找粮食铺子。
然后他渐渐感觉到了不对劲。
迎来过往的人们在看见他时都会有一些奇怪的反应,不知不觉间,本来他身边尚算稀疏的人群变得好生稠密。
且人群还有愈来愈多的趋势。
要不是他身边有一条看上去很不好惹的白狼,这些人早就围上来了,而不是只在几步之外看着,即便如此,也已经快要把路给堵得水泄不通了。
这些人一个个都抻着脖子在看他,眼睛放光,女子居多,男子也不少。
忽然。
从某个方向向他掷过来一朵花,一朵硕大的雪白牡丹,砸在澹台莲州的脑袋上。
不疼。
但他有点蒙了。
被砸散的花瓣缀在青丝,芬馥的花粉则留在他的腮旁,香得他差点没打喷嚏。
这朵花就像是个讯号,一声号令之下,各种各样的花儿、绢帕、香囊等等如下雨般朝澹台莲州扔了过来。
啊?这是干什么?
这是什么意思?
澹台莲州哪里见过这种阵仗,人都傻了。
“砸中了,姊妹们,这是个活人!”
“世上竟有这样倾国倾城的美男子!”
“小郎君,小郎君,你叫什么名字?家住何方?可有成家?”
澹台莲州被吵得头疼欲裂,还不如让他去打妖怪。
这全是小老百姓,大半还是娇滴滴的小娘子,他哪能动粗?一身武艺居然无从发挥,被死死地堵在了胭脂堆里。
一声狼嗥打破僵局。
小娘子们才发现他身边的白狼,被吓了一跳,纷纷避开。
白狼面露凶态,伏地龇牙,压着喉咙发出威胁的气声,紧接着往前一跃,钻进人群的缝隙,它身上系的绳子拽得澹台莲州跟上前去,七八步腾转挪移便脱身而出。
白狼还没停下来,飞快奔跑起来,一直带他去到某处才停下。
澹台莲州抹了一把额上的细细冷汗,仍然惊魂未定。
一辆他很眼熟的马车停在前方。
黎东先生已端坐在车头,褰帐相迎。
澹台莲州低低笑了一声,终于上了车。
他盘腿而坐,小白跟进来,挨着他躺下,团起身体,澹台莲州随手摸了两把柔顺的狼毛,问:“您是事先就知道我会遇见那样的窘境对吗?”
黎东居士颔首:“公子从仙山而来,不知世间美丑,不知自身之美,我便料到会有此一遭。”
澹台莲州的笑意凝滞了下,仍装傻充愣地问:“……什么仙山?”
车上一方矮脚茶几,桌面放了一个紫砂茶壶和两个小杯。
黎东居士为他倒一杯茶:“十三年前,昆仑仙人飘忽至昭国国都皇宫,与国君说王长子生而有仙缘。
“——是夜,仙人携王长子腾云而去,此后不知所踪。”
话已经说到这份上。
澹台莲州无法再否认下去了,他饮下茶,长长叹了口气,困惑地说:“你是怎么发现的?”
这老头儿狡黠一笑,像只老谋深算的狐狸,拖长尾音地沉吟起来。
直把澹台莲州的好奇心吊高了,他才不紧不慢地说:“您的剑术之高在我看来,恐怕是天下第一,世间罕有,极有可能出自昆仑。
“而且您还精通八卦布阵、天文星象,与你交谈之中,我断定这并非凡间学问。”
澹台莲州点点头。
“再说相貌,只有长期住在仙山的人,才会像您这样美而不自知吧。”
即便被这么说了,澹台莲州还是不认为自己有多美丽,且不说岑云谏,就算是别人也不差——修真界人均玉骨仙肌。
“而且,还有最重要的一点……”
澹台莲州问:“什么?”
“我游历各国时,曾觐见过昭国国君与王后。
“您与您的母亲光论五官,生得有七八分相像。”
澹台莲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