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男人嘛,都爱打架,或者看打架。且见拳来腿往,虎虎生风,好不刺激。
杨老将军笑着笑着,又热泪盈眶了,道:“以前我困局碎月城的时候,哪敢想能有这一天?那时吃不饱,穿不暖,别说是添兵,能不减兵就很不错了。”
听说杨老将军那三十多年间在碎月城中从没落过一滴泪,自从回到故乡,他是见了一朵花也想哭,见了一座山也想哭——自然,要尽量避开他的士兵,偷偷哭。
澹台莲州拍拍他的肩膀:“以后会越来越好。”
又问:“不过,将军,你们已经打了三十几年的仗,还要继续打吗?我不是出于王子的立场,只是出于一个你的朋友的立场。你的性格并不激进嗜杀,你难道不想解甲归田吗?”
杨老将军实诚地说:“想也想的,您看,我这不是在军营后面种了不少菜吗?我每天都要去耙两锄头。
“但是,您对我的恩情重逾泰山,还没有好好报答您,我怎能弃剑还乡?我要为您继位做准备,提前为您练出一支得力的军队才行。
“而且,我打了三十几年的仗,您让我去做别的,我也做不来。”
澹台莲州颔首:“也是,无恃而不来,恃吾有以待也。不能幻想敌人不来进攻,而要寄希望于我方已做好准备,敌人根本无法对我们进攻。①
“谁知妖魔还会不会来犯,假如他们又来,我可不想让昭国有第二个碎月城。”
台下忽地掀起一阵喝彩声。
原来是比到了射箭,阿鸮力压群雄,拔得头筹,别人只是把箭射在靶子上就已经很厉害了,而阿鸮的箭不光劈开了前者的箭矢,更是穿透靶身,继而还击穿了后面的石墙,留下一道蜘蛛网状的裂痕。
手上拿着的是一把妖弓。
这样称呼是因为这把弓是用他们在碎月城时杀掉的妖魔筋骨制作而成,但自做成以后,就没有人能将它拉满弓。
杨老将军知道阿鸮箭术好,就把这把弓拿给他试一试,没想到被阿鸮拉了接近满弓,于是干脆将这弓送给了他。
澹台莲州的吸引力立时被勾了过去,眼睛一亮,站起身来,喊了一声:“好!”
他快步下台阶,走到阿鸮身边,惊喜地问:“阿鸮进步了好多!”
阿鸮的皮肤看上去比以前更黑了,他得一句夸奖就高兴得不知所措,脸蛋黑里透红:“阿鸮,想、想帮忙!公子才厉、厉害,阿鸮比、比不得。”
阿鸮今年才十七,比他矮半个头,在澹台莲州看来还是个大孩子,笑道:“哪里?我扪心自问,我的射艺可不行,阿鸮比我厉害,前途无量。”
这一年半来,阿鸮苦练箭术练得很辛苦,手上磨得都是血泡,拉弓拉得肩膀胳膊疼。
这些日子有多辛苦,现在被莲州公子称赞就有多满足。
公子身边围着一群厉害的人——黎东先生自不必说,出谋划策如鬼神之笔;秦夫人筹算一绝,就是后来他们的队伍扩充到三千多人,她还能把所有人都安排得妥当;杨老将军与碎月城的人还有孟将军都是极其出色的将士;连年纪最小的兰药妹妹,都能沟通禽兽,把妖军地点和数目都摸得清清楚楚。
只有他,好像是个无用之人。
总是派不上用场。
阿鸮揉揉婆娑的泪眼,正要回答莲州的话,却没发觉一片阴影落在了他们的头顶。
突然,他被狠狠地推开,听见澹台莲州冷声道:“阿鸮!躲开!”
在旁人都没反应过来的时候,澹台莲州往天上出了一剑。
一声铮鏦!
数片被切断的羽毛飘落下来。
半妖半人的鸟妖饶有趣致地盯着他,咧嘴一笑,露出一口尖牙。
澹台莲州一见他的相貌,脊背一寒。
这青蓝色的短发,和一金一红的鸳鸯眼,与上辈子抓他的那个魔将何其相像,乍一眼看去,他还以为就是那个魔将。
仔细分辨能发现不是一只妖。
这位的头发短,颜色浅一些,鸳鸯眼的颜色也不一样。
抓他的那个魔将是左金右红,而这个是左红右金。
那个性格沉静,这个嚣张跳脱。
这是那对魔将兄弟里的弟弟,后来被仙君抓住的那位。
澹台莲州呼唤:“小白!”
白狼飞身到他身旁,在半空中时就旋身变大,跳到最高点,差点捕住了鸟妖,却在将要碰到的时候,鸟妖往上飞高了一寸。
如在戏耍它一般。
小白与之擦边而过,遗憾地落地,护在澹台莲州身边,作跃跃欲战之姿。
鸟妖打量着它,得意扬扬地说:“哦,这就是那只白狼啊?”
“原来是个还不能化形的小妖,哈哈,都没发现我来了吧?……我们妖魔中怎么出了这么个丢人叛徒,被仙人抓住就算了,竟然有服从于一个凡人的?”
白狼一言不发,只是从喉咙底滚出闷雷般威胁狠厉的声响。
碎月城的将士们也已抄起武器,拥向澹台莲州的身边,阿鸮也拉弓指向天空。
鸟妖拍着翅膀悬在空中,掀起的乱风在寨子里蹿来蹿去。
他第一次被这么多凡人这样用武器指着,很是新奇,以往他遇见的所有凡人一遇见他都是直接鬼哭狼嚎、屁滚尿流地逃跑,他很喜欢听这种声音。
他看了一圈,撇了撇嘴,嘀咕:“都没有女人和小孩,全是老人和男人,不好吃不好吃。”
再盯住澹台莲州,舌尖舔了下牙齿和嘴唇,吞咽涎液地想:只有这个又白又漂亮,看上去好像有点好吃。
站在练兵场正中心的澹台莲州却收起了剑,他仰起脸,展开紧蹙的眉心。
在这紧要关头,他越是显得冷静沉着,道:“达骨罗魔将。好久不见了。”
鸟妖被叫出名字,微表惊诧:“咦?”
在过于悬殊的实力面前,澹台莲州觉得没必要打,小妖还可一战,魔将就算了吧。况且他身后还有这么多凡人。假如他只是自己逃,带上小白,兴许还能逃得掉,却不能连累好不容易才活下来的碎月城将士惨遭杀害。
澹台莲州平静地说:“我跟你走,放过其他人。”
鸟妖原想把这些擅自从万妖域逃走的人全部杀了,以儆效尤,此时却因为被澹台莲州这好像跟他很熟的样子而弄迷糊了,问:“为什么?”
澹台莲州:“你不就是来抓我的吗?”
鸟妖:“……”
澹台莲州想:一口一个凡人,而且岑云谏前脚刚走,除了因为发现他是岑云谏的伴侣而来抓他,还能是因为别的吗?上辈子就因为这个原因抓了他一次。
鸟妖歪头,问:“你怎么认识我的?”
澹台莲州好笑地说:“我还认识你哥哥达骨丹呢。”
鸟妖惊得啾叫了一声。
小白不同意地嚎叫起来,扑上来,想要按住他。
澹台莲州回头:“趴下。”
澹台莲州以欣然赴死的姿态,回身对将士们行了个礼,笑着说:“此是我个人缘故遗留下的旧怨,与你们无关,你们不必管我,也管不了。不用受我的拖累。请诸位好好活下去。”
将士们哓哓不肯罢休。
小白死死地趴在地上,不甘心地望着他。
澹台莲州又用言灵咒说:“拦住他们。”
小白遵照他的吩咐,拦住了想要追上来的将士们,澹台莲州则被鸟妖达骨罗擒走了。
澹台莲州一点都不怕。
反而有种得偿夙愿之感。
看吧,他不怕死。
他澹台莲州本就愿意用自己一命去换许许多多的人活下来的。
为将军,为庶民,为奴隶,为这世上的千万凡人。
昆仑。
临冰书阁。
这里是昆仑的公共书阁,即使是昆仑修为最低的弟子也可以自由地出入,但高层精英的弟子们并不常来,或者说,几乎不会来。
他们都已经选定了自己的功法,不必再看其他路,剩下的要做的只有埋头苦练。
最近,小弟子们却发现仙君时不时过来,借上几本书带走。
因为保密,所以也不知仙君借的是哪些。
强如仙君,没想到也会读书,这让小弟子们来书阁研学的氛围一时高涨。果然学无止境,或许不应该闭门造车。
他们还发现,岑云谏总是在书阁的一处固定的角落多逗留了一会儿。
那个地方有什么特别的呢?
当岑云谏离开之后,有人过去走了一圈,没发现任何特别的地方,景致一般,光线不好,旁边书架上的书也是,都是些稀松平常的。
看守书阁的是一位极为年长、满头霜发的老者,她总是在打盹,这时听见小弟子们议论,将蒙昽的睡眼睁开一条细缝,瞥过去一眼。
哦,那儿啊。
那儿是那个凡人澹台莲州以前过来看书最爱待着的地方。
若不是现在仙君过去,平时人躲在那个角落看书,别人都发现不了。
她记得那个凡人,几乎每天都要过来看一会儿书,要么借两本回去,他借的书有许多都是先圣所写的杂书,跟修炼都没什么关系。
偶尔,那个凡人会给她带一篮子野果野花,以此请她帮忙用法力拿一下放在高处、他踮起脚也够不到的书。
有一回。
她出去了一趟,回来的时候见到那个凡人和彼时还只是门内最优秀的弟子的岑云谏站在一起。
岑云谏手指一点,就让书架最高处的一本书飞到手中,递给他:“你要拿的是这本吗?”
澹台莲州接过书,说:“有劳了,谢谢,谢谢。”
他不敢跟岑云谏对视,拿着书就走了,留给人一个仓皇的背景,仔细打量,还能发现他的双耳通红。
她以为那是意外,只见过那么一次,再后来竟然听说那个凡人用在藏书阁看到的一个禁术救了岑云谏的命。
因此,两人成了亲。
后来,澹台莲州也常来,只是不在藏书阁逗留,都是把书带回去看。
依然会请她帮忙拿一下书,有时岑云谏也会一起来,他们俩在一起时,却没见过站在那个没有光的角落。
没想到除了她,还有别人记得那个凡人喜欢待在哪儿。
记得的人竟然是那个几乎不怎么来书阁的岑云谏。
人间已是秋末冬初,万物凋敝,但昆仑上依然温暖如春。
他这会儿总算从指头缝里漏出一点空儿,得以在暇余飞快地读起新借来的书,都是关于咒术的。岑云谏不好这个,看得不多,所以得补。
澹台莲州想解开噬心劫,他既然答应了,就会去做到。
在莲池边的大树下,岑云谏盘腿坐在一副席子上,身边放着两个整齐的书堆,一堆是看过的,一堆是没看过的。
他想找找有没有能够解开噬心劫的方法。
树冠只剩下了一半——上次莲池着火,不小心将它也点燃。
于是如今半边焦枯、半边青蓊。过去好两个月,焦枯的一侧也没有再长出新芽。
而莲池早就被清理得干干净净,在微风中碧波荡漾,在日光下水光洌滟,水底下蛰伏了岑云谏新播种下的莲种。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种。
只是,看到水面空落落的,总觉得少了什么。
思来想去,还是重新种上了,没用法力,等它们慢慢长,来年夏天应该就会长成一片连天碧叶了。
他自认为重新种花跟澹台莲州并无干系,只是自己觉得看不过眼罢了
这时,一只红色的信蝶飞到他面前。
有公事。红色,还是急信。
岑云谏毫不犹豫地收起书。
岑云谏打开信蝶。
这是负责对接管理昆仑的人间辖区的弟子发来的一封信,道是昆仑所管辖的昭国境内突然出现了一只大妖。
读到这儿,岑云谏已有了不祥的预感。
再往下读:
不知这个大妖意欲何为,但他并没有大开杀戒,只抓走了一个人——昭国的大王子。
第38章
在被抓到妖寨里的一天后,澹台莲州终于意识到,他可能误会了。
一路上达骨罗把他抓在手上,飞得忽高忽低,忽快忽慢,想要吓唬他,但是澹台莲州并不害怕。
还是小时候他陪岑云谏练带人御剑比较吓人。
说是妖寨,其实更应当称之为洞窟。
一座寸草不生的赤红色山被挖得全是盘绕错综的山洞。
他所身处的这个房间里尽是精美装饰,墙角堆满了各种达骨罗的战利品,有金子,也有骷髅,他的好恶与人类价值全无干系。
把澹台莲州带过来后,就把他丢在一边不管了。
澹台莲州想起被他哥哥达骨丹抓到的经历。
那次他剧烈地反抗了,当然,无济于事,反而把自己弄了个半死。
达骨丹倒是很重视他,担心他自杀,十二个时辰地看守他。因为妖魔所住环境不适合人类,怕他死了,其间还给他灌了一次不知道是什么的药。
那是澹台莲州第一次面对面地深入直接地接触到妖魔,除了外形,达骨丹与他之前所想象的妖魔不大相同。在给他喂药以后,达骨丹冷静自持地与他谈判说:“我希望你能好好活着,这样我才顺利能换回我的弟弟。我知道你并不相信我,这无所谓。”
澹台莲州问:“既然你们也有兄弟情谊,那么为什么要肆意杀害人族呢?”
达骨丹暗暗发笑地说:“你们人族在食肉时难道曾有想过这个问题吗?
“世间万物即如此,但我们妖族没有虚伪的道德。
“你们人族与修真者有个别人创造出道德一说来迷惑、管理其他人,就像是一种会消散的伪装术,无论装得多么逼真,其实都是假的。自己并不相信,却试图让别人认为自己的谎话是真的,实在虚伪至极。这些创造道德的人往往只约束别人,但他本人却不在被约束之列。那些说得越是头头是道的人越是如此。”
这位魔将可以称得上是聪颖睿智、机诈百出的,言辞虽不华美,但个中言语之犀利比许多饱读文章的人也不遑多让,给澹台莲州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
而且,直到现在,他也想不通,一个元种已定、灵识已开还沾染上那么多血腥孽债的妖魔是如何通过昆仑的阵法进入境内的。
澹台莲州一直记得那双一金一红的妖异鸳鸯眼,倒不是因为可怕,一般妖怪的眼神都是嗜血、邪恶、让人不寒而栗的,而达骨丹与之相反,他有一双非常冷静干净的眼睛。
而达骨丹的弟弟达骨罗的眼睛跟他的很相像,眼神却完全不像,也是浸着杀欲和食欲,并且这份欲念还带着孩子的天真,是一种类似于人性本恶的不分辨善恶的天真。
现在,达骨罗正对着澹台莲州挠头,好奇地问:“我把你丢来丢去你怎么不怕呢?我之前也这么玩过,好多人就这样被吓死了。”
澹台莲州:“我胆子比较大吧。”
达骨罗还做了好几个鬼脸吓他,澹台莲州甚是无语。
这对双胞胎兄弟是一共两个脑,两个都长到哥哥头里去了吗?
达骨罗离开了一会儿。
好几个小妖在门口探头探脑,盯着他,口水流了一地。澹台莲州把手按在剑柄上,随时准备拔剑。
他是乐意为了碎月军的几千人而交换出自己。
但如今只他孑然一身,反而没了顾忌,就是要死,也得争一把了再去死。往好了想,力竭而死也不必感受被分吃的痛苦。
在这些个小妖看着快忍不住冲进来吃他的时候,达骨罗回来了,他对小妖们龇牙咧嘴、振鬣张翼,恶狠狠地威胁说:“这是我的食物!谁敢偷我吃了谁!”
他揪了一株植物回来,扔在澹台莲州面前,说:“这是给你的食物。”
澹台莲州定睛一看,心下惊奇,这竟然不是野草,是一把豆荚,看着不太像是野生的。达骨罗蹲在地上,他用鸟爪把豆荚踢了踢,自以为好心地说:“你不是会吹树枝吗?吹树枝给我听。”
“吹树枝?”澹台莲州蒙了一下,“哦,吹笛子是吧?那是乐器,叫作笛子。”
达骨罗觉得好像被羞辱了,生气起来:“我管它叫什么!吹给我听!吹得不好听我就吃了你!我听腻了也吃了你!”
澹台莲州便从怀里掏出笛子,就地而坐,吹奏了起来。
达骨罗变回一只小鸟儿,跟着音乐,时而摇头晃脑,时而扑腾翅膀,时而蹦蹦跳跳,时而叽啾和鸣,好不快活。
还有时,他飞出去看看山上的其他小妖听见笛音的反应,回来还要嘲笑:“哈哈,一群傻的,跳舞真丑。”
如此,澹台莲州在妖寨里待了一天,暂且安然无事。
因为他为了拖住达骨罗,在对方醒着的时候就吹笛子,是以也没见达骨罗走远,想必绝没有空出尔反尔回去杀了碎月城的人。
终于在第二天早上等到了达骨罗的哥哥达骨丹回来了。
当时达骨罗也在屋子里跳舞,蹦跶得正高兴呢,只见一个与他相貌极其相似,但是头发是长发、眼角还有一颗痣的鸟妖飞了进来,幻变成人形。
达骨罗发现哥哥回来了,并且脸色不善,吓得尖声惊叫:“噶!”
他哥一巴掌抽过去,把他揍得撞在墙上,呕出口血:“我说了多少次——修真者的地盘不可以随便去!尤其是昆仑的!!”
弟弟罗从地上爬起来,畏畏缩缩地说:“可是,可是,哥哥你交代的要留下碎月城的人,他们却都逃跑了,我不得去杀了他们吗?”
还没站稳,又被打飞了。
哥哥达骨丹继续叱骂:“你自己跑出去玩,结果弄丢了人;丢了就算了,竟然不顾我的叮嘱要追到昆仑的地盘上;追都追过去了,想要杀掉那些人,结果半道又改了主意。你看看你,没一件事办好的!”
“砰!砰!砰!砰!”
他每骂一句,就揍一下。
澹台莲州屏气凝神地默默围观,心想:这是照着往死里打啊。
然而,此时,他也渐渐回过神来了……
等等,他们在说什么?
这鸟妖是为了追回碎月城的将士才去昭国的?
不是因为他是仙君的前任爱侣所以要抓他威胁仙君?
达骨罗被打得鼻青脸肿,委屈巴巴地问:“那现在怎么办?人我都已经抓回来了。送回去吗?”
达骨丹教训够了,收手,冷哼了一声:“抓都抓了哪有送回去的道理?”
达骨罗迎上去,佯作乖巧地说:“哥,你看看他,他看上去白白嫩嫩,可好吃的样子。我都舍不得吃,我就等着你回来,分你一起吃。”
达骨丹说:“你自己嘴馋别赖我身上,我何时要你分我吃过?”
弟弟达骨罗傻兮兮地笑:“那我不是想着哥哥吗?”
看着弟弟的笑脸,达骨丹被感染到,忍不住跟着扬了下嘴角,很快又抑制住,古板严肃地说:“笑什么笑?别跟我傻笑!还有脸笑!闯出那么大的祸,又要我给你擦屁股。”
达骨罗尽管被揍得很惨,嘴上也说得好听,但看他态度,其实并没有多少悔改之意,轻飘飘地说:“这不是有哥哥保护我吗?”
达骨丹直想再揍他一顿,咬牙切齿地说:“你不学乖一点,以后迟早闯出为兄也没办法帮你兜住的杀身之祸来!”
不同于已经被抛弃的万妖域,在昆仑辖区,这样明目张胆发生的妖魔掳掠事件,昆仑未必不会管。现在打了弟弟一顿泄了气,还得沉下心来想之后该怎么办。
达骨罗问:“那我可以把这个人留着当宠物吗?”
“不行。”达骨丹斩钉截铁地否决,就算弟弟难掩失落的神色也不心软。
达骨丹走过来,随手将澹台莲州拎起来。
要杀了他吗?澹台莲州想。
达骨丹皱起眉,忽然凑近到他的脸颊,近在咫尺地上上下下嗅闻他。
唯有在这时,他终于表现得像是一只妖怪了。
“哥,怎么了吗?”
“没什么……总觉得这个人闻上去有点奇怪的味道。”
“他好像是个王子!”
“那可能是人族的熏香的味道吧。算了,人族的王子将军我们抓的也不止一两个人。”
达骨丹没有再多探究,抓起他,带离了妖寨。
飞了约一个时辰左右,拨开云雾,澹台莲州低头看见,地上一座四方形的空城呈现而出。
达骨丹把他扔在城中空地上就走了。
这距离并不算太低,换成普通人可能要被摔断腿,澹台莲州落地后滚了好几圈卸力,沾了一身尘埃,好不狼狈。
然而,即便如此,跟那些在达骨丹离开以后才从城中各处偷偷冒出来看他的人相比起来,他还是太干净整洁了。
一群人围住他。
“你是谁?”
为首的阔面虬髯的男人问。
澹台莲州分辨了下才听出来这是幽国语,他大致会一些,用幽国语笨拙地回答道:“我是人。”
这不废话吗?
男人对他翻了白眼。
簇拥在男人背后的一群人一窝蜂似的,全都在好奇地打量他,七嘴八舌地讨论起来:
“这次怎么只抓了一个过来?”
“他看上去穿得真干净。”
“也不知道是哪国的。”
“好料子啊,又是达官显贵吧。不过嘛,到了这里都一样,都是人畜,哈哈。”
“这么漂亮,别是女扮男装的吧?”
“男的吧,但是长得也太美了,看得我好心痒痒。”
“你好,你好,你是庆国人吗?我好久没见到老乡了。”
这里竟然聚集了各国的人。
澹台莲州顿时豁然开朗,他大约明白这里是哪里了——这里是妖魔圈养人族的地方。
随之,愈发毛骨悚然。
第39章
到此为止,澹台莲州没想过会有人来拯救自己。
他从未被人救过。
他不后悔自己作出的决定,并且庆幸于没有被发现他与仙君之间曾经的关系,不至于又出现一次拿他要挟仙君的情况。
即使他已经拯救了很多人,但是仍然不认为那些人有能力来救他,他比谁都知道凡人与仙魔差距有多大。
他自己有勇气对抗,却不要求别人要有他这样的勇气。
他也并不渴望被拯救。
本来他之前做那么多事,就没有求任何回报。
或许在他的人性之中,也有那么一丝的幽暗与颓丧。
澹台莲州只想单方面地去拯救别人,以此完成自己个人的人生价值。
这是他作为昭国王室的责任,也是作为一个在昆仑修炼多年离入道仅有一步之遥的剑侠的能力所及之处。
澹台莲州很高兴在生命走到终结之前帮助过别人,让他曾经一无所成的人生有所成就。
他也大概明白,黎东先生、杨老将军、孟将军还有更多人对他有不一样的期待,可他作为澹台莲州这个凡人,并未想过要去当一个高高在上的君王,并未觉得自己更高贵。
然而,在被送到这座圈养人族的荒城后,在见到被圈养的那么多“人畜”以后,他那钻进犄角里的思维突然间又豁然开朗了。
澹台莲州忽然意识到:我还不能死,即便要死,也得是尝试着救出这些人以后的事。他还可以再尽一份力。
——尽管这是另一个看上去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可他就是毫无犹豫地这样想了。
这些被豢养起来的人们失去了对道德礼仪的崇敬,看上去似乎还有一些残留,其实已经在逐渐退化到几乎茹毛饮血的程度,人性的恶被释放了出来。
当澹台莲州出现在空地中央时,美貌白皙的他看上去就像是一颗珍珠被丢掷在瓦砾堆中。
即使沾满灰尘,也能看得出他很美,即使是他们回忆起凡尘世界的诸多美人们,也要赞一句绝色之姿的美人,更别说是放在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
于是有人垂涎欲滴地问为首的虬髯汉子:“我能要了他吗?”
虬髯汉子面幅不修,但在这些人里面已经算是仪容最整洁的那个了,一双浅琥珀色的眼睛在他茂密的毛发中被衬托得仿佛丛林里的宝石,熠熠生辉,看上去还有点人性的光芒,甚至有几分儒雅书生气。
可他身上杀气腾腾的匪性也是最重的,如此,儒雅与匪性糅杂在一起,碰撞出一种矛盾而与众不同的气质,他不置可否,用目光点了一下澹台莲州手上握着的剑:“他带着两把剑呢。”
已经色迷心窍的男人顾不上那么多,哈哈大笑说:“看他那剑细得,估计是跟他一样的小玩意儿吧。这种细皮嫩肉的公子哥带的剑不都是装饰品吗?
“正好被我一起夺了来,可不就都归我了?”
虬髯汉子再次沉默下来,身边的人却并未能品味到其中的危险之意,他的直觉让他深深地忌惮着这个看上去像是从天而降、来历不明的小白脸,而不是被其美色所诱惑。
他退了一步,以示对争夺美人毫无兴趣,嫌恶地强调说:“我对男人不感兴趣。”
此言一出,远远不止一两个人心动起来。
终于有一个人走了出来,以凶恶的目光环顾四周地说:“谁要跟我争,跟我打一架先吧。谁赢归谁。”
澹台莲州用那双一泓清泉般莹澈的目光望着他,已有所懂地确认问:“争什么?”
男人狎昵一笑:“赢你啊,小美人。”
澹台莲州原想介绍自己,这还没来得及,就发生了这样荒谬至极的事,不免笑了一笑,这一笑如在荒芜之地盛开的一簇雪白牡丹,绮靡昳丽,毫无畏惧。
他解下了自己腰上的两柄剑,众人起哄道:“怎么,小美人,还要送剑啊?”
澹台莲州拔出剑,众人才隐约感到似乎不同寻常,一把剑白底有金色羽毛纹路,还似有雷光之色,另一把玄色剑身,雪色花纹,亦不似凡品。
两把剑都剑气森森,可不是花架子。
澹台莲州却反手将剑尖朝地,这样随意一刺,剑就深深地没入了地面之中。
好剑!好腕力!
虬髯汉子心下喝彩。要知道他们所在的这座城的地面一点也不松软,挖不到几下就会磕碰到地下坚硬的岩层,一般的剑根本扎不进去。
这时,已经有很多人悄悄收回了跨出的一步。
美人虽好,但性命更重要。
可总有那么些抱着侥幸心理、执迷不悟把澹台莲州当成花架子、想要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的人存在。
还在用那等下流的目光觊觎着澹台莲州。
澹台莲州道:“为免误伤你们,我就暂且不用剑了,只用剑鞘。
“你们一起上吧。”
接下去,众人所见到的场景无异于看到一只貌似柔弱可爱的小白兔一挑几,优雅地暴打了一群扑上来的豺狼虎豹。
太离谱了。真的太离谱了。
这真的是个人吗?
其中还有人浑水摸鱼想要去偷拔澹台莲州的剑,拔了半天,吃奶的劲儿都使出来了还是拔不出来。
大家这才意识到:哦,这不是个小白脸。
澹台莲州在一地叫痛打滚的手下败将之中,轻轻松松地拔起自己的剑,收剑入鞘。
他连大气都没喘一下,一副游刃有余还能打十个、一百个的架势,不疾不徐地点评道:“乌合之众,一盘散沙。你们要是能聚集在一起,有所阵法兵术,或许还能勉强与我一战。”
虬髯汉子看到这里,不再观望下去了。
他大步流星地走上前去,每一步都让他回想起自己曾经叱咤各国的那些日子,在走到澹台莲州面前时,他仿佛重新束冠簪缨,英武不凡,立于巍巍王侯面前,恭敬行了个礼,道:“我是幽国前骠骑护国大将军公孙非,敢问公子高姓大名?”
澹台莲州拍了拍身上的灰尘,让自己看上去没那么狼狈了,他直着身子,只微微颔首,以示回礼:“我叫澹台莲州。”
他听黎东先生提起过“公孙非”这个名字,是幽国的名将,备受赞誉。
十几年前在征战途中遭遇了妖魔,全军覆没,不知所踪。
世界可真奇妙。
他们才跟幽国打了一仗,眼下却狭路相逢了。
诸人一听,想:澹台?是昭国王室?看年纪,应该是昭王与庆国公主所生的那个孩子。难怪生得这样美,他的母亲不就是盛负美人之称的庆国文靖公主啊!
他们已经很久没有见到有人这样规规矩矩地行以人族的礼仪了,有人感到陌生,有人感到可笑,有人感到怀念。
也有人体味出缘何澹台莲州如此风度翩翩,却偏偏不向他们行礼。
礼仪,礼仪,礼是礼节,仪是仪表。
首先得称之为文明之人,才能谈论礼仪。
大抵澹台莲州以他们为禽兽,所以才不向他们端正地行礼。这让他们有那么一瞬间,在澹台莲州的目光下涤去了兽性,恢复了人性,为之自惭形秽起来。
亦有顽固分子在心中暗自不屑,想:装模作样什么?等再过段时间,还不是会跟我们一样为了生存而丑态百出?你也就现在能说清高话了。
澹台莲州问公孙非:“将军可想离开?”
公孙非在无数次的希望与失望的交叠中已经很难再提起战意,他并没有轻易地被挑动情绪,而是冷淡严厉地问:“公子可有任何把握?”
“暂时没有。”澹台莲州坦诚地说,“但我曾带碎月城的将士们离开万妖域,那么我想,兴许这回也可以想想办法。”
入夜。
澹台莲州抱剑而坐,休息养神。
却有好些人彻夜未眠,窃窃私语。
他们绝大多数人都不来自一个国家,在被抓到这里以前,许多人之间就有尖锐对立的国恨家仇,即使到了这里以后,也迅速地自发按照国家分化、抱团。
今天出现的澹台莲州却让所有人都有了同一个讨论话题。
“没想到那个小白脸那么能打。”
“你说,他是昭国王子,他的国家会发兵来救他吗?”
“哼,我们这儿又不止一个王子,与其发兵,还不如再生一个吧。”
“碎月城我记得,那不是三十几年前就沦陷的城池吗?竟然还有人活着,真的假的?”
“每个人刚来的时候都很想逃出去的。”
“一个黄毛小子能做什么?连自己几斤几两都不知道。”
“公孙将军都做不到,他能做到?”
“等着吧,我看他连种菜做饭都不会,一看就是个五谷不分的公子哥。”
“但他看上去胸有成竹的样子,这能唬人啊!他说这话的时候我都有点想投效他了。”
“唉,我也是,大概是我想回家想疯了吧。我老娘、老婆不知道还活没活着,我的闺女呢?出嫁了吗?”
“你们干吗这样……凡人对妖魔,不就是以卵击石吗?都死了那么多人了,有用吗?都没有!好死不如赖活着,我反正是活一天算一天。”
更深露重。
澹台莲州一片沉静的脑子里突然出现了一个陌生的沙沙的声音:「你在哪儿?」
澹台莲州:「啊?」
「你是谁?」
对方答:「我是与你结成言灵主仆契约的那个灵魂。」
澹台莲州一下子高兴起来:「哦,是小白啊!」
白狼答:「我是那只白狼,但我不叫小白。你在哪儿?请告诉我。我将转达给他们。」
澹台莲州:「他们是谁?」
白狼答:「他们是被你所拯救之人。」
澹台莲州睁开眼,叹了口气,他从窗棂的缝隙里看出去,看见一轮皎皎明月高悬空中,慈悲地想:如今昭国王都的人们也正在看着这轮美丽的月亮吧。
他第一反应还是拒绝,温柔地回:「今天的月亮很美,他们好不容易才活下来,好日子都没过两天,我希望他们能再多看几眼这美丽的月亮。」
「有我带队时尚且艰难,我都不在,他们怎么过来?你跟兰药说,让她转达,假如想报答我,以后好好保卫昭国就是了。」
白狼却说:「澹台莲州,你都未曾让他们一试,又何故说他们一定做不到?」
「他们都很后悔那天没能留下你,而且已经决定去救你了。无论你乐意还是不乐意,如今我们离得远了,你的言灵咒对我无用,我拦不住他们所有人。」
「你告诉我们,我们才好定下谋略,你不说,死的人只会更多。」
「他们情愿做个英雄,轰轰烈烈地死,也不想做个孬种,置救命恩情而不报答,委曲求全地苟且偷生。」
第40章
昭国。
离王都五里地的石头村。
卯时。
碎月军的士兵石二郎提前一个时辰起身,担着两个木桶去河里挑水,给家中的粗陶水瓮里灌满了水,最后一趟回来时,他家已飘出袅袅炊烟,直直地升入灰蓝色的天边。
石二郎才走到路口,母亲已经站在门口等了,招招手说:“二郎,饭做好了,做了你最爱吃的,赶紧来吃吧。”
母亲特意为他做了过年过节才会烹制的一种糊糊饭,用麦子、豆子等磨成粉用水熬成糊糊,加入几种野菜干,再把猪下水剁碎了煮进去,就会得到一锅香臭香臭的糊糊。
对他来说,这是童年时深深刻在心底的美食佳肴,正经的肉和精米饭都比不上,回家的第一天,他就求母亲做给他吃,总吃不腻。
太阳升起他就得走了。
石二郎大口大口地吃着饭,把肚子填得圆鼓。
农家没有食不言的规矩,他边吃边与母亲叮嘱说:“我已经找到了工匠,钱也付了,到时他们会过来给您把房子修葺好,造个泥土房子。等到今年冬天,您就不用挨冻了。
“粮食我都给您放在地窖里了,我留下的钱可够用?不够我再给您留点。”
老妇人不肯要:“我用得着什么钱?你还不如自己留着,在路上买点好吃的。或者明儿赶早,再去集市上看看有没有铁甲铁器卖的,能多带一副吗?”
他离家时才十五岁,家中有父有母,有兄有妹,过了三十五年回到家,只剩下一个垂垂老矣的老母亲。
他回家省亲,才过了小半个月。
昨儿石二郎忽地从别人口中得知莲州公子被妖魔抓走了,生死未卜,而住在老家他邻村的战友都已经回军营去了!
当时他便是一惊。
欸?怎么不告诉他呢?是把他漏了还是怎的?
得知消息的时候天已经快黑了,来不及回城,他回到家,把倚在墙根上的一支铁槊抄起来,还取下了他的弓和鞬櫜,又将匕首、腰刀等等拿出来检查,佩好。
铁槊是从碎月城带回来的,炼了妖骨进去,跟了他十几年,被妖血养得油润发亮。但是弓箭跟匕首、腰刀还有盔甲都是回昭国以后才买的,他很珍惜自己的武器,每天都要打磨,这已经成为了一种生活习惯,每天要是不磨刀的话就浑身上下觉得不舒服。
石二郎去意已决,打算去说服母亲,可一转头,母亲不知何时开始已经呆站门口,凝视他,双眸含泪,一切意在不言中。
石二郎跪下,扎扎实实地磕了三个头:“娘,孩儿不孝,没能赡养您几天又得远行。此去不知还能不能回来,我会托人照料您。”
老妇人哽咽地问:“必须走吗?你都五十岁了,也老了,不年轻了,还得你去打仗呢?”
石二郎张了张嘴,被一句啜泣堵住了接下来要说的话,轻咳了一声,吸了吸鼻子,才颤着声音道:“莲州公子救了我的命。如今他有难,我又怎么能一声不吭?这是您跟爹打小教我的,做人要知恩图报,不能做那种没良心的人。”
老妇人一言不发,坐下来默默流了一会儿泪,渐渐止住哭泣,才走过去,摸了摸儿子已经斑白的头发说:“你说得是,要是没有莲州公子,这国怕是已经亡了。你去吧,娘不拦着你,应当的。若不是人家救你回来,我到死了连你最后一面也见不着。
“只是,我的儿啊,你这么老了,能帮上忙吗?真的不是去裹乱吗?”
石二郎也抹眼泪:“帮得上!娘,我耍槊给您看,我耍得可好了!我还没给您耍过。”
老妇人忍不住又哭了:“好,好,娘也见识一下……娘还记得你小时候是村里最胆小的孩子,见天儿被人欺负,哭着鼻子回家,没想到也有这样英武的一天。”
大半夜的,石二郎给他母亲耍了一遍长槊,惹得他母亲直笑直赞。
老妇人睡不着了,点起宝贵的油灯,连夜给自己的孩子准备明早要吃的饭,还蒸了一兜豆饼干粮,给他都带上。
她吃了半碗就吃不下了,因为早就饮泪饮饱了。
送孩子送到村口时,天已亮了,石二郎请母亲送到这里就行。
老妇人用能多看一眼也好的语气说:“你让我再多送送你。”
石二郎道:“再送我怕我舍不得走了,我这么大的人了,在外面哭起来多不像话啊。娘,儿在此别过了。”
老妇人见他转身要走,伸手拉住他的衣角,红着眼睛问:“你去打妖魔,不怕吗?”
石二郎红着眼睛,却弯了弯嘴角,眼眸亮了下:“怕。无论见多少次,我还是怕。但是,怕也没用。”
在母亲的手挥目送下,石二郎背着足有三四十斤的武器,搭了一辆驴车,摇摇晃晃地回了碎月军营。
石二郎来得晚,军营里已是一片备战的紧张热闹景象,于是赶紧去报到。
迎面却遇见了正在吼喊指挥的杨老将军,石二郎腼腆一笑,刚要问好,杨老将军的大嗓门就劈头盖脸地招呼过来:“你怎么来了?谁让你来了的!”
石二郎傻了眼,为什么?他还不能来了?
杨老将军虎目圆瞪,气冲冲地问:“不是说了不准通知这家伙吗!他家里就他一个人了,没有姐妹兄弟,还有个七十岁的老娘要养,叫他过来干吗?!”
石二郎连忙让老将军消气:“没人叫我,将军,是我听说了莲州公子被妖魔抓了的事,才自己要过来的。”
杨老将军骂他:“我们聚在这里的人,要么是家里死绝了的,要么是还有兄弟姐妹可以奉养双亲。你还有个老母亲过来凑什么热闹?给我滚回去!这里用不着你!”
石二郎顿时急了眼,扯着他说:“啊?怎么用不着我?你这老杨头是岁数大了记性不好了吗?有好几次还是我把你救下来的!我这手槊术军营里没几个人比得过我吧?我有用得很,你怎么能赶我走?
“我家里老娘都答应了,你凭什么不答应?你把我赶走了,以后等我死了,下到黄泉,阎王爷要骂我背着救命之恩不还哩!你好恶毒,你想害我下辈子当畜生了是吧?”
老实人骂起人来更咄咄逼人,杨老将军沉默下来,说:“你还有家人,何必来蹚这趟浑水,不,是死水……你走,那你家里老娘怎么办?”
石二郎顺了气道:“我想请秦夫人帮忙照料一二,她的为人,我信得过。”
杨老将军抱怨:“秦夫人,又是秦夫人,一个两个都去麻烦秦夫人。那你钱可得给够!”
石二郎:“那是自然的。”
石二郎得以顺利将名字记上名册。
名册是黎东先生亲手撰写的,他在军书上认认真真地记录下每一位将士的名字。
大家都很喜欢,在长长的竹简上找自己的名字。
死倒没事。
只怕死得无人所知。
出发前,裴桓还为他们撰写了一篇剿妖檄文,这是历史上第一封真真正正的剿妖檄文,后被载入史册。
这个共计两千八百二十三个将士、且全部是武官的军队所有人都到齐了,即使是杨老将军出于各种考虑而没有通知的如石二郎一样的人也自行赶到。
毕竟,王都的民众爱戴莲州公子,人人忧虑,将消息很快传遍了。
走出军营,孟将军的骑兵与一辆辆兵车已在等着他们了。
黎东先生、任乖蹇与阿鸮都在。
那日刚出事,孟白乙第一次冲到碎月营,责问他没有护住主公,将他从恍惚懊悔中唤回神来:“有空钻牛角尖,不如赶紧想办法!”
而后,他们从兰药那里得到了白狼的转述,获知莲州公子姑且没有性命之虞,只是被囚禁在一处荒城之中,方才重新振作起来,打算整理军备,前去救人。
孟白乙把之前缴获的兵车全部修好了,除了供将士们乘坐的兵车,后面还有不少用牛皮包着许多“小东西”。
黎东先生坐在最前一辆车上,无可奈何地抽着烟。
任乖蹇跳上车,问:“在发什么呆?”
黎东先生:“我一向不信命中定数,你说,我至今四十六岁,每次看着命快转好了,就会遇上点糟心事儿,搞得我前功尽弃。是不是我的命数不好,连累了公子?”
他老了。这恐怕是最后一回了。
任乖蹇哈哈笑起来:“我的命也不好,不然你看我为什么要给自己改这么个破名字。任他命途乖蹇,我亦无畏无惧。与您共勉。”
“你还笑?你也笑得出来?”黎东先生纳闷地问他,“话说回来,你不是都不想做公子的门客吗?怎么一起跟来了,这回过去,指不定真的要葬身妖域。”
任乖蹇用一种近乎轻松的口吻说:“您想得太好了吧,要是落入妖魔堆了,我们还能落得葬身这样的好下场?尸骨都得被妖魔给拆吃腹中吧。”
黎东先生一怔,也跟着忍俊不禁了:“你说得是。”
“我就笑两声,为什么不能笑?能笑一声是一声。”
任乖蹇道:“真是邪了门了,每次我刚想要跟公子告辞,就会冒出新事情来,让我想要为他奔走。缘分啊。若这次我能救出公子活着回来,我也不走了,便老老实实地做公子的门客。
“再说了,我觉得莲州公子是个奇人。他总是能够逢凶化吉,上次我跟你们去碎月城时也没想到真能成事,不知这次会发生什么。”
阿鸮一言不发地坐在旁边,往自己的箭上涂抹着什么。
任乖蹇问:“在做什么呢?阿鸮。”
阿鸮不想理睬他,他还去拉人家的胳膊,阿鸮泪汪汪地瞥过来一眼,泫然欲泣。
黎东先生用烟枪敲了下任乖蹇的手,调解道:“欸,欸,别招惹这孩子,听说那日他就在公子身边,因为吓得一箭也没敢射出去,惭愧得这些天日日以泪洗面。他是神箭手,若是把眼睛给哭瞎了还怎么射箭?”
杨老将军策马到近旁,安慰道:“阿鸮,没事的,我第一次见到妖魔也吓得腿软,你还是近距离见那样的大妖,被人家的杀气锁定。
“你问问我们军营,多少人第一次见到妖魔的时候都吓得尿裤子。下回咱不怕就是了。”
阿鸮抹抹眼泪:“嗯。”
再转过头。
可以看到紧随其后的第二辆马车里,摇晃的竹帘后面,一个小女孩跟一只白狼的声音若隐若现,一人一狼也不知在说什么。
黎东先生暗叹:此行数千人中,最重要的就是这两个了。公子不喜欢把孩子和女人卷进战争里,可是现在也没有别的办法。
昭王与王后特意赶来在城外与他们送行,郑重对将士们行礼。
驱车送了十里路。
尽管孤勇悲壮,可他们并没有对这支凡人军队能够从妖魔那里救出澹台莲州抱有幻想。
能逃出来都已经是个奇迹了,这次还要深入魔地,以身犯险?还要把人救出来?太匪夷所思了!
这次还没有澹台莲州这样的绝世高手在,虽有杨老将军与任乖蹇这些个武艺高强的人,然而远不如澹台莲州。
总而言之,这是彻彻底底的一窝凡人。
昭王忧心忡忡,长叹一口气:“莲州要是没了,孤可怎么办?”
听说孩子被妖魔抓走的消息后,王后晕厥了半天才醒来,最近没有一日能睡好,以泪洗面,但在听说这群门客、幕僚、将士们自发地组织起来,表示要去救澹台莲州之后,她终于恢复了坚强。
一听昭王叹气,她就气不打一处来,强硬地道:“叹什么气?没的晦气!你怎么办?你赶紧再去求一求昆仑的仙人啊!要是能求得他们出手,岂不是更好?”
昭王诺诺连声,硬着头皮说:“孤去,孤去,孤再去一次,问到他们愿意理睬孤为止!”
他们已经带上礼物去尝试谒见驻留在昭国的昆仑仙山的修真者。
可是,他们递的信和礼物就像石沉大海,也不知传没传上去。
昭王不抱希望地嘟囔:“我觉得仙人不大想管,要是管的话,怎么会让碎月城变作了现在的万妖域。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有时管,有时不管。”
王后想:她可以去下跪磕头,不要王后与公主的尊严,虔诚地顶礼膜拜,去求得仙人救她的孩子。
与此同时。
在那座澹台莲州暂时还不知其名的人畜之城中,已经有了悄然的变化。
众人发现新来的昭国王子并非四体不勤的贵公子,相反,他干活儿很利索,好像拥有丰富的生活经验。
澹台莲州把自己的里衣给割了做成抹布、头巾、布绳等等,隔日改了衣着装扮,看上去干练许多,并不华贵了,但仍然是整洁明净的,如此,愈发把其他人衬托得人不人、鬼不鬼。
澹台莲州携剑去找公孙非,直述来意:“我麾下的碎月军与白虎骑正在赶来的路上,将军可否愿意与我合作,整合这城中的人,到时与我的人马来个里应外合,或可逃出生天。”
公孙非像是听到什么好笑的事,问:“你被关在这儿,你怎么知道你的人马能找到这里?还里应外合?
“昨儿我还想了很久,你是有什么把握,没想到在这儿跟我说胡话?”
澹台莲州沉吟片刻,道:“我确有办法与我的人马联络上,大概……像是一种仙术,一半算是吧。”
坐在地上的公孙非不由自主地向他倾了倾身:“仙术?你是得道者?还是有仙人会来救你?”
——“还是有仙人会来救你?”
澹台莲州原本无感,听到这句却微怔须臾。
上辈子他被妖魔抓住,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时候,他其实也有抱着极侥幸的心理想过,岑云谏或许会来救他。
既想,又不想。
这一回,澹台莲州是想都没想。
这会儿忽地被公孙将军提起,一时间,思绪在心头千萦万转。
不知岑云谏现在有没有发现他被抓了。
澹台莲州摇了摇头说:“我不是仙人。也没有仙人会来救我。
“不如我们自救。”
公孙非用闪烁着猜疑的目光望着他,这是一种无法控制想要渴盼,却又生怕希望破灭的目光:“别卖关子了,请说来听听吧。”
“我的幽国语讲得不好,能用昭国语跟你说吧,你应该听得懂。”澹台莲州不作更多无意义的豪言壮语,抑或劝人无畏,而是拿了根树枝,有条不紊、平静自若地跟他说起来,“在妖魔之中,其实被分作这几个等级……”
澹台莲州故意大声地讲述。
他知道,周围有好多人或是躲着,或是装成不在意,其实都竖着耳朵在听他俩说话。
第41章
公孙非将军听完,用忍不住怀疑他也是妖魔的戒备语气问他:“你怎么知道得这样清楚?你见过很多妖魔?”
澹台莲州说:“没见过很多,迄今为止,只见过四五种。”
似乎一直未曾讲过他为何如此了解妖魔之事。
先前他自己都没记起来,昨晚上打坐时想起来了。
上辈子死前的记忆到现在也是不大连贯的,不召而来,不挥却去,这样地出现。
那时倒没深想。
澹台莲州记得起初是在一个清晨。
也是在金秋,垂丝茉莉正盛开,碧线串珍珠一般的花儿散发着淡淡甜香。
那几日,岑云谏都在洞府,心情甚好,一早儿起身在花下抚琴,白衣落柘,风动枝摇,与潺潺幽深的水音遥相呼应。
岑云谏也通音律,此事鲜少为外人所知,且从未对旁人表露过。
昔日的澹台莲州将之当作是彼此之间的一个小秘密。
管弦,管弦,既然有了弦,又怎能无管?
于是,澹台莲州拿出了竹笛,与之合奏起来。
一阕曲子罢了,澹台莲州笑问:“今天是有什么好事儿?这么开心?”
岑云谏笑而不语,起身,道:“坐过来。”
澹台莲州挨近到他身边,岑云谏又说:“莲州,坐我怀里来,有新奇的东西给你看。”
澹台莲州当时满脸通红。
他想,无缘无故地,端正守己的仙君怎么可能会做出轻浮之事,应当只是为了谈正事吧。
岑云谏半抱着他,低头时下颌搭在他肩膀,认真地寻到他的手,自手背滑到指缝,轻轻捏住他的手指,抬起他的手在半空中绘制起来,好似他的指点在发光,点绘间,一幅又一幅妖魔图被画了出来。
一边画,一边介绍这类妖怪叫作什么,外形怎样,战斗力怎样,又有哪些弱点,应当如何做才能一击杀之。
岑云谏踌躇满志地说:“我差不多收齐了我见过的一千多种妖怪的能力与弱点,有厉害的,也有不厉害的。以往大家也知道妖魔间有等级差别,我细细研究以后,发现其中还可以再划分。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澹台莲州想都没想,他在岑云谏跟他说前话的时候就想到了,此时毫无犹豫地将自己的想法倾泻出来:“意味着可以根据每种妖魔的弱点来制定与之战斗的方法,甚至为此量身设计法术。而不用再跟以前一样,只能闷头盲目地修炼,积累法力。届时,即便是法力没那么高强的修士在面对妖魔时,或许也能有一战之力,就算不行,起码能够逃走。
“那么,对于修士们来说,在短时间内还没有提升太多修为的情况下,只要找对了法子,胜率和逃生率可以高很多。”
“说得不错。”澹台莲州所说正切中他心中的深蕴,岑云谏笑意更深,又思忖了下,说,“我原还只想到胜率,却没想逃生。也是,除了我,道友们想逃也无妨。”
澹台莲州劝道:“你也是,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
岑云谏又说:“我还想了些别的,譬如以两人或是三人为一组的仙阵。”
澹台莲州好奇地问:“这怎么弄?”
岑云谏继续捏着他的手,在空中绘制三个身影为一组的阵形,每人持有不同的武器,一为剑,一为钟,一为弓,寥寥几笔,虽简陋,但是人物动作流畅,意思是表达出来了。
岑云谏沉吟一会儿,说:“这个还没完全想好,我觉得战斗这件事,一在攻,二在守,三在速与准,三者都要练好,耗时颇久,可是,对于资质平平的修士来说,假如各人专精一点,两三人为一组,是不是能够迅速地发挥出比个人修炼更大的威力。
“譬如以昆仑剑宗的剑为攻,再以镜台佛宗的金钟罩,最后辅上乌金门或是峥风派的灵射术,是不是会有不错的效果?”
澹台莲州品味了一下,感叹:“妙哉。”
想了一会儿,又说:“只是得先聚集起来。也不知道他们乐不乐意放下个人的意向来配合昆仑。修士们都更想要修炼自身,得道成仙,他们能答应仅仅修炼钻研你指定的法术吗?这样一来,对于他们自己的发展实则不利吧?”
“嗯。”空中用灵光绘出的图已经渐渐开始淡去了,澹台莲州的后背感觉到岑云谏的胸膛闷闷震动了下,“这个我也想到了。那些人正是这样,眼只着于自己身上,殊不知眼界这样狭窄,才是他们修炼不得有成的原因。所以仙魔打了几千上万年也没有个结果。
“昆仑也是,太多人都已经懈怠松散了。”
澹台莲州总觉得岑云谏的声音微微地冷了点下来,他转头看过去。
岑云谏没回看他,而是仍然注视着某粒浮而不定的粉尘而出神,像整个灵魂都浸入在其中。此一时刻的岑云谏脸上的表情是澹台莲州从未见过的,对他来说简直像是个陌生人,明明看上去依然是镇静自若,却给澹台莲州一种暗流涌动之感,这股暗流是如此湍急可怕,假如不小心被卷进去,极有可能被绞碎。
他以将整个修真界捏在掌心的口气,不自觉地披露出心底的半句话,轻描淡写地嚼字:“……我会让他们无法拒绝我的提议。”
澹台莲州心底咯噔一下。
岑云谏回过神来,才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总觉得吓到他柔弱的凡人伴侣,敛起冷酷之色,复又戴上温润清淡的面具,低低地说:“我是说——对他们晓之以情,动之以理。
“只要我们这一代修士不计较个人得失,才能将妖魔逐杀殆尽,还世间一片朗朗乾坤。
“先从昆仑整顿起好了,看着光鲜,内里一团乱,要么自私自利,要么没有出息,只想着躺在昆仑的老本上混吃等死。”
澹台莲州欲言又止,到底是没想到要说什么:“唔。”
那时澹台莲州就觉得好像哪里不对,岑云谏的想法是一碗美味的饭,可只有吃下去了,才会发现里面还有砂砾没有淘洗干净。
现在他想明白了,正因为他是个凡人,所以他能感受得了,仙山上的每个修真者或多或少都自视甚高,他们自认为是被天道所偏爱的骄子,只是这份爱可能多一点或是少一点,都有想要得道升仙的私心。
真的会有哪个修真者愿意自毁前程去当一把固定形状的刀,严丝合缝地嵌入仙君的设计中吗?
就他所见所闻,对大部分修士们来说,个人的修炼总是比大局要更重要的,而且每个人的道其实不大一样,又怎么可能装进同一个的模型中。
……
对。
澹台莲州记起来了,他关于妖魔的知识都是岑云谏教他的,亏得他记性也好,过目不忘,加之待在洞府无聊,所以把这些信息倒背如流。
他虽然没有法力,但是书看得多,理论知识丰富,还给岑云谏提过几个建议,修改阵法,也不知岑云谏用没用上。
尽管这些对付妖魔的办法不能照本宣科地套用在凡人身上,可也是一种思路。
澹台莲州将一颗小石子儿点在沙地上他画出的一种小妖腋下,这是在城外徘徊看守的小妖。
他放下小石子,就像是在棋盘上落下胜负手,一子已定生死:“比如,这种妖怪的命门藏在这里,你只要想办法刺中这里,他就死了。这依然很难,但是比漫无目的地去砍杀要好多了吧?
“还有许多种,等我全部弄清楚了,再一一告诉你们。
“天地之间有平衡。
“上苍赐予了妖魔天生拥有锋利的爪牙,能够轻易地杀死其他生灵,但是却也给了他们大部分混沌愚蠢的头脑。
“绝大多数妖魔都要浪费天赋,发挥得很糟糕,他们只会最基本的用法,攻击方式单一老套。只要我们研究清楚,未必没有一战之力。”
公孙非低头下去,还是摇了摇头:“不,我们没有你这样超群的剑术。你以为我们人人都有你这么会用剑吗?”
“这个好办。”澹台莲州就势而自然地提出解决方法,“我将我的剑招倾囊相授不就行了吗?在这里的人不乏有各国武士,本就有武术功底,学起来不难。”
众人都惊住了。
公孙非更是说:“这样高超的剑术你随便就教给别人?而且,被别人学会了,你就不怕你自己在这里变得不安全?”
澹台莲州目光温和,坚定地说:“我希望大家能一起逃出去,希望能帮你们回到自己的家乡。”
昨日澹台莲州的剑术太惊艳了,已有人忍不住发问:“……如果想学你的剑术是要先拜你为师?向你起誓?”
“不用。”澹台莲州说,“我没想过开宗立派,我只是喜欢剑,所以自己胡乱想了些招数罢了。若是你欣赏,你就是我的知己。
“向知己传授剑术,与教授一首乐曲没有区别。用不着特地下跪拜师,区分上下。”
澹台莲州问公孙非:“将军要学吗?”
公孙非不再犹豫,一咬牙,眸中有死灰在复燃,沉声答:“学!”
澹台莲州又想起了件事,补充道:“哦,还有,我会把我所会的一些抵御妖魔的阵法都告诉你们。若是你们能活下来,回到自己的家乡,不妨试试我教的阵法,武装你们的国家。”
凡人与修真者不同。
修真者是受上天青睐的天赋者,他们有太多的路可以选,可是凡人不行。
因为单个凡人的力量太薄弱了,也自知无能为力,所以他们很谦虚,能够接受将自己打磨成固定的形状,才能有那么一点点锋利,也能接受攥在一起,方向一致。
公孙非甚是觉得匪夷所思,问:“这你总得收点束脩或是报酬吧?”
澹台莲州:“非要说报酬的话,这样吧,我希望来学的人答应我一件事。我无法监督,是以仅凭心证。以后若有幸回了家乡,再遇上妖魔杀害人族同胞,请出手相助,不要袖手旁观。要是又救了人,可以把我的剑术跟阵法教给对方,使之有自保的能力。”
公孙非嘴唇嚅动,半晌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他从未见过像澹台莲州这样的人,他曾经见过现任昭王一面,也听说过前任昭王,那已经是一位明君了,可他的孙子有过之而无不及。
可澹台莲州给他的感觉又不能完全地用王或者储君来形容,澹台莲州给出的是让在场所有人摈弃家国偏见而站在一起的无实质的力量。
怎么会有人拥有这样宽广的心胸?公孙非想,宽广得像是能包容下天与海。
公孙非艰涩地开口,困恼地说:“公子,你别说得好像先设定我们已经逃出去一样。”
澹台莲州笑了起来:“昔之善战者,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不可胜在己,可胜在敌。①”
第42章
昭国最西端。
嶙川置。
初秋。
嶙川置并非昭国的朝廷机构,而是昆仑剑宗下设在嶙川山脉上的分支,管理掘矿与其他一些凡间事务。这里距离王都极远,并且周边还设置了阵法,避免普通人靠近。
当然,一般人其实连知道都不知道,他们只大概知道国家是由仙人所庇护的,但是仙人在哪儿,又是怎样庇护的,他们并不清楚。
澹台莲州被抓走的那天。
负责掌管嶙川置的昆仑弟子韩阳羽一如往常,完全没有预感到危机的来临。
他在这里待了二十年,早就对这份工作失去了耐心。
当年他就是在外门晋升内门的几个弟子之间竞选失败,才被排挤到这里。在昆仑修炼,跟在凡间修炼不可同日而语。
但凡有点被看重的弟子都不会被派到凡间去,这意味着仙途渺茫灰暗,基本不会有什么出息了。
这时,他就会下到灵矿那里去看一看,平衡一下自己郁郁不得志的心情。
矿洞里,数千个体修正在掘矿,挥汗如雨,乒乒乓乓。他的身上散发着淡淡的光,在光线昏暗的矿洞里仿佛一只只萤火虫,粘在光芒闪烁的石壁上,用微小的力量一块一块地精准把把灵石矿凿下来。
挖矿对修士并不难,只是枯燥乏味,对修为毫无进益。
要是换那些厉害的修士来,会更加轻松和快速,可是,稍微有资质的弟子谁会选择把时间浪费在这里?浪费在没有意义的掘矿上,坐享其成不好吗?
在这里的所有苦力都是炼气一到三层的最底层的修士,他们虽然入道,但是天赋糟糕,在昆仑外门都不是正式弟子,基本得不到什么好资源。
因此,就有不少人会选择来灵石矿做工几年,辛苦是辛苦,然而不菲的报酬跟灵脉的生活环境还算值得的。
对于他们这些修士来说,已经是个很不错的选择了。
凡人供养修士,低阶修士服务高阶修士,这是他们所认知的世界的基本规则。没有空去生气,他们得抓紧所有时间来工作,攒够了灵石才能回昆仑去修炼,或者找个小门派也不错。
这些灵石矿并不是凿下来就能用了,还得送到仙门去,经过进一步的炼制才能变作灵石。
届时,他们还能得到自己所掘灵石矿的百分之一作为酬劳。
韩阳羽看看这些人,马上觉得心里舒坦多了。
相比而言,他的天赋没那么差,过得也算挺滋润的。
唯一让他有点烦恼的是,本来他来人间选个国家做监工是特意选中的昭国,听上一任嶙山置守说这个国家的灵石矿非常丰饶。
二十多年前他刚上任时的确如此,可是这些年来,昭国的灵石矿已经日渐衰败,越挖越深,然而数量与品质都在日益下跌。
最近还算好,半年前有一段时间尤其可怕。
产量差到他都怀疑是不是昭国的灵石矿已经挖完了。
可他觉得他的管理没有问题啊。
也不知究竟是发生了什么,大概是他的运气太坏了罢。
为了显摆自己的权力,韩阳羽把工头叫了过来。
就算是这个工头,也只有炼气三层,韩阳羽有足够资本自傲以蔑视之,连对方的名字都没记住,高傲地问:“今天产量怎样?”
工头还算欣喜地道:“禀告置守,今日的产量比昨日有增长。”
韩阳羽满意地微微颔首:“还算不错,没有偷懒,要是再跟以前那样偷懒,仔细你的皮。”
然后把一堆老话翻来覆去地说,将人教训了一顿,发泄了心中的无聊和郁闷,便扬长而去了。
工头闷声不吭地应着。
等韩阳羽走后,他才回到自己的岗位上,拿起凿子继续工作。
身旁的其他几个低阶修士嘀咕:“每天都来没事找事地骂人,一点也不修身养性。这种人凭什么修为比我们要高,老天爷真是不讲理。”
“之前采获量下降又不是我们的错,老虞都带着我们加时开采,可是没了就是没了嘛,他还怪到我们的头上。”
“这昭国我看是不行了,要么我们换个地方做工吧?”
老虞却摇了摇头,道:“我看未必……”
与别人不同,他并不只住在嶙山置里,他偶尔会去附近的阵子上买点东西。
灵石矿骤然减少那会儿,昭国面临昭幽战败,国家危如累卵,随时可能倾覆。而灵石矿慢慢恢复,也正是在昭国度过危机、民生渐复之时。
他在这边境的小城集市上,听赶集的百姓们兴致勃勃、绘声绘色地谈论横空出世的大王子的故事,心中隐约有了些模模糊糊的猜测。
兴许,一片土地上所属的灵石矿与这个国家的国运息息相关。
这只是他个人的猜测。
从未与别人说过,更别说向韩置守禀告。
没必要。
他都想象得出韩置守听了会如何嘲笑,何必自取其辱呢?
近来灵石矿好转绝对跟那位莲州公子的出现脱不了干系。
假如那位被百姓们交口称赞的“莲州公子”能顺利继位,负责地治理国家,那么,他的工作也能顺利很多。老虞暗暗地盼望。
然而。
就在韩阳羽巡查过矿洞的工作,再去清点仓库时,却发生了意料之外的事。
彼时,他正在仓库一边数还没炼制的灵石,一边自言自语地骂骂咧咧:
“质量越来越差了,杂质这么多。
“刚开始明明品质挺不错的,现在怎么这样了呢?害得我被教训。
“这么多灵石矿送上去,我也分不到几块。
“我辛辛苦苦地在这儿干活儿,享受的事却都被别人给占了。”
哪个修士能对这么多灵石不心动?
可是这么多灵石矿放在他眼前,他就升起了一种他拥有这么多灵石的幻觉,却只能看不能用,还得全部上交,实在是太残忍了。
每个月交灵石矿的时候,他都觉得像在他的心脏上剜一刀。
他不停歇地叨唠掩盖住了腰上红绳铃铛的狂响。
“铃铃铃铃!铃铃铃铃!”
吵什么吵?谁在吵?
韩阳羽低下头,才发现是自己戴在腰上的红绳铃铛在响,上面坠着嶙山置守印。
这是这个铃铛自他接到手二十几年来第一次发出响声,是以他愣怔了好一会儿才想起来妖铃响起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有妖魔进入了昭国,触发了他们在昭国大致国土上布下的探测阵。
糟了!
韩阳羽迅速地飞到置守室,墙上有一张覆盖整面墙的昭国地图,看上去只是墨水绘制的,但此时图上出现了一个突兀的红点,已经出现在昭国王都附近。
一般修为低的小妖可进不了昆仑布下的大阵,估计是个修为颇高的妖怪。
什么时候飞进来的?已经在王都里了?
怎么什么倒霉事都让他撞上了。韩阳羽抱怨着,却赶忙抄起了一面寻妖八卦青铜盘,匆匆御剑追去。
他心急如焚,花了不过一个多时辰就飞到了王都附近,隔着大老远他就看见了鸟妖的身影。
没办法不看到,那妖的原形大得遮天蔽日了。
真是奇怪。
之前探测阵为何一无所查?这妖魔都杀到这里了才提醒?
韩阳羽一想到要遭到斥责惩罚就觉得心凉了大半截,更是烦躁不已。
得把这个没有眼色的妖怪给解决了。
他想着,飞近过去,却被扑面而来的澎湃妖气给惊住。
妖魔的等阶大致可分为妖兽、妖兵、妖长、魔将、魔皇,其大概对应他们修士的修道五境之开元境、凌空境、神游境、知虚境、入圣境。
韩阳羽见过妖兵和妖长,其中还有一个千妖长,已经打得很艰难了。
而他眼前这个,更是让他心头警铃大作。
妖气之盛,近于魔将。
不,说不定就就是个魔将。
他打不过。
出手的话很可能会死在这里,为了那么几个凡人死掉值得吗?他觉得不值得。
一个魔将孤身一人突然闯进他们昆仑的地盘是想干什么?
他趁还没被发现,赶紧隐匿起身形,在边上围观了半程。
最后这鸟妖只抓走了一个人,连杀戒都没开。
他悄悄跟在后面,保持着不会被注意到的距离,一路送这妖魔离开了昭国境内。
韩阳羽依然一头雾水,但起码松了一口气。
他停在昭国的边境线上,目送鸟妖离开,然后回了嶙川置。
幸好他没有贸然行动,不然岂不是损失惨重。
在他看来,只要这个妖魔走了就好,危机就算解除了。
而且才牺牲了一个人而已,就算那一寨子的人都死了,对于整个昭国的百姓数量来说都是一个很小的比例,不足为道。
何必为了这么三两个凡人而豁出他一个修士的性命。
凡人就是割之不尽的野草,死掉几个也不碍事,很快就会生出更多的人补上,这千万年来一直如此。
他都没打算向昆仑报告,反正,除了他又没有别人发现。
被发现就是他的失职了。
换以前他还会报一下,因为觉得也不是什么大事。
可前两天不知原因地,昆仑首席、新任仙君的岑云谏特意来了一封信,叮嘱他要特别注意昭国的安全,万不可能有任何闪失。
堂堂仙君为什么会管凡间的一个小国的事?怕是其中有蹊跷……
他感觉要是捅上去自己一定没有好果子吃。
还不如瞒住,瞒到底。
一个微小凡人与这世间相比,就像一颗砂砾扔进大海里,能激起多大的水花?
……
一个月后。
昭国境外,朝西两千里外。
碎月军临时营地,将军帐内,众人围桌而坐,一个小女孩坐在高高的椅子上,她的手上捧着一只土黄色的小田鼠,正在对她叽叽地说话。
大家屏息凝神,唯恐吵到她。
兰药紧皱眉头、聚精会神地辨听,过了良久,方才长长出了口气。
杨老将军最耐不住性子:“怎样?可否知道公子具体方位了?”
兰药脸颊浮出两团酡红,眼眸发亮,重重点了下头:“嗯!”
第43章
山高云浓,云似瀚海,风卷云浪,从繁华喧阗的人族城市迤逦千里至这杳无人烟的妖困之城。
澹台莲州今夜也打算打坐养神,既能保持警醒,又能快速地通过精神宁静来恢复体力和智力。
三个月下来,他看上去自然也不如刚来的时候那样干净整洁了,毕竟来的时候穿的不是昆仑剑宗的道服,人间的衣裳就会被染上尘埃,这无可避免。
但是,养尊处优的顺境固然能带给他珠光宝气的装饰,竭力求生的逆境却更加能够磨砺出他坚韧不拔的神采。
明天,他们两边人就会里应外合地发起进攻。
这是澹台莲州亲自选好的日子,选这天有几个理由:
一,观星象与云象明天是个晴天,适宜他们排兵布阵。
二,这个月的初一,据他所知,这是妖魔们一个月里力量最薄弱的一天。
三,以他的观察来说,今天大妖有三分之二的可能不出现,大抵还是因为力量削弱,即使出现,估计来得也不会及时,在时间上可以占据部分先机,起码生存率会有所提高吧。
公孙非敲门进屋的时候,正巧檐下的半弦明月自云海后升出。
如水般的月辉洒落一地,倒有几分故乡的蒙蒙的轮廓。
见公孙非鬼鬼祟祟,怀里好像还揣着什么东西的模样,澹台莲州还以为有要事,肃色问:“什么事?是觉得计划有什么纰漏?”
公孙非与他的军师楼琋——两人一起被抓,整支亲兵队也就只剩下他们俩还活着——两人一前一后钻进他的屋子,一言不发地掏出个简陋的陶罐和三个破碗,道:“不是,是找你喝酒。”
“哪儿来的酒?”澹台莲州脱口而出道,刚要继续问。
公孙非瞪大眼,对他作噤声手手势:“嘘!!”
澹台莲州闭嘴,他深知这地方物资贫乏,更别提酒了,他放轻声音:“还喝酒?明天就要打仗了,不怕耽误事吗?”
公孙非笑说:“正是因为明天可能要死了,今天才得喝酒啊。”
他提着酒瓮,往澹台莲州面前的地上一坐。
楼琋则斯文多了,坐好以后拱手道:“公子,这是我们从牙缝里抠出口粮来才酿制的酒。原就是打算在上路前喝的。我与我家将军以前都是无酒不欢的酒鬼,自从来了这里没酒喝,浑身痒得慌,每天省一丁点才有办法酿一点点酒来喝。”
公孙非怀念起来:“是,一开始还酿不好,白糟蹋了粮食,我俩都不会。幸好啊,在这儿待得时间够久,做什么事都有空琢磨。被你这么一说,我还舍不得走了呢哈哈。”
楼琋道:“莫说那么多了,喝酒喝酒,喝酒壮了胆才好上路。”
公孙非点头:“对,上路。”
澹台莲州亦笑:“将军说得是。”
无论是黄泉路,还是归乡路。
总之,找一条路。
酒满碗。
叮铃乓啷地碰碗。
大口饮之。
这酒酿得粗糙,比不得外面的好酒,既不够醇厚,也不够辣烈,酒液浑浊,但饮来却别有一番风味。
三人赶着饮似的,澹台莲州是其中最不善喝酒的那个,最后一个喝完,碗底朝下示意,爽快而扎实地赞道:“好酒!”
公孙非反而自谦起来:“称不上什么好酒,若是来日公子来幽国,我一定招待公子品尝一下我们幽国的高粱酒,那才叫美酒。”
澹台莲州兴致勃勃地说:“我的确没喝过几种酒,有机会可一定得尝尝。”
澹台莲州递出碗。
公孙非愣了愣,才心疼地给他把酒再满上:“还以为你这样的公子哥吃不惯这种酒。”
澹台莲州说:“我不早说过,我又不在宫中长大,我在山上长大,有什么能吃不惯。”
楼琋反过来劝他:“莲州公子,你不是不善喝酒吗?少喝点,省得明天耽误事。”
澹台莲州唇上还沾着酒液,抬睫瞥他一眼,漫不经心地说:“你是心疼你的酒吧。我少喝点就是了。”
他记起之前在夕歌城时,他与任乖蹇一起走街串巷。
有次经过一家酒铺,在办千杯不醉的比试,任乖蹇非要参加,店家看他生得美,非撺掇他一道来喝酒。美酒美人,多大的噱头!
果不其然,引来一堆人。
任乖蹇半道醉倒了,最后是他摘得头筹,甚至清醒潇洒如故,步伐稳健地把人提回了家。
而他只红了红嘴唇和脸颊。
澹台莲州不怎么谦虚地道:“我是一般不怎么喝,但是酒量很好。若是你们来昭国王都,我也请你们喝昭国的酒。”
这点酒,不至于喝醉,可足够顺润心肠,公孙非道:“莲州公子高义,无论此行能不能活着回去,您的这份恩情我都会铭记于心,就是去了阴曹地府,我也会在奈河桥边等着,想法子给公子报了恩再去投胎。
“只要不牵涉到我的国家,你要我做什么报答你都行。”
喝完酒。
公孙非与楼琋与他道了安,打算结伴离开。
澹台莲州叫住他,将那把有着淡淡冰蓝色剑芒的剑扔给公孙非。
公孙非险而又险地接住。
澹台莲州道:“我将青雀借给你用。反正我也用不着两把剑。这把剑在这里,也只有你我挥舞得动,比粗制的长枪总要锋利一些。”
公孙非一言难尽,还是咽下了涌到舌尖的拒绝,道:“多谢公子。得此神器,我不敢不多斩几个妖魔在剑下。”
望着细如一线的残月。
公孙非对月拔出澹台莲州借他的青雀剑,诧异不已地道:“我委实不明白,他的两把剑都是用了何种铸铁工艺。阿琋,你看得出来吗?”
楼琋答:“看不出。”
公孙非喃喃:“不过十几年工夫,昭国的冶炼已经精进到如此地步吗?我想未必吧。”
此时,公孙非已没有了在澹台莲州面前时的从容潇洒,而是凝重深沉起来,带着一丝忧虑地说:“他每次都说,不需要报答。可天下哪有白吃的饭。不要钱的才是最贵的。
“老楼,你觉得我们之中有多少人可能活着?”
楼琋道:“照他说的是五成,我看嘛,两三成吧。”
公孙非说:“就是只能活下一两成的人,回到他所在的国家,这都是一股可怕的力量。你也见到了,我们花了几年,杀了许多人,才终于建立起来的威望,他不过用了三个月,就让许多人信服与他了。”
楼琋忍不住翻了个白眼:“你要是乐意把你的枪法拿出来跟人倾囊相授,我相信他们也会一个个在嘴上都对你恭敬有加的。”
公孙非否掉:“那怎么可能?那可是我家几代单传的武艺,连旁支都不教,更何况外人。”
“是啊。”楼琋扳着手指数,“可你看他呢?不光教,还教得那么仔细。最可怕的是,他都这样教了,还是没一个人能赢过他,他捡根树枝都赢。还有阵法,以及天文星象,哪样不是惊世之才?他却当成稀松平常地讲。要不是时间紧,你信不信他还能教更多。”
公孙非语气复杂:“我信。
“澹台莲州是我所见过的,这世上唯一一个聪明至极又愚蠢透顶的人。”
而在同时间。
碎月军营中,众人已经休息过了,正在整备。
孟白乙所率领的白虎骑将作为先锋队伍发起进攻,不同于上次不过走过程,莲州公子甚至提前交代了让他顾惜自己,不必以命相搏,只需要达到打乱阵营的目的就可以退回到安全地区。
这次他们可得实实在在地去拼杀。
上次他也长了些见识,为此,已经提前做了准备,譬如给马儿披上厚甲,譬如训练了蒙住马儿的眼睛再骑马冲锋。
他是个极其谨慎的人,恨不得将一万种可能发生的疏漏全部考虑进去。
可就在他的手下,依然有个不确定因子。
那是他手里最好的骑兵赵蛟。
孟白乙想起来去看这家伙时,赵蛟已经喝得醉醺醺了,身上的狂气亦愈发重。
……所以他才不知道该不该把这家伙从老家叫过来啊。孟白乙想。上前把他怀里抱着的酒壶拔出,道:“醒醒,该去打仗了!”
“好!”赵蛟醉醺醺地大喝一声,拍桌起身,“东家,您且看我把那些个妖魔杀得片甲不留!我好大赚一笔!”
孟白乙气笑了:“你盔甲都没穿。”
赵蛟雄赳赳、气昂昂地踏步出门,嫌麻烦地说:“穿了不一定活,不穿也不一定死,反正您这回让我干的这个活儿,九死一生,穿不穿有什么区别?”
孟白乙道:“这身铠甲造价五十金,穿着它死不是也体面贵气些吗?”
赵蛟转头回来:“欸!您说得是。哈哈!我这就穿。”
孟白乙作为白虎骑的骑长,却甘愿居于副手之位,因为他想能增一分胜算是一分。
全体骑兵整装待发,一片静默,只有间或马儿喷鼻息的声音。
他们的后方逐渐亮了起来,这是弓兵队伍正在点燃裹了火油布的箭。
孟白乙望着此时还笼罩在未消尽夜色中的茫茫前路,心脏渐渐紧了起来。
他没回头,按照大家演练计算好的时间差,在心底开始默念:十、九、八……
后方越来越亮。
五、四……
三——!
二——!
一——!
“嗖。”
恰好的是,就在他默念最后一个数字时,猛雨般的疾箭纷纷射出去。
天空中仿佛下起了一场火雨。
有那么一会儿,仿佛烛亮了天际。
如碎流星群一般的火箭精准地落在了妖魔聚集的露天地方。
稍待片刻后,火烧了起来,照亮了他们冲锋的方向。
太阳也从地平线后露出一丝光。
赵蛟狂狷大笑,大刀直指前方,一马当先地冲了出去:“杀!!!”
他没有带队意识,但这时候最需要就是这样一个无畏生死、闷头向前却不知害怕的疯子。
瞬间,队伍从人静马默到人腾马骧,踏着一团绯色尘烟,一往无前地冲锋而去。
战车、弓兵、步兵,紧随其后,踏着天光,有条不紊地展开队形。
第44章
一个时辰前。
荒城的一隅。
三个男人挤一间屋子睡,地上只铺了干草,其中一人翻来覆去,终于让其他两个人觉得受不了了,另一个翻身起来骂道:“烦不烦啊?还让不让人睡了?
“明天就得上战场了,要是因为没休息好结果死了,你赔我命啊?”
睡不着的那人嘀咕:“赔什么赔?你那烂命也值得我来赔?不想去就躲在城里嘛,反正不往外逃的话,应该不会死,那些妖魔留着我们估计有用呢。”
男人哼哼唧唧地说:“你自己不想去了就想折腾我们是吧?你有本事去报信啊,呵。”
“那我还不至于那么下作。”
“你不下作谁下作?你下作的事干得还少了吗?你是看到老李想要给妖魔报信,结果才走近连句话都没说就被吃掉所以怕了吧。”
“嘿!我没说我不去啊!我这不是紧张得睡不着吗?”
“之前你害死人的时候也没见你晚上睡不好过,你能紧张?”
“你说你提以前的事干吗,你比我干净得到哪儿去?你手上没几条命了?”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地相互抨击起来,疯狂揭对方的老底。
要在这种地方生存可讲不得礼义廉耻,你想要活头,就得去抢别人的活头,昨日还一起谋生的伙伴,夜里就可能为了一点粮食杀了你。
早些年听说公孙将军还没来的时候,前一任管理荒城的人还会宰人吃肉,那位被公孙将军杀了,又杀了好几个吃人的人,城里才渐渐不再吃人,稍微有了点人样。
只能说,没那么禽兽了,可依然是一群恶人,一群彻头彻尾的恶人。
不。
或许还不算是。
唉。他倒希望自己已经烂透了,不知悔疚,如此一来,就不必因为意识到自己曾经做过多少丧心病狂的事情而心塞。
他们既不够强大,也不够坚定,一定不能被称作善良,可也会因为作恶而惭愧。
第三个人一直没发声,等他们吵得差不多了,才冷冷地说:“吵够了吗?天都快亮了。不如起床磨剑,费那嘴皮子功夫?”
却没空了。
外面响起了集合的呼哨。
于是连忙拿起他们的武器——或是石矛,或是木矛——去到广场集合。
他们几乎自断退路,把攒的粮食都平分给每个人了,只有一小兜。武器嘛,在这儿也找不到什么好的,每人自制了石头武器,用来在出城门时防身用。以防万一嘛,总不好赤手空拳地往外冲。
按照计划应该是战车先来接他们,到时候再分得长剑。
大家用树枝、木棍比画着学澹台莲州所教的剑术,却因为整座城没几把真正的剑,而几乎没有实际使用过。
在教学时,澹台莲州其实是不吝把自己的剑借出去的。可惜,没人能抬得起他的剑,更别说挥舞自如了,还不如树枝好使。
已经排练过很多遍了。
大家按照早就编好的位置排成整齐的队列方阵,密密麻麻、摩肩接踵地站在一起,当他们集合在一起的时候,才发现,原来荒城里的人不知不觉竟然已经有这么多了。
全部加一起,居然有六千多个人。
先前,在他们第一次排练顺利之后,作为指挥的澹台莲州还向他们端端正正地行了个礼,道:“诸君已今非昔比。”
不少人仍然在回味着那个时刻,仿佛在那一句话间,他们从禽兽被点化成人。
天空还被一片漆黑的夜幕所笼罩。
因为澹台莲州说信号就是射来的火箭,所以大家都在时不时地抬头看天,一眼就能看到璀璨无匹的星河,无数的星辰或明或暗,皆在闪烁。
一颗红黄色的星引起他们的注意。
流星吗?
“?”
“!”
“!!!”
——是火焰之箭!
是澹台莲州所说的来接他们的将士的箭!真的出现了!
一道,两道,三道……数不过来了!无数道箭仿若能照亮夜空,在天上划过优美的弧线,再重重地落下。顷刻间,城外燃起了熊熊火光,传来了妖魔们撕心裂肺的哀嚎声。
一时间,烈火辉煌,烟焰熏天。
地面震动起来。
他们久违地听见了万马奔腾的蹄鸣声,以及车辙滚动的辘辘声,还有步兵们那排山倒海、杀气腾腾、一往无前的喊杀声。
这些战斗的声音汇聚到一块儿,已透过厚厚的城墙传进来。
每一下震动,都像是能把他们心灵上的脏污震下去不少,甚至悄悄地与那些勇敢无畏的叫喊共振,愈发地被勇气充盈心灵。
直想加入到其中,一道奋勇杀敌。
这时,再听到澹台莲州镇静自若的指挥声时,竟给人以一种凤鸣般清越涤神之感,道:“甲乙两队,准备好等第一轮箭雨结束后上城楼。”
以前他们是不敢上去的,因为一上去就会被妖魔给吃了。
他们精神紧绷地等待着,默默地在心底反复回忆着分到自己身上的作战计划。
澹台莲州给予的指挥与他们以前遇见过的不尽相同,并非广泛地指使,而是先将所有人按照小组分好,给出不同的战斗目标,之后让由每个组的组长给每个人都详尽地量身安排进一步切割的小目标。
是以,他们都知道自己接下去该做什么,并不会因为无知而茫然,就算是不幸死了也不是没头没脑的。
众人一忽儿觉得这箭雨怎么那么长,还没轮到他们上阵;一忽儿又觉得箭雨还可以再长点,多来几箭,多扎死几个妖魔,好帮他们省点力气。
终于,箭雨停下,甲乙两队的队长招呼大家上城楼。
光是上城楼,对他们来说就是一种心理考验,他们握着简陋的武器,心跳如擂鼓,小心翼翼地接近。
城楼上的妖兵有个不幸被火箭流矢给刺中,其他几个妖兵正在围着他跳脚,吱吱哇哇地叫喊惊讶。机不可失!他们趁着妖兵还没反应过来,一拥而上,刺出了石矛。
即便是刺在澹台莲州教过的弱点部位,依然没有刺穿,只留下个细微的划痕。
妖兵怔了一下,没想到自己竟然会被弱小的人类所攻击,他觉得不可思议且愤怒至极,哇呀嚷嚷起来,望向那个脸色煞白的人类,正要攻击过去,然而,那个人类身边的另一个人大喊一声,又向他刺来武器,竟然又是刺在他的弱点上!
噫?!怎么回事?
哗!哗!哗!攻击从各个角度向他扑过来,每一下都瞄准他的弱点,他顾得这个就顾不得那个。
刺一下就不行,就两下,两下还不行就三四五六下。
妖魔天生拥有铠甲般的身体,却也遭不住这样接二连三的密集攻击。直到他被这群蚂蚁般一拥而上的人给乱矛捅死了,眼底还留着不可思议的神采。
大家埋头刺妖兵,出于长久以来的恐惧,就算妖兵都已经被扎穿了,他们还没有停下来,直到妖兵被扎成筛子,一动不动了,才终于冷静下来。
生怕妖兵会复生,再多刺两下保证死透。
队长抹了把溅了满脸的妖血,第一个回过神来,想起自己指挥的责任,提醒说:“别愣着了,赶紧把干草搬上来。”
城墙脚下火光连片,他们把干草和妖兵的尸体都扔下去一并焚烧,再往燃烧的妖兵身上添把草料,好让火烧得更猛一些。
多消耗一个是一个,也为来迎接他们的人减一分危险。
在城墙头,站得高,他们能清晰地眺望见,后一步反应过来拢起的妖军还没成形就不得不朝突然出现的敌人扑去,骑兵营将他们松垮垮的阵形冲乱简直轻而易举。
那些马儿身上都负着铁甲,戴了护头的头盔,额心还有铁角,轰隆隆如灿红色雷云滚来,把最低阶的小妖兽和小妖兵串葫芦似的杀死,有小妖兵被撞飞上天,还没落下,便被骑兵挥戟将之拦腰斩断。
也有骑兵没有控制好坐骑,被簇拥上来的妖兵绊住马脚,坠地身亡。他身边的战友却不停下,士气不减,前赴后继地向前冲去。
刀光槊声中,鲜血如雨下。
骑兵营把妖兵堆硬生生撕开一个巨大的豁口,就像是打开了一个袋子的口子,使后续的步兵和战车能肆无忌惮地倾倒进去。
只是得快,飞快。
第一批抵达城下的碎月军的步兵搬来轻简一些的云梯,搭在城墙上,让城里的人可以顺着梯子爬下来。
第二批则是一车车的兵器,没的挑,捡到哪个给你就用哪个。即便如此,也让人觉得很不错了。
他们这些个被当成人畜被养在城里的人已经很久没握过正儿八经的兵器,正高兴着,第三批兵车也到了。这一次,运送来是一块粗大的木桩,足有两三人环抱那么粗,那深黑的色泽一看就知道质地坚硬。
碎月军的步兵们往手掌上吐口唾沫,自我鼓励地高喊“嘿哟”两声,上前,一起把手放在木桩上:“三、二、一——起!”
他们抬起木桩,接着扛着木桩朝从外面被封住的城门撞去。
荒城里逃出来的人立时明白这是在做什么,他们连忙上前帮忙,能添一份力是一份力。
“嘭!嘭!!嘭!!!”
足撞了几十、上百下。
那被妖怪封了二十多年的石门先是震动,然后是出现了裂缝,最后一鼓作气,终于被撞碎,碎成了一地大石块。
从荒城中涌出来的人从乱石堆中踉跄地爬过去,来到城外,一眼看到的就是如火如荼的战场之上,玫瑰红的朝霞一抹一抹,涂满穹边。
在狭窄逼仄的荒城里,他们连头都不大敢抬,更别说欣赏从一望无际的地平线上升起的朝阳。
真美啊。
美得让人流泪。
美到他们已经无暇去害怕妖魔的叫声。
明明这是他们以前闻之而双股战战的声音。
值了。
能看一眼这样壮美的朝阳,又重新做回了个铁骨铮铮的硬汉,就是死在这里也无妨。
澹台莲州此时却依然凝重,无法放松。
这次的妖魔等阶比上次碎月城遇见的要高一些。
更何况还有数个妖长和一个魔将坐镇,以他被送来的时辰来看,最快的话魔将不过一个多时辰就会过来了。
这一个时辰就是黄金时间,如今已过去了大部分,应当快要到了。
他得赶紧安排城里的人都走掉。
忽然,有人尖声骇叫起来:“有个白毛大妖魔冲过来了!”
不对啊,这跟澹台莲州说的不一样。
魔将这么快就来了吗?
才生起的希望像是被浇了一泼冷水,一下子简直要熄灭了。还好他们身边的碎月城将士依然面不改色,让他们稍微定了定心神。
碎月城将士对他们翻了个白眼,道:“那不是妖魔,那是莲州公子的神狼坐骑!”
那白狼披一身黑铁甲叶,一看就极沉,却丝毫不影响它身形的矫健与迅速,只见它飞踔奔腾,如脚踏风雷般,伴随着甲片碰撞的铿锵声,旋风似的来到澹台莲州的身前,却不停下,到澹台莲州面前时猛一掉头,而在它转身的刹那,澹台莲州点足跃起,骑到它身上。
澹台莲州身着满是灰尘的粗布破衫,头发也仅仅用布条系住,却丝毫不减他的威武,他高高地举起剑,剑身折射金色日光,霎时间,仰望着他的人恍惚看见那剑仿佛把太阳刺了下来。
并且不约而同地安静下来。
所有人都知道这个指令是什么意思。
在突如其来的转瞬即逝的全军静默中,澹台莲州剑指前路,劈开金光,道:“全军开拔!”
众人应和,恨不得喊破嗓子似的:“冲!”
而他本人却是一人一狼,扎进了想要聚拢的妖兵之中,硬生生地冲散。
他一个人就堪比一支训练有素的精锐骑兵队伍,可只有他一个人又是决计不可能成此局面。
两拨人已经汇聚到一起,汇聚作一股更强大更紧密的人类河流。
无需命令,他们在齐声呼唤着他们内心深处最能让自己变得勇猛无畏的号令,只需要念出来,就给他们补充了无尽的力量:
“回家!”
“回家!!!”
“——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