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 · 2020年11月27日

那时我们还年轻 by 冰月(75 – 85)

第七十五章

一个月中,月亮几乎被地球完全遮住的这一天总是很特别。整个世界都像是被围拢在一个黑色的球罩之中,只能从边缘的缝隙里偶尔漏进极其昏暗的几道亮光,仿佛是正待被什么东西吞噬干净。

除却特定的情况,吴邪一般都会将每个月的例行堂会放在十五,好像月明星稀的日子能够多少驱散一些黑暗,但今夜,正是这个例外。

“今日临时将诸位掌柜的叫到长沙,想必我不用多说,大家也知道是为了什么。”没有功夫兜圈子,吴邪索性开门见山。

两天前胖子来到长沙,带来解雨臣的消息。当天吴邪就下了令,召集九门底下所有的大掌柜至长沙商议要事。当然现在不该再叫九门,原还属于九门旗下的也就只剩下了吴、霍、解三家,如今在吴邪的重新分配下,除了霍秀秀所代表的霍家,解雨臣所代表的解家以外,哑姐之后的阿琳、齐家手下最大的掌柜辛老六、陈家大掌柜钱四各成一系。

吴家原本的一些老盘口被吴邪拆的拆、并的并、重新分立,倒是和原先全然不同的规格与排列,不少自喻“老资格”的掌柜统统被吴邪踢下马去,换上一轮新的当家,估摸着新官上任三把火,各盘口之中虽然略有摩擦,但目前为止还算平和。

这此消彼长的过程自然是麻烦重重,一些原本自立山头的小门小户不满被吴家“招安”前来找麻烦的不少,吴邪恩威并施,以理收服了不少明白道理的掌柜,其余一些跟茅坑里的石头一般又臭又硬的门户最终都被他以武力镇压。一时间,吴家扶摇直上,如日中天。

“这两日听道儿上传言,小佛爷要亲自下斗夹喇嘛,不知是哪个油斗?能否让兄弟们也赚上一笔?”辛老六年纪不大,但甚是奸猾,精瘦的身体就跟榨干了精血的骷髅似的,和当年的陈皮老头倒是有五分相似。齐家虽败落,但自有一块产业,其中的资源与消息吴邪作为外行人难以触及核心,要不是齐家手底下全是饭桶,吴邪也不必非让这辛老六起这个头。

“哼,这消息倒是传得够快。”吴邪笑了一声,不甚在意地拿起桌上的茶杯轻呷一口:“不错,我正是要夹这个喇嘛。”

底下哗声四起,吴邪这两年期间都不曾亲自下地,通常都是由皮包将消息转达给手底下某个掌柜,没想到这一次,他竟是要亲自出马。

“不知是个什么样的斗?”阿琳微微抬高了音量,将周遭的一片嘈杂声统统压下去。

阿琳是哑姐亲自调教出来的人,不管是气度还是行事都和哑姐如出一辙。当年由于哑姐和吴三省的一段风流韵事,伙计们统统默认她为大姐,如今哑姐虽然已经退位,但余势仍在,阿琳在吴家的地位倒也算稳固。

“夏朝。”吴邪慢慢吐出这两个字。这两字一出更像是往一锅沸水里投入了一桶红油,场面顿时失控。

夏朝,中国历史上所存在的第一个世袭王朝,由于从未出土过文物,多数是一些古籍上的文字记载,夏朝是否真正存在到目前为止还是个考古史上的未解之谜。

但,黄帝轩辕、炎帝神农、尧、舜、禹这些堪称神话中的人物却是所有在场的人都不曾陌生的名字,即使没有念过书,大禹治水,神农尝百草的故事都不会有任何一人不清楚。

炎黄子孙、华夏民族,他们便是中国人最早的起源。

或许从历史上来说,他们的存在,夏朝的斗是无价之宝,但对于他们这些土夫子而言,却犹如鸡肋。夏朝是石器时代,直到晚期才产生有青铜器,而比起唐宋元明的陶瓷、金银器等明器而言,夏朝的古物即使是天价,在古玩市场上也只能捞的个有价无市。这斗就算下了,也只能是个赔本的买卖。

吴邪没有做声,只是冷眼瞧着他们吵闹喧哗,这等反应他是早就料想到的,干这一行的不外乎是为了钱,资不抵债这种事情,打死他们,他们也是不会去做的。

“嗑。”杯托敲击在桌面上,发出一声轻响,这声响很轻,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但原本如沸水炸锅一般的吵闹声却像是接收到了命令,如潮水一般迅速退了下去。

“我解雨臣愿意陪同小佛爷走这一着。”解雨臣微微一笑,吴邪的那一嗑压住了其他人,解雨臣这话一出倒又是一石激起千层浪。

“听闻小佛爷钟情玉器,没想到居然连夏朝的斗都给瞄上了。”黑眼镜翘着二郎腿坐在解语花旁边的一把椅子上,在这里,他继承的是黑背老六的势力。两年前由他带头归顺吴家,便是再有力不过的证据。

“我黑瞎子也有心想长长见识,还请小佛爷算上我的份儿。”

夏朝虽然算是石器时代,但由于年代早,地壳形成时的玉脉最为完整无缺,当时的器具正是以玉石为主。这个理由也是再妥当不过。

黑眼镜的话更是让场面险些失控。

解雨臣和黑眼镜如今在吴家的地位可说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当初在张启山手下,黑背老六位于中门最末,解家位于九门老幺,不管是地位还是权力都不能和其他几门相比。但吴邪重整九门之后,解家、黑眼镜和霍家的地位连跨两级。

如今,这两家大当家信誓旦旦说要陪同吴小佛爷去下这个夏斗,其他人不由惴惴不安也跃跃欲试。这夏斗究竟有什么稀奇?竟能引得几位大当家都竞相出山。

黑眼镜的本领众所皆知,和哑巴张齐名,道上早早的就有“南瞎北哑”的名号。解雨臣虽是个唱戏的,但他能将解家带领到如此地位,并轻轻松松吃下陈皮阿四也是有目共睹的事实。吴小佛爷更是不用讲,凡是跟着他下过斗的伙计们都恨不得能削尖了脑袋留在他的身边,一身的宝血,尸虫不进,况且他看重人命,对“跟着吴小佛爷下斗捞明器”这件事趋之若鹜的人数不胜数。

“小佛爷。”终于有人耐不住性子,率先跳了出来:“我愿意陪着小佛爷下斗!”跳起来的人剃着个蹭亮蹭亮的大光头,就穿着一件POLO衫、大裤衩和夹脚拖鞋,一点也不像是来参加堂会的穿着,不过由于这次是临时通知,吴邪也没有多作限定。

吴邪对这个人有些印象。那是他还是吴小三爷的时候,曾经有一次带着这光头所在的队伍下一个明末的官斗,毕竟只是一个文官的墓穴,吴邪并没有十分在意,带的装备也只是较为普通的像是闪光弹、猎枪、军用刺刀之类的二级装备。但出乎他意料的是,这个斗异常凶险,白毛粽子、吸血蝙蝠轮番上阵,一路上险象环生,要不是最后关头有吴邪的宝血压阵,他们可能得全部折在里头。

“你是叫……阿根?”吴邪歪着脑袋回忆了一下。

“是!”他一听吴邪能够叫出他的名字,两个眼睛的亮度都“蹭蹭蹭”往上跳了好几档。他永远都记得,当初在斗里,吴小三爷就那么毫无畏惧地站在队伍的最前头,伸直手臂,手腕上被割开一道很深的伤口,鲜血顺着手臂往下落,滴到哪里哪里的尸虫就会退下去一大片,就跟战神一样。

那日他们由于考虑不足,折损严重,他差点也以为得把性命撂在那个明斗里,若不是小三爷在最后关头想出了逃生的计谋,引开了粽子,并且让受伤轻的伙计背着伤重的伙计先走,他肯定就交代了。

自那时开始,他就在心里下了一个决定,从今往后,他要跟着吴小三爷。

两年前,小三爷伤重,他所在的盘口失和险些反水,正是他在最后关头力挽狂澜,动手杀掉了当时的掌柜,才镇住了局面。

“好,那这次你就带上伙计跟着我下斗。”吴邪微微一笑。

阿根被吴邪这一笑晃了下神。

“小佛爷,我们也陪您去!”

“小佛爷!”

“我们也要去!”

阿根的自动请缨获得吴小佛爷准许,其他盘口的大掌柜也立刻叫嚷了起来:“嘿,有黑爷、花爷和小佛爷亲自坐镇,再凶险的斗也不过是小菜一碟!到时又有明器可以捞何乐而不为?”

对于他们的争论,吴邪一开始并没有做声,他只是安静地坐在最前端的太师椅上独自饮茶,直到在场的人发现情势不对,原本的喧嚣渐渐降低,直至无声。

“我已经有了决定,你们都不必再争了。”吴邪冷冷扫视在场的所有人,不可辩驳地开口:“皮包、阿根带着伙计跟我、花爷和黑爷下斗。我不在的时候,由霍家当家霍秀秀主持大局。……陆川。”

“小佛爷。”陆川站起身,面向吴邪。

“你要好好协助霍当家。”吴邪将视线转向右手边的霍秀秀。

霍秀秀由始至终都没有说过一句话,只是正襟危坐,面带微笑地注视着全场,直到吴邪提及她的名字,她才慢慢地站起身,优雅地理了理旗袍的下摆。

“请小佛爷放心。我霍秀秀自当不负所托。”

第七十六章

同以往一样,这一次的装备仍旧是由解雨臣来准备。

其实,此次下斗的位置更加靠近华中地区,从长沙出发更为快捷,但此时正值北京新月饭店一年一度的拍卖会,吴邪自从多年前和小哥还有胖子去闹了一场之后便再也未曾参与。可如今吴邪作为道儿上的吴小佛爷,于情于理,他都应当露一次面。

就像当初张启山为博红颜三点天灯一样,一个人的势力,光靠作为还不够,很多时候也需要一定的营求,也就是所谓的“话题性”。

吴邪自然是不愿意去的,但怎么也拗不过胖子这个见明器便眼开的兄弟,只得答应下来。而关于这一次的拍品,吴邪闲聊时好几次问过小花,但小花却总是神神秘秘地不愿意说实话。

说来也怪,前几次新月饭店开拍卖会的时候解雨臣也邀请过吴邪,但只要吴邪拒绝,他便也不会多劝说,这一次倒像是铁了心似的,说什么也不松口,只扔了句话给吴邪。

“你这次要是不去,到时候后悔可不要怪我。”

解雨臣极少有如此故弄玄虚的时候,他这么一说后又摆出一副“诸事不理”的模样,既不劝吴邪齐上北京,也不说“此事就算了”,倒是让吴邪提起了不少兴趣。小花自然是知道他爱玉,莫非那拍品是一块举世罕见的好玉?但说实话,坐到他们如今的位置,又有什么玉是得不到的呢?

结果就在吴邪半推半就,胖子汲汲营求之下,一行人终于还是来到了北京。离新月饭店拍卖会开始还有三天,北京一寸地皮抵千金,若不是解家家大业大,他们恐怕只能沦落到去住酒店。

他们才下飞机,解家伙计就已经在门口等着了,依旧是张扬的粉红色跑车,说实在的这颜色配上解雨臣这样的妙人儿自然是相得益彰,可惜他身边还跟着其他几个糙爷们儿,怎么都显得格格不入。

“爷,是去新置的宅子吗?”解家伙计恭恭敬敬地替他们打开车门。

“嗯。”解雨臣应了一声自顾自坐进驾驶座里。

几乎是在同时,黑眼镜一脚跨进副驾驶座,接着解雨臣的话说:“你先回去,把新月饭店的邀请卡送过去。”

“唉?”那伙计愣了愣,下意识望向自己的爷,犹疑着回答:“爷前两天已经吩咐我送过去了……”

“没事了,你先走吧。”解雨臣淡淡地截断他的话,关上车窗玻璃,跑车如道粉色旋风一般飞了出去。

黑眼镜顿时了然,立刻“哈哈”笑了起来。

“小!花!”吴邪几乎是从牙缝里憋出了这两个字。嘿,搞了半天,他竟不留意被解雨臣给算计了,前几天?前几天他还没决定要不要来北京呢!

“我说了吧,你不来是会后悔的。”小花轻笑了两声,调整了下坐姿,让自己坐得更加舒适一些。

“哼,你又知道了。”吴邪倨傲地一抬脖子:“我还就不去了,看你能拿我怎么办。”他半开玩笑半是威胁。哼哼,让你卖关子,小爷我就不去了,你还能压着我、绑着我去不成?

“唉唉,小天真,你这可忒不厚道了!”胖子一听立马跳脚,开玩笑的吧,他好不容易把人给劝来了,人到了又不去这算是怎么回事?!

“不就是明器吗?你真这么想要,改明儿个去我铺子里挑几个就是了,何必非要花大价钱去买呢。”吴邪有心逗逗解雨臣。以前他2,被解雨臣揪着辫子耍也没办法,可到了如今,他可不是能让人由着耍的吴邪了。如今小花邀请卡都送回去了,这相当于是一个承诺,到时候他吴小佛爷要是不到,看他要怎么办,难不成还缩个骨,顶着他的脸皮去参加?

“你不是很想知道,这一次我为什么一定要你来吗?”正巧遭遇红灯,解雨臣脚踩刹车,跑车徐徐地停了下来:“因为……麒麟。”

事隔多年重回新月饭店,即使是吴邪,也心有戚戚。当年若不是霍仙姑和他们约在这个地头,恐怕他和胖子根本就没有机会进来。

他记得胖子曾经说过,和新月饭店相比,潘家园、琉璃厂都只能算是沿路卖杂货的小地摊。这话当真不假,不说这里出没的都是跺一脚,道儿上便要抖三抖的大掌柜,就连这里的伙计都是在古董界侵淫数年,有一计所长的人才能担任的职位。他到现在还记得那个旗袍女,生着一双顺风耳,隔得再远也能把声音听得清清楚楚,当年胖子的那小声一句“我们等下要跑路”,差点把他们仨全都害死。

要不是小哥……一想到张起灵,吴邪便觉得整个脑子都“轰”了一下,什么新月饭店,什么胖子、小花、黑眼镜统统跟舞台上的烟雾效果似的,哗地一下便退的一干二净。

“……邪、小邪!”恍惚中他感觉有人推了他一下,他茫然回头。

原本如同梦幻一般的雪白色立刻散开,原本已经从视线当中消退的各种颜色、各种声音迅捷地涌了上来。

“你想什么呢?”解雨臣拍拍他的肩膀,有点担心地望了望他:“别发呆了,我们该进去了。”

吴邪抬起头,“新月饭店”几个字在阳光的映衬下熠熠生辉。

每次来这里,吴邪都觉得这新月饭店的规格很是稀奇,正中是戏台,周围的楼台则是成环状摞起来,一层叠着一层,就像是佛塔一般。作为老北京遗存下来的老饭店,新月饭店依旧像多年前一样一派古色古香。踩在棕黄色的木板上,还能听见木头与木头之间咯吱咯吱的作响。

当初吴邪、胖子、闷油瓶都是穿着西装来的,可这一次,吴邪顶着吴小佛爷的身份,竟连西装都不能穿,一身雪白色带暗纹的唐装,腕上挂着蜜蜡的佛珠头。身后跟着胖子、解雨臣和黑眼镜,胖子这回倒是穿了件合身的西服,解雨臣依旧是粉色衬衫加藏青色西装,衬衫开着最上面的两个纽扣,惹眼的要命,黑眼镜最不羁,就穿着一件黑色的衬衫,袖口卷到手肘,连个外套都没有。

跟他们比比,吴邪真心觉得自己就像是个六七十岁的糟老头子。

“吴小佛爷、黑爷、花儿爷。”他们才刚一进门,就有伙计迎上来:“三楼的包间已经给四位留好了。”

三楼啊……吴邪走在最前头,思绪又不由自主地飘远了。

“等等。”他突然开口,叫住了引路的伙计。

“小佛爷,您有什么吩咐?”伙计立刻凑了过来。

“带我们去二楼的采荷堂。”不只是为什么,今天居然尤其怀念旧时光,就连让他如坐针垫、最后更是被他们闹得天翻地覆的包间,现在想想似乎也变成了美好至极的回忆。

那伙计很机灵,迅速调整了路线,一边通过无线耳机下达了一连串的指令,一边将他们带往吴邪所指定的包间,大约这间原本已经是被预定的了,吴邪才拐过弯儿去,就见里面进进出出,很多尚未动过的小吃糕点迅速被转移了出去。

掀开三四层的珊瑚珠帘,这一次倒是没有上次闻到过的藏香——那可能是霍老太的喜好。采荷堂在上次的争斗当中毁了大半,重新休憩后的房间摆设倒是没和以前有多大的差别,依旧是高高的水晶吊灯和老旧吊扇,四周的廊柱上依旧雕刻着铜绿色荷花,只是用色更新,没有常年烟熏火燎的痕迹。原本用来隔开房间的屏风此时没有用武之地,被撤到了一边,整个空间看起来大了许多,约莫有几十平米,正中摆了个小根雕桌子和几把雕花椅。很快就有伙计把茶具还有点心端进来。

他们才坐下不多久,就听得底下传来一阵摇铃声,就像是指令一般,整个楼的窗帘被一扇一扇拉了起来,一下四周全暗了,正中的巨型吊灯一下打开,光影攒动,那些老旧的器具、地毯、窗帘在这种光线底下呈现出一种昏黄的华丽。

正是赶得早不如赶得巧,吴邪下意识往对面楼望了一眼。

只这一眼,他就像是被谁突然按下了暂停开关一样,呆若木鸡地愣在原地。

对面那人似乎是注意到了这里的视线,也回望了过来,看到吴邪的一秒他显然也有些诧异,但很快的他回过神微微一笑。

那人长相再平凡不过,但他就算是烧成了灰,吴邪也能够认得出来——张海客!

第七十七章

解雨臣原本就站在吴邪的旁边,他最快发现不对,吴邪整个人都紧绷着,垂在身边的手不知什么时候死死握拳,手背上的青筋一根根全部凸在皮肤上。

他迅速顺着吴邪的视线看过去,对面包厢很暗,一眼望过去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喂,小邪,怎么了?”他挨近吴邪,轻声询问,可等了好一会儿也不见他有什么回应。

“天真?天真!”吴邪没有作声,胖子倒是听见了,他用手肘撞了撞吴邪,这才将他撞得回了神。

“……张海客。”吴邪死死地瞪着对面包厢的那个人,恨不得能把眼珠子瞪出来。他试图用这种方式控制着自己的视线不要往旁边瞟,但怎么忍不住,视线像是自己有意识似的,晃晃悠悠地绕过那个人把整个包厢统统扫荡了一遍。

张起灵,不在。

一得出这个结论,吴邪就觉得自己刚刚已经悬在喉咙口砰砰乱跳的心脏,“哐”地一声重重地落了下去,震荡得他难受。

“卧槽!是那个龟孙子!”胖子先是一愣,随即像是被打开了什么奇怪地开关似的,胖躯一扭,骂骂咧咧地就要往外冲。

“胖子!”解雨臣“啪”地一声合上手机盖,厉声喊住他。

黑眼镜眼疾手快地窜出去,手一伸挡住了门框,拦住胖子的去路,他勾了勾嘴角:“胖爷,冷静点,这里是新月饭店,可不是潘家园。”

“但是!”胖子咬牙切齿,一把拽开从刚刚开始就勒得他难受的领带,撩着袖子,一副土匪蛮干的模样。

“胖子,上次你们大闹新月饭店,这一次也想被人家赶出去?”解雨臣刻意压低了嗓音,边说话他边用眼角往楼下扫,那个穿旗袍的“顺风耳”还没有出场,他们刚才那番话倒还未被听得去。

新月饭店是什么地方,皇帝脚下,容你一次已是宽宏大度,再来第二次,就准备好把命撂在这里。

“小邪,你说怎么办?”解雨臣拖着胖子,将他拽回凳子上,便转眼去看吴邪:“是等会儿就料理了还是……”他才说到一半,就被迫停在了那里。

吴邪根本就没有注意到他们刚才的纷争,他垂着头,双手扳着朝向拍卖会的木制朗台,十根指甲都掐进了木头的缝隙里面。

戏台上很快就被搭上了拍卖台和展示底座,一个工作人员模样的人站在舞台的正中正在调整话筒的音量,饭店内的灯光时暗时亮,最终定格在一个暧昧的昏黄色光线之中。

在喧闹声中,喇叭里发出一个好听的声音,是个女人。

她试了试音,道:“拍卖会马上就要开始了,闲杂人等请退场,我们马上就要关门了,场内保持安静,服务员们可以开始分发拍卖名册和打手印。”

依旧是上次的那个细腰长腿的女司仪,和上一次所见的几乎差不多的披肩长发,连旗袍都是相同的款式,对襟、龙凤盘扣、高开叉,暗色的图纹点缀金丝,在昏黄的灯光下更显奢华。

曾经不知是听什么人说过,主持人是一种视觉成物,为了让更多的人能够记得住,他们几十年的主持生涯中、通常连体型、发型、服装款式、眼镜、甚至妆容的颜色都不允许有任何的改变。其中最为典型的例子中便有已经去世的肥肥,作为主持界的一名楚翘,到现在还难有哪位女主持可以到达她的高度。

“小三爷,别站着了还是先坐吧。”黑眼镜走回来轻轻拍了拍吴邪的肩膀,堂堂道上的吴小佛爷看男人看到愣了,将来要是传出去可真是太丢脸了。

“啪。”吴邪突然拍开了他的手,慢慢地抬起头,重新将视线投回对面的那间包厢,解雨臣、胖子所在的那个位置看不清他的表情,但都有第六感告诉他们,哎哟,这趟说不定来错了。

果然,下一秒,就见吴邪动了动身体,一屁股坐到了他们对面的那个位置上。

“小!……”胖子当即就睁大了眼。卧槽卧槽卧槽!小天真这是疯了吧!又点天灯!还嫌上次的不够刺激?!

“看来小三爷这是势在必得了?一掷千金为哑巴啊!”大约在刚刚吴邪拍开他手的时候,黑眼镜就聊到了这个情况,他“嘿嘿”笑了两声,双手插袋坐到了解雨臣的旁边,轻声补充:“这可真是……情敌相见分外眼红。”

解雨臣闻言立刻瞪了他一眼。吴邪显然没心思听他们的悄悄话,视线只是一眨不眨地瞪着对面。

很快就有伙计送花名册上来,看到吴邪坐的位置显然是一惊,但他很快就镇定了下来,将名册恭敬地呈在吴小佛爷的面前。

“喂,胖爷问你,对面那人什么来头?”胖子大大咧咧地叫住想推下去的伙计,胖手一指,正对着张海客。

“抱歉,我只是个伙计而已……”那人显然早受过训练,一句话就妄图将胖子给堵回去。

“你以为坐在这里的人是谁?”解雨臣冷冷地打断他的推脱:“什么都不知道也敢在这里做伙计?”他的声音并不大,甚至也并没有多有力,却蕴含着难以形容的压迫感。

“这……这……”那伙计显然有点慌,解家小九爷自多年前开始就是新月饭店的座上宾,而这次,他是陪同吴小佛爷来的。

两个人都是跺跺脚便能地动山摇的主,他可是一个都不敢得罪:“回花儿爷,小的是真的不知道,这位客人今天也是第一天来,听说是跟孙爷一起来的。”

“孙爷?”胖子重复了一声,诧异地歪着脑袋想了想,随即像是突然想通了似的“哈哈”大笑了两声:“琉璃孙那个老东西?上次吃了小哥一头槌还活着呢?哈哈哈!”

那伙计明显噎了一下,脸色也难看了不少,显然没想到胖子会如此大声嚷嚷,他轻咳了一声:“四位慢用,小的先退下了。”

解雨臣挥挥手,只等那人走远了才道:“不是琉璃孙,是他儿子。”

胖子转着小眼珠子想了想,是了,上次他们见那琉璃孙也已经是个60岁开外的糟老头,过了这么多年,也该奔70了,让儿子接掌倒也是顺理成章。

吴邪并没有因为他们的闹腾而分了心,他一直死死地盯着那份伙计呈上来的花名册,原本平整的卡纸都快被他捏成了糟糠。

胖子好奇,眼看着从他手里抢过来的可能性并不高,便拿了呈给解语花的一份来看。

和上次一样,同样只有四页,除了封页加封底,内页的首页上是欢迎词,第二页上是一张照片,大概7、8寸的样子,明显是用上好的单反相机拍摄的,颜色、细节、连那里面的侵红都可以看得一清二楚。

照片上是一块玉,大概有成人的巴掌大小,通体呈现黑色,如同墨玉一般。但和普通的墨玉又浑然不同,透过这层黑色,能够看出这块玉的内部是全透明的,以至于有缕缕的血红色痕迹从里头透出来,就跟血丝似的。

整块玉石毫无人工雕琢的痕迹,浑然天成,没有任何棱角,圆润地似乎是从水潭中取出来的。仅仅是透过这张照片去看,似乎就会被那层黑色旋进玉中去。

吴邪恍然间就明白而来解雨臣定要将他拖来的原因,也明白了张海客今天出现在这里的原因。

这块玉,呈麒麟状。鹿角龙鳞,踏火焚风,毫发毕现,栩栩如生。真真正正属于大自然的鬼斧神工。

第七十八章

墨麒麟。没有任何修饰词,甚至连材质都没有标明出来,只是最简单的对这块玉石的外形和颜色进行了描述。

这块不同以往的玉石在整个新月饭店内部引起了一番骚动。就在争论与吵闹声中,玻璃柜罩着的拍品被两个伙计托着拿到了底下的展示台上,吴邪本就有些近视,虽然带着眼镜隔了这么远的距离也看不太清,只能眯着眼去瞪。

大约就是花名册上的东西,但这玩意儿比较小巧,又呈扁平状,他这一眼望过去除了一团黑什么都没看出来。

旗袍女开始说话,依旧是一口的京片子:“各位老板,现在开始走货,您们可瞧好了,拍不着可就没下回了。”

她话音还没落下,戏台的右边走出来一个伙计,手里拿着一根很长的竹竿,竹竿的头上有个钩子,那玻璃柜上面有个环儿,伙计用竹竿头上的钩子一勾,一提,就像钓鱼一样把玻璃柜提了起来,然后执着竹竿将玻璃柜顶起来,好像用衣叉晾衣服一样,叉到半空往包厢里送。

那伙计手艺极稳,在楼上举着竹竿的手丝毫不抖,顺着二楼的包厢朗台外沿就一间一间的送。

没人去接,就是这么当空看几眼,不到半分钟又到下一家,很快就到了吴邪的面前,胖子比他还急,还没等东西叉过来就伸长了脖子去瞧。

吴邪不动声色地攥紧了拳头,他真怕自己一个冲动,伸手就去把那东西抢下来。这玩意儿和张起灵铁定脱不开关系。

竹竿很快就移开了,他深深吸了口气,再极缓极缓地吐出,反复几次,这才把剧烈鼓动的心脏给安抚下去。

一轮结束,依旧是那个伙计,叉着铃铛一个一个送了上来,最后送上来的,是一个小灯笼,小西瓜大小,里面是小蜡烛,蒙布是青色的,很暗,一看就不是照明用的,送到了吴邪的手边。

那东西一出现,整个场面险些失控,所有人的视线统统都集中了过来。在场的所有人都清楚吴家小三爷多年前曾经点过一次天灯,不过那绝对不是给吴家长脸的事。

只是这一次,吴邪可以坦然接受众人的喧哗。他极其淡定地接过那盏灯放到自己的手边,吴邪已不是当年的小三爷,他现在有这个资本一掷千金的。

掌声先是零零散散,随后像是涌上来的潮水整个会场爆发出了一阵热闹的掌声。

吴邪无动于衷,只是垂着头盯着玻璃柜里那块墨麒麟看,看着看着,他突然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太对劲,他下意识一抬头,视线穿过无尽虚空投向对面的包厢,空荡荡的包厢里只有最深处的沙发上似乎端坐着一个人。

张海客不见了。

吴邪一惊,视线立刻调转方向,同时口中大喊:“张海客!”

这一声暴喝直惊得在场的人都打了个激灵。

张海客此时手都已经伸到了玻璃罩子上,被这一声吓得手也是一抖,没能立刻砸下去。

解雨臣反应最快,手机一扔,一个纵身就窜了出去,他单手撑着朗台的栏杆,一翻身就落到了戏台上。

“胖子,你去开车!”吴邪回头大吼了一声,也学着解雨臣的样子,从朗台边上翻出去,刚准备往下跳,就被身后的一把拽住了手肘。

“小三爷,咱也走一个!”黑眼镜“嘿嘿”怪笑了两声,手往吴邪的腰间一搭,他果然有经验,落地后吴邪几乎都没有感觉到落地后骨头与骨头之间撞击的疼痛。

那一头,花儿爷和张海客已经打了起来。

张海客的战斗力显然不能和他的族长相提并论,几个回合斗下来,张海客并没占得多少上方,况且他手里还抱着个方正的玻璃柜子,倒是闪躲的有些捉襟见肘。哪像那次,吴邪和胖子解决完包厢里的那些人冲下来,解语花已经被张起灵秒了一回。

“张海客,你他妈的把东西放下来!”吴邪暴怒,他这次是来参加拍卖会的,别说是黑金小刀,他身上连根破棍子也没有,他三步两步冲向张海客,随手抄起展示台旁边的一把椅子,对着张海客的脑袋就往下砸。

“哐当——噼里啪啦”椅子腿砸在了玻璃柜上,碎玻璃立刻就飞溅开来,就跟好看的碎水晶似的,可惜那些碎玻璃砸在身上可不如看起来那么赏心悦目。

张海客手上脸上却被划开了不少血口子,但他仍旧是笑着,玻璃柜碎了,墨麒麟失了依托蓦地落了下来,眼看就要砸在地上,吴邪惊得脸色大变,不管不顾地扑过去想抢。

“呵!”头顶上突然传来一声轻笑,一块有小臂这么长的玻璃就像长了眼睛似的,直扎向吴邪的胳膊。

吴邪下意识一躲,那锋利的口子就贴着他的皮肤擦了下去,雪白的唐装上立刻染了一条鲜红,就是这条件反射地一秒钟,他眼睁睁看着墨麒麟从他的手边落了下去掉在了另一只手的手心里。

“谢了,小三爷。”张海客蓦然一笑,随即就一脚把他踢了出去。

“小邪!”解雨臣看得最分明,张海客那一脚居然是冲着吴邪腰腹的旧伤去的!两年前的旧伤,吴邪一直都没全好利索,多多少少还留了些后遗症,没想到倒是被张海客抓住了软肋。

“瞎子!”解雨臣往后退了两步,一把接住摔出来的吴邪。

“得花儿爷令!”黑眼镜勾着嘴角应了一声,追着张海客就出了新月饭店。

“追!”吴邪死死捂着腹部,狠推了解语花一把,他疼得整个人都瑟瑟发抖,满脸的冷汗,从嘴唇到脸色刷地一片惨白。

小花微微皱了皱眉,不再二话,身子一矮,架起吴邪的一条胳膊,将人半扛在自己的身上就往外头走。

“小佛爷!花儿爷!”他们才走出大门,就有伙计迎了上来:“胖老板和黑爷他们已经追出去了,胖老板说让你们回解家老宅等消息。”

“等屁消息!”他这句话一出就好像点燃了名为“吴邪”的火药,吴邪忍着疼大吼了一声:

“给老子追!他们往哪儿去了?!”

那解家伙计显然被突然暴怒的吴小佛爷吓了一大跳,下意识就去寻求自家爷的帮助。

解雨臣没多说一句废话,示意他另一人打开车后门,随手将吴邪扔进去,他长腿一跨坐到副驾驶座上,间不容发地吩咐:“打开GPS和无线,追踪前面那一辆车。”

解家的用车都有自己的标识,每一辆车上都装配有GPS定位系统和特定的无线信号接收器,只

有在北京地界儿里,不出三分钟便能够轻松地联系上任意一辆车。

果然,还不到一分钟的时间,无线话筒里传出“嘶嘶嘶”的电波接通声。

“花儿爷。”那边传来的声音略有失真,但如此戏谑地口气除黑眼镜外再无旁人。

“你们现在在哪儿?”解雨臣拧响音量,让车后座的吴邪也能听得清楚。

隔了好一会儿,才听黑瞎子报了一个地名。解雨臣用眼神示意开车的伙计掉头。

“张海客呢?”

“刚上了拿小琉璃孙的车。”黑眼镜“嘿嘿”笑了两声,随即道:“琉璃孙那老小子胆子也忒大了。”

“喂,花儿爷你跟来了,小天真呢?”黑眼镜的话音还未落,就听那里又咋咋呼呼起来,胖子那个大嗓门,那声音透过电波显然比以往还有杀伤力。

“我在这儿。”在车上坐了一会儿,显然疼痛已经缓解了不少,他的脸色不像刚才那么难看。

“唉唉?小天真?!”

“卧槽!胖子你往哪儿打弯儿呢!”

话筒那头传来了一阵令人倒牙的“吱呀——”声,显然是开车的胖子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踩了刹车。

“妈的,这种技术就想甩了胖爷?!门儿都没有!看胖爷飞龙摆尾!”那边不知发生了什么情况,胖子的音量又提高了八度,一时间咒骂声、汽车刹车、撞击声此起彼伏。

解家伙计看不到场景,却被这一连串的声响刺激得热血沸腾,一路把油门踩到了底,把解雨臣的粉色跑车当飞机开得飞快。

“胖子。”到了这种时候,却是吴邪最先冷静了下来,他抱着手臂倚着车后座,冷冷地道:“别跟他们玩捉迷藏,要玩就玩死他们。”

第七十九章

这一天,北京人来人往、拥挤非常的大街上正进行着一场惊险至极的汽车追逐战。

两辆黑色轿车前后咬得死紧,后面一辆车的性能显然优于前面一辆,但却总是在即将追上的前一刻被前面一辆车如泥鳅一般地滑出手掌心。

“卧槽!”胖子猛打方向盘,路虎做出一个漂亮的甩尾,车头立刻调转90度:“胖爷我以前怎么没觉得帝都人这么多啊!”他嘴巴里大喊着,胖胖的手掌似乎黏在喇叭钮上,跟打地鼠似的,按钮前一刻还没弹跳至原位,又被他狠狠地给按了回去。

嘈杂地“嘟嘟”声连绵不断,引得周围行人惊叫不断,但北京的道路拓宽的速度显然赶不上人口增长的速度,胖子开着野外性能极佳的路虎在市区里可说是举步维艰。

“改得不错。”黑眼镜前倾着身体,饶有兴致地去打量琉璃孙的那辆车:“加大了抓地性能,虽然加速度低,但在这种地方开开倒是正好。”

路虎适合在野外行驶,加速度高,几十秒钟能就能够从零到达一百多码,但在这种拥挤的都市行驶真是太大材小用,而且由于它车身庞大,限制反而比一般的普通轿车要大。

人们常说,强龙压不过地头蛇,正是这个道理。

“吱——”胖子突然一个紧急刹车,黑眼镜毫无防备地险些一脑袋冲到车窗玻璃上去,随着尖锐的刹车声,马路中间同时响起了一声惊呼。一对母女显然被吓得够呛,两个女人惊恐地放声大叫,差点将虽然坐在副驾驶座上,但还是跟他们擦身而过的黑眼镜耳膜穿破。

“……靠。”黑眼镜直愣了几秒钟后才低声咒骂了一句,随后他拍拍胖子:“你也在我耳边叫一声试试。”

“你他妈的有病!”胖子哪有心思陪他胡闹,他的两只小眼睛眨都不眨地盯着前面那辆只剩个小尾巴的黑色轿车,同时大声问:“黑眼镜,现在怎么办?!”

对方似乎是有备而来,这来来回回兜兜转转了好几圈,胖子都快被他们给绕晕了,而且两辆车之间的差距也越来越明显——胖子他们正一点一点地被他们甩在后面。

“我真怀疑我耳朵是不是被她们叫聋了……”黑眼镜拿小指掏了掏耳朵,那对母女早就不见了踪影,他却还是觉得脑袋里还充斥这她们的尖叫声。

胖子半天得不到黑眼镜的回应,只能“啧”了一声,又往下踩了踩油门,这段路的路况比刚才要略微好一点,但也只能堪堪吊住前面一辆车的车尾。

“喂,把车开到那条小道去。”黑眼镜忽然拉了胖子一把,这一下拉得还挺狠,只把方向盘也给带着转了半圈,车头立刻就跟失了控制似的,往旁边冲出去好几米。

“卧槽槽!”胖子边叫边眼疾手快地重新去掌方向盘:“你他妈的就不能用嘴吗?!用嘴!动手动脚的干甚!”

“胖爷,您也太虚了点。”黑眼镜忍不住调笑了两句。

“呸!胖爷我是没想到你会突然袭击!不信你现在再来个试试,胖爷包管‘任尔东西南北风,我自岿然不动’!”

“胖爷,您就别贫了。快快!前面那条小路右拐!”黑眼镜悠悠闲闲地靠着副驾驶座上,跟个指挥官似的伸长了手指点了点,要是现在还有个烟斗给他叼着可就更像了。

“右拐?”胖子连右边灯都不高兴打亮,胖脑袋探出车窗外扫了一眼身后的车辆,脚下一动,双手贴着方向盘上的皮革,整辆车就轻松并且迅捷地调转了方向。

“前面有个红灯,路上情况不好,他们冲不过去。”黑眼镜又指挥着胖子在小巷间快速穿梭:“走小道虽然绕路但胜在人少。”

胖子倒是很惊奇,他以往生活在北京的时候,多是在潘家园那块儿溜达倒是很少到这种地方来,没想到黑眼镜才来北京没多久就比他熟悉得多。

黑眼镜显然料到胖子在想些什么,“嘿嘿”笑了两声:“花儿爷有个私宅在这里,他说这儿清静。”

胖子下意识挑了挑眉毛,隐约觉得自己好像无意间听到了什么不得了的消息。

私宅、私宅,顾名思义,是以解雨臣的名义购置的房产,不纳入解家的范围,这黑眼镜倒是熟悉,而且看他对这块地界的知晓程度,大概……可以说是相当熟悉。

“前面的路口转弯。”黑眼镜从椅子上直起身,随即拍拍胖子的肩膀:“嘿嘿,胖爷,接下来就要看你的驾驶技术了。”

“唉?……唉!!”胖子先是一愣,随即大叫起来。卧槽槽槽槽!果然不能听黑眼镜那个不靠谱的!

北京老地界地房子一般都是四合院,小巷也往往平直而宽敞,但这条地界儿估计早先是他妈的蛇妖建的,七拐八绕,GPS上所呈现出来的通道竟然类似“之”字形?!

但愿这道儿上少点碎石头!要么就祈祷这车的轮胎是用实心橡胶做的!

胖子死咬着后槽牙,驾驶着路虎在小巷子里急转弯,遇到拐角特别大的情况,他甚至用飘移的方法绕过去,轮胎下面,白烟与尘土一起飞扬,好几次车就差点翻转过来,全凭他过硬的驾驶技术生生把车身稳住。

“胖爷,不错啊!”黑眼镜拉着车顶上的把手,冲着胖子竖了个大拇指。

“那是!胖爷我是谁,想当年我……”胖爷一被夸,尾巴立马翘了起来。

“最后一个弯儿了,胖爷请加油。”黑眼镜冷静地打断了他接下来的话,示意他注意前方。

GPS屏幕上显示,这是一个拐角大约将近260度左右的大拐角,由于弯度的限制,他们只能通过拐角处的反光镜才能看见另一边行驶过来的车辆。

“最好……”胖子才说了两个字,就见那反光镜面上闪进一道银色的光。

“还真他妈的倒霉。”胖子下意识握紧了方向盘,脚虚踩离合器:“黑兄,抓紧了!”

不等黑眼镜回应,胖子迅速挂档、刹车、打方向、再挂档、反打方向,踩离合器,路虎庞大的车身在胖子的一连串操作下化身为一条黑色的游龙,鬼魅一般贴着对面行驶而来的白色雪福来擦过。

“吱——”背后传来一阵令人倒牙的刹车声,胖子却已经脚踩油门,车子飞一般地窜上了大马路。

“车呢?!”胖子两只眼睛飞快地左右扫视,趁着一辆车换挡的间隙,眼疾手快地将路虎卡了进去。

“在前面。”黑眼镜虽然戴着墨镜,视力却好得出奇,车水马龙的街道上还能一眼就辨认出琉璃孙那辆乍一看毫无特征的黑色别克:“不行,我们差了很大一段,下一个红绿灯他就能把我们甩了。”

“啥?!”胖子怪叫了一声:“要是跟丢了,小天真说不定会撕了我!”

“别说小三爷会撕了你,花儿爷也不会放过我。”黑眼镜快速地回了一句,下一秒他就从车前的置物柜里取出一个小型的像是耳机一样的东西挂到自己的右耳朵上:“保持无线联系。”

“你、你要干啥?!”胖子问出口的话被一阵风吹散在空气里,只见黑眼镜一把打开车门,整个人如同一只黑豹从敞开的车门里窜了出去,他在车水马龙里飞快地跳跃和奔跑,一眨眼的功夫就窜到了路旁。

胖子目瞪口呆地看着他无比帅气地一脚把路边停着的一辆摩托车的主人踹飞,随即一跃而上,伏低了上半身,“呼——”地一声,摩托如同脱了缰的马飞也似的驶向远处。

第八十章

“你说什么?!”花儿爷对着无线话筒就是一声吼,吓得胖子一哆嗦,险些将车开到安全岛上去。

“花儿爷花儿爷,您先别生气……别生气……”胖子连忙抹了抹脑门上的汗:“我还在后头跟着呢。”这解家九爷可不是省油的灯,要是被他迁怒了可糟糕,还是赶快转移注意力的好:“黑眼镜把备用的无线联络器带走了,不如您直接联系他?”这一句他问得颇为小心翼翼,再大的怒火他都跟看戏似的——只要不是对着他就好。

“嘟——”他话音刚落,那边就掐断了。

胖子下意识用肉掌拍拍自己的胸脯,暗忖:幸好幸好,还是胖爷我思维敏捷。这边还在庆幸那头又免不了为私自行动的黑眼镜担心,惹怒解家九爷,黑眼镜这回可是真摊上大事儿了!

就在距离胖子不到30米开外的马路上,“呜——”发动机发出一连串的声响,黑眼镜上半身伏低,几乎是贴在了摩托车的后脊上,车子在他的驾驶下如同和他融为一体,如一条游龙灵活地在车水马龙地大街上穿梭。

从刚才琉璃孙他们所途径的路况来看,对方显然是很早就知道后面有解语花的势力尾随,他们仗着这辆被改装过的别克的特殊性能,总是挑选相对而言比较拥挤、狭窄甚至七拐八弯的马路穿行。正如他们所想的那样,胖子所驾驶的路虎已经被他们甩到了很后面的位置,两者之间隔着十几辆车,只要再过一两个红灯,他们就能利用黄灯的间隙时间彻底甩开胖子。

而黑眼镜,却正是利用了这点,和轿车比起来,摩托车的机动性显然更高,而且体积小不容易被发现,这不才一会儿的功夫,他就已经窜到了琉璃孙的黑色别克后面。

他很机敏地选择和对方之间隔一辆轿车,利用前方的车体来掩饰自己的行踪。

“滴滴滴滴”耳机里传出急促地呼叫声。

唉唉?这么快?黑眼镜诧异地摸了摸耳机,稍犹豫了一会儿才按下通话键。他原先是准备摸清琉璃孙的目的地再通知解雨臣,没想到他这么快就知道了他私自行动的消息,这会儿打过来肯定是来兴师问罪的。

“花儿……”黑眼镜刚想服软地讨好两句,没想到才开口就被对方打断了。

“瞎子,琉璃孙现在在什么位置?”

黑眼镜顿时一愣,过了一会儿才低头去看表盘,但毕竟是路上随随便便抢来的摩托,上面自然不会有GPS定位仪,他无法说出准确的位置,只能借以周围的标志性建筑来确定方位。

解语花听完之后并没有马上回应,而是沉默了一会儿,随即听见远离话筒在跟伙计们嘱咐些什么。

“瞎子。”他的声音很快就响了起来,显然那头已经安排妥当:“你听胖子的指令,把琉璃孙逼到解家的地盘里去,我会派人协助你。”

“得令!花儿爷!”黑眼镜一边高声答应,一边转动手柄,将车速又往上提了10码,毕竟是在大马路上不是高速公路,他要是一下子提速太快,下一秒他就得追尾。不过,既然花儿爷都这么说了,显然他准备就在今天一锅端了琉璃孙,那他也没什么好顾忌的了,比起藏头露尾,他也更喜欢硬碰硬的扛。

“别给我嬉皮笑脸。”解雨臣又补了一句:“……自己当心点,兔子被逼急了还咬人呢……多与胖子保持联络。”

“得了,您放心,瞎子我一定全息全影地回来!”黑眼镜“嘿嘿”笑了两声:“那,花儿爷,瞎子这就完成您交代的任务去了!”

“嗖——”黑色摩托倾斜着车身,一个拐弯就绕过作为障碍物的轿车,直冲着黑色别克而去,短短几秒钟之内,就与别克轿车齐头并进。

“HELLO!”黑眼镜笑着,饶有兴致地抬起一只手和车里的人打招呼:“辛苦了,各位。”

车里头的人立刻就注意到了他的存在,但由于被卡在车流当中,半点都动弹不得。

“你们得罪了吴小佛爷和解九爷,可是要倒霉了。”黑眼镜难得收回了不正经的表情,板着脸严肃地陈述着这个事实:“不过……”下一秒,他又转回了原本调笑的脸,用手指点了点坐在后面的张海客:“你们如果把他交出来,那大概还能留一条命。”

张海客抬了抬眼,像是意味深长地瞅了黑眼镜一眼,随即按动车门上的按钮,随着茶色的玻璃一点一点地下降,黑眼镜总算是看清楚了张海客的长相。

乍一看,似乎真的是平凡到扔进人海里下一秒就会消失的长相。但再仔细一瞧,黑眼镜隐约觉得他有点像谁,不管是脸型、五官还是举手投足,都带着一股浓浓的熟悉感。

“黑爷。”张海客乍一开口,黑眼镜的脑子就是一轰。

唉唉?这不是吴家小三爷的声音吗?!

“想抓我,那就试试看吧。”张海客勾着嘴角一笑,他话音才落,车头立刻一转。原来不知何时他们已经行驶到了一条小巷,别克看准时机就钻了进去,而黑眼镜却因为愣了半秒钟,后面驶来的车立刻挡住了他的去路。

“有意思。”黑眼镜“嘿嘿”笑了两声,摩托车一动,贴着两辆前后车之间不到半米的空档钻了过去。

而在与他们相隔不到半个街区的另一头,红色跑车如同一道绚丽的风景线在满是尘土、灰霾的北京地界儿飞驰而过。

“……追到了你准备怎么办?”解语花靠着椅背,轻声问坐在后排的人。

吴邪还是保持着最开始被解语花扔进车厢的姿势,他的脸色已经好了很多,手臂上的伤口已经止了血,但雪白的缎子上那条血红的印子极其扎眼,像是一张狰狞的大口。

解雨臣问话的同时,他正低着头,有一下没一下地拨弄着红色的衣服破口。

“小花,你知道吗?这件衣服全世界只有两件,张起灵的是蓝色的。”吴邪没有正面回答解雨臣的问题,而是似乎在讨论毫不相关的内容:“只可惜,现在只有他那一件了。”伴随着他的说话声,解雨臣亲眼看着吴邪单手用力,他身上那件白色唐装的袖子就被他毫不犹豫地扯了下来。

“刺啦——”一声轻响,解雨臣觉得自己的心脏毫无征兆地剧烈疼痛了一下。

吴邪垂着眼,很随意地将那半截袖子扔开。

解雨臣神色复杂地看着吴邪,终于轻轻叹了口气,通过无线话筒下达指令:“让伙计们各自带好家伙,死活不论,但是,做得干净点。”

“小邪,你说那块墨麒麟,究竟是什么东西?”车内的气氛略有些沉闷,解雨臣索性主动挑起了话题:“看材质,也不像是陨玉啊。”

吴邪摇摇头:“确实不是陨玉的材质,但看张海客即使是用抢的也要得到,也许和张家有关。”

张起灵身上纹着的麒麟,和那块墨麒麟的造型几乎完全一样。要说和张家半点关系都没有,打死他他也不相信。

可,这块墨麒麟和长生局之间是否也有着什么特殊的关系呢?

他到场,并且点天灯,想来是张海客并没有料想到的。但张海客大闹新月饭店,徒手抢那块墨麒麟,会不会其实根本就是做给自己看得一场戏?让他以为那块墨麒麟背后藏着什么重要的秘密,以此来转移注意力?

吴邪脑子里转了半天,却难以理出个所以然来。他依次打电话给王盟、皮包和陆川,都得出盘口并无异动的消息,就连保存在杭州小古董店保险箱里的压阵仙物也没有被人惦记的迹象。

这倒是让吴邪有些疑惑了。不过……这块墨麒麟是无论如何都要拿回来的,等张起灵回来,它还可以做个聘礼不是?

第八十一章

摩托车不管是掉头还是车速,在北京这种地方,机动性要远远高于轿车。黑眼镜基本是没费什么功夫就瞅见了在小巷中横冲直撞的黑色别克,他勾着嘴角轻哼了一声,再打发动机,摩托车从与轿车拐进去的小道相邻的另一条相对较窄的巷道里直冲进去,发动机“轰隆”作响,尾气四溢。

从高空往下望,可以清晰地瞧见这是一个典型的四合院小区,居民住宅被规律地划分成长方形或者矩形,小院与小院之间隔开一条通道,款款窄窄各不相同,形成了一个四方通达、但七拐八弯也多的迷宫式建筑。

黑色别克和黑色摩托车并驾齐驱,两者之间隔着一整排的四合院小屋,但大约是通道毕竟狭窄,两边又有居民堆放的零散垃圾和杂物,黑色别克轿车开的磕磕绊绊,不时“咯吱”或者“哗啦”一声,看来是压到了障碍物。但摩托车在这种地方,却好像是游龙入水,明明比另一条巷道还要狭窄,黑眼镜却宛如有神相助似的,在仅能容纳三人并行的小巷子里又将摩托车的车速往上提了好几码,虽然在几个拐弯时,车身险些要甩出去,但凭借着黑眼镜的驾驶技术,每次都能有惊无险地通过。

“吱——哗!”黑眼镜在狭小的巷道里一个漂亮地神龙摆尾,左腿支地,准确无误地堵在黑色别克的前方不到10米的地方。

不知是不是为了配合这样的气氛,原本还算亮堂的天空不知怎么突然暗了下来,成片的乌云此刻正缓慢地移动,并逐渐遮住四射的阳光,竟显得大白天就跟黄昏似的,阴沉的厉害。

“嘿嘿。”黑眼镜一边笑,一边弯腰从裤管下掏出一个黑洞洞的物体,虚举着对准黑色别克的前车窗。

对面开车的人显然被他这个举动吓了一大跳,猛踩刹车,车速立刻缓了下来,橡胶轮胎发出一声难听的“吱呀——”声。

黑眼镜微微向里动了动手腕:“下来。”

他单手转动摩托车车把,发动机发出“喝叱、喝叱”的声响,他调转车头,直面黑色别克。

“吱——”短暂的沉默之后,突然那辆黑色别克车动了,先是略微朝后退了一下,随后就像是被杀虫剂喷中的小虫,迅速地往后直退,大约退出去不到两米的距离,车头一转,竟从另一条小巷拐了出去。

“真蠢……去新月饭店可不能带枪。”黑眼镜笑着耸了耸肩,将手里黑洞洞的物体收起来挂在皮带上,阳光此时也终于重新绽放了灿烂明亮光芒,正照射在那支黑色的管状物上——是一根简单的长棍,一头略弯,在光线不好的情况下乍一看确实很像是枪管。

根据胖子的指示,他的任务已经完成了,从那个拐弯口出去就有解家的伙计接手。这就像是一个大套,黑眼镜的任务就是把他们赶进这个圈套当中,然后会有解家伙计慢慢地将他们逼向最深处。

“得罪了花儿爷,你这回可真是吃不了兜着走了,嘿嘿!”黑眼镜自言自语地为琉璃孙默哀了一会儿,便驾驶着摩托车再度追了上去。

解雨臣给琉璃孙他们挑选的这条路极其空旷,由于是尚在建设中的大桥,不但没有人车干扰,就连桥体都还没有建设完全,两侧的桥墩也都才施工到一半,换句话来说,前后左右不管藏了什么都能够看得一清二楚。

黑眼镜跟的无所顾忌,大喇喇地和黑色别克保持着10米不到的距离,像是在彰显着自己的胸有成竹。由于猎物已经入套,解家的车倒是渐渐落到了后面,一来可以监视外头的情况、接应自家当家,二来,就像是猫抓耗子似的,也没有一下子就逼死的,这岂不就不好玩儿了?

“黑爷!”琉璃孙可不是傻子,都到了这个状况怎么可能还不清楚情势的严峻,黑色别克副驾驶座的车窗被摇了下来,一个中年男子的脑袋叹探了出来,他张着嘴大喊:“解家给你多少钱?我付双倍!”显然是觉得黑眼镜只有一个人比较好招安。

“解家给的,您可给不起!”黑眼镜好心情地回了一句,同时加快车速,拉近了自己和对方之间的距离,他嬉笑了两声,意有所指地瞟了瞟车后座的张海客:“不过,您要是把你帮了的那个人放下来,我倒是还能和花儿爷求求情。”

琉璃孙闻言扫了张海客一眼,突然像是下定决心似的冲着黑眼镜大喊:“黑爷若能放了我们这一次,长生不老的秘密我们可以共……”

“长生不老?哈哈哈哈!”黑眼镜先是一愣随后忍不住大笑起来,就连摩托车似乎都打了个踉跄,车速一下子慢了下来。黑眼镜忙又追上几步:“您还真信什么长生不老?张海客说什么您就信什么?脑子被枪开过了,子弹还留在里面没取出来?”

“你!”琉璃孙被黑眼镜这一通抢白直说得面红耳赤。长生不老自古以来,追求的人数不胜数,但也从来没有实现过,这一次若不是张海客以自身作为例证,他也是绝对不会相信的。

但……人类追求长生,这是本能,他逃脱不了长生不老的诱惑。他相信黑眼镜也同样逃脱不了。

“这是真的!是真的!”琉璃孙努力辩驳,并跃过椅背去指张海客,瞳孔里布满了喜悦,好似“长生不老”正在他触手可及的地方,他因为兴奋而战栗不止,同时大叫着:“他没老!他真的没老!他……”

“哼,不好意思,黑爷我对这不感兴趣!”黑眼镜矢口打断他的发疯,略转车头,摩托车迅速和黑色别克的车身分开,他从皮带上摘下那柄黑色小棍,在手里掂量了两下,笑道:“听说哑巴张四十米开外能打中人的脑袋,我倒看看,隔着个人我能不能打中驾驶员!”话音刚落,小棍就脱手飞了出去。

“哐当!”很重的一下。黑色别克车立刻就跟喝了酒的醉鬼一样,摇摇晃晃、东倒西歪,一头撞在旁边的护栏上,强行停了下来。

“咔”车门被打开,一个满脑袋都是血的人被里头的人给踹了下来。

“我说琉璃孙,你也别挣扎了。老实认栽怎么样?吴小佛爷和花儿爷都不是嗜杀的人,讲不定会放你条活路。”黑眼镜随手将摩托车扔到一边,慢吞吞走向已经半报废了的黑色别克,边走还边弯下身子捞起工程队丢在一边的银灰色钢管,横过来搭在后颈上,两个手臂挂在两头,悠闲随意地跟流氓地痞没什么两样。

“……去死!”看着黑眼镜慢慢走近的身影,琉璃孙跟吃错了药似的,突然发狠,大概也是被逼到了极限,跟激怒中的动物一样,他嘶声大吼,整个人从副驾驶座扑到驾驶座的位置,狠狠地一脚踩死油门,别克冲着黑眼镜咆哮而去。

这是玉石俱焚的招式,但他显然忘了两点,第一为了适应北京的路况,他的车做了改装,加速度并不高,第二,他面对的人是黑眼镜。

黑眼镜悠悠然吹了记口哨,面不改色地迎着车头而上。

“撞死你!哈哈哈哈!”嗜血的本能让琉璃孙涨红了双眼,整张脸狰狞可怖,完全变了形,他好像已经预见了黑眼镜被撞得血肉模糊的场景,不可自制地哈哈大笑起来。

眼看着就要被车头撞上,黑眼镜却毫不惊惧,眼疾手快地单手一撑车前盖,身体猛地一缩,臀部先是擦着车前盖而过,随后整个身体腾空全凭单臂支撑,并且随着车身前冲的速度,整个人横向越过车舱的最高点,迅速放手,倚靠惯性凌空做了一个360度旋转,轻巧地落在地面上。

他才一落地,钢管便立刻被他抛了出去,“哐”地一声砸在别克车的车后胎上。

“啪!”车后胎根本禁不住这么一下,立刻炸裂开来。车身剧烈地摇晃了几下,彻底瘫痪。

第八十二章

这一下是狠了,琉璃孙本来就是在情绪极度激动的情况下猛踩的油门,根本没有顾虑其他,在车辆以一定速度行驶的情况下,后轮胎爆裂,他根本连踩刹车和调整方向的时间都没有,就一口气冲上了另一侧的桥墩。由于施工尚未过半,墙墩里露出的尚是胳膊粗细的钢筋。

“砰!”极大的一声响,黑色别克车的整个车头瘪进去了一半,琉璃孙因为惯性,整个人飞出去,“哐当”一声砸在前车窗玻璃上,不过由于是防弹玻璃,琉璃孙又像个皮球似的反弹回驾驶座上。

“哎哟。”黑眼镜很有劲地给他补了一声音效,还假装很疼似的往后一缩。

“黑爷!”他正自幸灾乐祸,解家伙计已经赶了上来,领头的先是示意其他人分散开了,随后再一路小跑赶到黑眼镜旁边:“当家的和小佛爷就快到了!”

“这么快啊。”黑眼镜“嘿嘿”一笑:“瞎子我还没玩够呢……”

“咔嚓”他正自言自语,只见那脑袋都被砸瘪了的黑色别克车的后车门被打开,在空中晃晃悠悠地颤抖了几下,张海客带着两个人从车后座慢慢走出来。

“哟!”黑眼镜冲他们摆摆手,顺便呲牙一笑,算是打招呼。

“今天能够和黑爷过招,倒也是在下的荣幸。”张海客面色不改,抱胸而立,丝毫没有已经行至穷途末路的落魄感。

“好酸!”黑眼镜夸张地打了个哆嗦,随后补充一句:“不好意思,你还得等吴小佛爷来发落。”

“哼,吴小佛爷。”张海客轻笑了一声,微微摇头:“你和张起灵倒都是对他言听计从,我原先还当是他有三头六臂,可两年前一见,不过只是只雏鸡罢了。”

“这句话要是被你那个现任族长听见,他可是会把你拍到墙上,到时候撕也撕不下来。”黑眼镜正色,就算没被张起灵听见,就是被他家花儿爷听见了那也是要撕烂他的嘴的。

“要是他还有那个力气和精力来拍我再说吧。”张海客意味深长,说一半藏一半倒是让听的人更加费解。

两人正两相对峙,突然听得后面喧闹了起来,不用说,吴邪和解雨臣到了。

黑眼镜根本无需回头,隔着这么远,他都能够听见三个人向这边走过来的“啪啪”脚步声。脚步轻的是解雨臣,可能是因为练过缩骨也学过戏的缘故,他总是能很好的保持脚步落下的声音和步伐,这需要的是对肌肉完全的掌控和长时间的锻炼。脚步略重的是吴邪,好像自从他当上吴小佛爷之后,他的脚步声就越发沉重了。最重的自然是胖子,这还要拜他一人顶两人的体重所赐。

“张海客,好久不见了。”吴邪走在前面,解雨臣、胖子和他隔着大概两步的距离,他们的身后是解家伙计。被撕破的白色唐装已经换成了白衬衫加休闲黑西装,老北京布鞋也改成了擦得蹭亮的皮鞋,吴邪脸上挂着和煦的微笑迈着大步向这里走来,声音听着仍有些软绵绵的,但气度和气势满分:“刚才你走的太匆忙,还没来得及和你打招呼。”

“吴小佛爷太客气了,该是我觐见小佛爷才是。”张海客嘴上说的谦卑,语调里却透着丝丝揶揄:“没想到两年前还在巴乃半死不活、苟且偷生的吴家小三爷,短短时间就跟镀了层金似的,扶摇直上,一跃成为吴小佛爷。”

此话一出,解雨臣和胖子的脸色就有些变。

胖子撩着袖子,刚想开口冲他两句,却被吴邪给挡了回去。

“那还是要托你的福。”他倒是笑得开心,丝毫不因为张海客提到当时的事情而变色。

在道儿上摸打滚爬这些年,见过各式各样的人,也打过各种各样的仗,吴邪心里再清楚不过,这句话一说出口便代表张海客输了,因为他怂了。两相对峙,拼的就是气势,谁先转移视线谁就是输,张海客有意提起当时的事,就是想用张起灵的走来刺激吴邪,狭路相逢勇者胜,如此剑走偏锋不过就是他自知赢不过吴邪,而出的下下之策。

但他显然忘了,吴邪已经不是两年前的小三爷,张海客抛过来的原来以为一炸就会大出血的榴弹被他兵不血刃地挡了回去。

张海客的脸色颇为阴晴不定,他也没带包,只是右口袋鼓鼓囊囊,抢了墨麒麟一时间也没有地方放置,待遇和接应的人可比吴邪当年差多了。

“把墨麒麟给我,我可以放你一条生路。”吴邪一直往前走,直到他面前五米才停下脚步,他左手插袋,悠闲而立,右手遥遥伸出,一副居高临下的优越感。

他确实是有这个资本,张海客已经被逼得穷途末路,他的前后左右全部都是解家的人,他插翅也难飞。

“哼。”张海客垂着头低笑了一声,好似在思考这个交易的模样,但突然,他毫无征兆地一跃而起扑向面前的吴邪!

“天真!”胖子眼小聚光,立刻就看出了张海客的意图,他的反应是所有人中最快的!只听胖子大叫一声,圆滚滚的身子就好像滚动中的轮胎,“嗙”的一声弹跳出去,把吴邪撞开!

小花和黑眼镜此时也反应了过来,但和张海客一起从车里下来的两个伙计显然早有预料,一个盯一个,只是这一眨眼的功夫,藏在后腰的枪已经举了起来。

“砰!砰!砰!”他们没有丝毫犹豫,打开安全锁就是几枪。虽然因为装了消音器,枪声被压低了不少,但子弹击中钢筋的瞬间还是爆发出了极大的声响,并擦出了耀眼的火光。

“张海客,你找死!”吴邪这一下被胖子压得很重,但他怒火中烧根本顾不得撞得好似裂成四瓣的屁股一骨碌立刻爬了起来。胖子滚到旁边,眼疾手快地抄起两根掉落在地的钢管,一根抛给抛给吴邪,随后甩了两下钢管摆出李小龙的造型,口中还“哟哟”直喊:“揍你丫的屁滚尿流!”

“哼。”张海客又哼笑了一声,满是不屑。

趁着张海客和吴邪“两相凝视”的当口,胖子先发制人。“让你丫趁胖爷我不在欺负小天真!让你丫欺负小天真!”他一边喊一边打,毫无章法,但胜在他力气大,速度快,张海客也被他逼得左支右拙显得狼狈不堪。

“呀哈!”胖躯扑上去对着张海客当头就是一棍!张海客反应也快,就地一滚躲开那下重击,可还没等他站起来,棍风袭至,他收势不及,只好拿手去挡。

“啪!”小臂粗的钢管砸在他的手臂上发出重响,张海客“闷哼”了一声,手臂上的青筋都蹦了出来,他下意识去看,就见吴邪的脸距离他不到半米,这张他熟悉到闭着眼睛也能清楚描述的脸上第一次出现了他完全不熟悉的表情。

吴邪半眯着眼,微皱着眉,咬着牙,眼中满是杀气,眼见自己一击被挡,立刻转而出脚踢向对方。

张海客用力扬手将他挥开,朝后急退了几步,用眼角余光去扫,那两个伙计早就被解雨臣和黑眼镜制服,此刻正像张破布似的贴在地上。

“想要吗?”张海客又往后退了两步,距离桥墩还剩下几步的距离,他一边退一边从口袋里摸出那块墨麒麟,冲着吴邪凌空晃了晃。

吴邪向着他靠近两步,却没有应声,他猜得到张海客的企图,但他在赌这块墨麒麟对张家的重要性,张海客冒着危险也要将他抢到手,肯定不舍得轻易将其摔碎。

而解家伙计早就在解雨臣的指示下,对他形成半包围圈,每个人手里都拿着武器,距离张海客不到五步之遥。

“以为我会摔了它吗?”张海客摇了摇头,脸上挂着笑悠闲地倚在桥墩上:“我当然不会,因为……”话音还没落,墨麒麟就从他的手心脱手而出。

吴邪扭头就追,身后嘈杂声大起,他完全无心理会,眼里只剩下那块在半空飞舞的麒麟玉,他一边奔跑,一边尽可能伸长手臂,五指大张,就像是要抓住昙花一现的神迹一般。

麒麟玉却如同划过的弧线,循着自己的轨迹静静落向桥的另一边。

“小天真!”胖子最先发现不对,他大叫着就去扑过去抓吴邪。在他眼里,吴邪就跟着了魇似的,为了那块麒麟玉,吴邪肯定会毫不自知地从桥墩上扑出去!

阳光特别的刺眼,白花花的一片,眨眼间就好像又回到了长白山的那片雪山,视野当中除了白其他什么颜色都没有,眼底火辣辣的疼,疼得好像要烧起来似的。

抓住它抓住它抓住它……

吴邪脑海当中有人在说话,一声紧接着一声,他听不见其他的声音,只是循着脑袋里的那个嗓音去抓面前的东西。

就在眼前!吴邪大喜,五指收缩,眼看着已经碰到了那块麒麟玉的边缘,整个身体却不知道被什么东西大力地一撞,麒麟玉再度脱手!

第八十三章

“不要!”吴邪失声大喊,话音未落就见眼角人影一闪。

“小天真!你不要命了!”撞他的人是胖子,此刻他的体重正完全压在吴邪的身上,他一边骂骂咧咧,一边顺手把吴邪拉起来:“玉没了就没了!你要是摔下去我去哪儿找人去?”

吴邪无知无觉地被他拉着站好,两只眼睛还死死盯着桥墩外,雪白的砖石在阳光的折射下反射出一层淡淡的银光,好像上头笼罩着一层透明的薄膜似的。

突然一人如同苍鹰般扶摇直上,从桥墩的另一边跃了起来,他单手在砖石上一撑,双脚收起再向前踏出,轻巧地翻越了进来,衣摆在空中划过一道凛冽的弧度。

“给你。”解雨臣一步未停,借着惯性冲到吴邪面前,将墨麒麟放进他的手中。

“……小花。”吴邪还没回过神来,愣愣地瞅着面前的人。

解雨臣勾起嘴角,挑了挑眉毛,摆出一副戏谑的表情:“别太崇拜我哦!”

时间倒回10秒钟之前。

张海客将墨麒麟脱手的一瞬间,解雨臣就心道不好,这东西毕竟是玉,随便哪儿嗑一下,碰一下他们就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如果任其落入底下的江流之中,麒麟玉小且轻,底下又是活水,一眨眼就不知道会被冲到什么地方去。

这几个念头在脑袋里一闪而过,解雨臣也立刻拔腿就去追,但他毕竟站的比吴邪远,跑出几步还和他差了大约半个身体的距离。吴邪的状态不太好,从新月饭店看见这块墨麒麟开始就有些失常,他也颇为懊恼,早知道就不把新月饭店拍卖会的事情告诉吴邪,原本是想让他开心点,可谁想到中途杀出了个张海客,好好的一场拍卖会被他搅成了闹剧。

胖子不愧是好兄弟,不但解雨臣,他也看出了吴邪的精神不佳,在他扑出桥墩之前就将他拖了回来。没有了障碍的解雨臣终于可以好好的炫技一把,只见他左手在桥上一个借力,整个人贴着就划了出去,双脚凌空一勾将下落的麒麟玉挑了起来,随后借手臂的力量迅速收回来,落在桥墩外的镂刻花纹上,并立刻下蹲,将重心下移来控制身体的平衡,与此同时伸出手,将再度下落的墨麒麟收入囊中。

撑、绷直双腿、再迅速收回、下蹲,这一系列的动作看看好像分解开来每一个都十分容易完成,但要连接起来,在高达百米的桥墩上完成,还要控制每一步的精确性和力度,却是十分困难。若不是解雨臣,在场一时还很难找出第二个人能够完成的如此完美。

“花儿爷,您可真牛!”胖子目瞪口呆地将墨麒麟完好无缺交回吴邪手中的解雨臣,不由自主地赞了一句,还附赠一枚大拇指。

解雨臣只是微微一笑,坦然地收下了胖子的这一声赞美。

“花儿爷,小佛爷!”解家伙计快步跑过来,指着另一头道:“那家伙跳水跑了!”

吴邪皱了皱眉头,拨开他,几步走过去往桥下望。这座桥架的高,底下波光粼粼,反射着太阳的光泽,他眯起眼,能够看见有个人影在水中游动。

“要追吗?”解雨臣走到他旁边。

吴邪思考了一秒钟:“别追了。”果断地否决了他的这个提议:“动静太大了。反正现在东西在我们手里,他还得来拿。”

“那要是他让哑巴张来拿呢?”黑眼镜“啧啧”了两声,凑过来探头探脑。

吴邪沉默着没应声,过了好一会儿才扭头离开桥墩旁,边走边说:“那我就教教他什么叫做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

日升月落,一转眼一天就过去了,解雨臣遣了伙计们回去做事,自己却没回解家老宅,而是和吴邪、胖子他们在他自己买的宅子里忙里偷闲。

过程虽然有惊,但幸好结果无险,他们终于还是拿回了那块墨麒麟。

解雨臣将杨教授叫到了宅子里,让他在书房里研究那块墨麒麟,其他人简单吃过了外卖便窝在客厅里斗地主打发时间。

其实小花原先是在新月饭店定了桌的,可谁料到竟然会发生了今天的事情,显然新月饭店以后得把他们几个定为黑名单人物,来一次砸一次场。尤其是吴邪,一共就去过两次,第一次抢东西,第二次被人抢东西,看来他不但招邪还招事儿。

真是事儿妈。

“小天真,你说那玉是干嘛用的?”胖子和吴邪作对家,此刻胖子正将两只臭脚丫子光着搁在茶几上,一边理手里的牌一边拿眼角瞟吴邪:“看着这材质不像是陨玉啊,莫非也是抢回去孝敬小哥的?”

“管他跟陨玉有没有关系。”吴邪淡定着一张脸,这一把他坐庄,手里的牌比别人多,但怎么看怎么都连不起来,他抓了抓脑袋,补充:“反正那麒麟和张家肯定有关。”重新将这块墨麒麟拿在手里细心打量,吴邪才发现其中的璇玑。这确实是一块好玉,水头好,透明度极高,这里面的那层黑色据他猜测可能是某种植物的颜色。

换句话来说,张家谁谁谁当初得到了这块玉,一看,唉,这块玉的造型长得很像麒麟嘛!于是就想办法往玉里注入了黑色的植物汁水,使之成形。吴邪以前在潘家园看到过这种艺术品,被称之为内雕。墨汁被封在两层玻璃之中,形成的字迹或者画作清晰且不容易褪色。

“那那些东西呢?”黑眼镜推了推墨镜,他最快,牌早就理整齐了,此刻正安安静静、整整齐齐地躺在沙发边儿上睡觉。

“什么?”吴邪下意识反问一句,随后恍然大悟地“哦”了一声,黑眼镜说的肯定是其他的压阵仙物。

不过说来也奇怪,张海客似乎没打过它们的主意,至少吴邪至今还没有收到东西被窃的消息。

“干嘛要告诉你,说不定你就是内奸呢。”吴邪还没回答,解雨臣就接上话茬,顺便投过去一枚白眼。

“花儿爷,您这么说话可就伤感情了。”黑眼镜“嘿嘿”笑了两声:“您这宅子里三层外三层都是监控仪,我有几层皮还不都得留外面?”

解雨臣“哼”了一声,没有搭理他。

四个人凑一桌儿,一圈一圈儿的轮,不知道是不是今天的气氛不太好,还没玩多久,解雨臣就忍不住撂担子。

“不玩儿了不玩儿了,今天手气忒差。”解雨臣将牌往桌上一扔,人往后倒,缩进沙发最里面。

“花儿爷,输不起可不行啊!”胖子“哈哈”直笑,他今天手气不错,虽然吴邪点儿略背,但他还是凭着一人之力力挽狂澜,他本还想乘胜追击再赢上两把,没想到输家倒是先撒手了。

“你才输不起呢。”解语花瞪了他一眼,自顾自摸出粉红手机,打开未读信息。解家伙计被他调教的可优秀了,他扔在新月饭店二楼采荷堂沙发上的手机都早早地给他送了过来。

“新月饭店这次可是要哭死了。”解雨臣边看伙计发给他的后续情况边笑:“张海客那小子跳河溜了,墨麒麟也不知所踪,要么被他带走了要么就沉玉湖底,谁都怪不到我们头上……

吴小佛爷,那几个亿可是我给您省下的……”解雨臣幽幽扫了吴邪一眼,那眉眼如丝,倒像是真要讨一句赏似的——如果忽略他踹了吴邪屁股一脚这个动作的话。

吴邪只好一边呲牙一边赔笑,还不忘去揉揉自个儿被踹痛的屁股。这屁股上没神经也没穴位啊,怎么让小花一脚踹了,又疼又酸呢……

“咔嚓”四人正聊着,忽然听得书房的门响了一声,循声回头,就见杨教授拿着那块墨麒麟走出来:“九爷,这块墨麒麟可能是一把钥匙。”

第八十四章

“钥匙?”四人异口同声。

杨教授点点头,返身从书房里取出电脑,屏幕上显示是这块墨麒麟内部结构的三维解剖图:“玉里有齿扣,应该针对某种特殊的匙纽。”

吴邪不由想起两枚同样可以开启青铜门的鬼玺,恐怕这块墨麒麟的作用和它们相似。

“能够看出是什么年代的钥匙吗?”解雨臣接过那块玉反反复复地看了个遍,可是从玉的表面什么都看不出来。

杨教授沉吟了一会儿,似乎是在思考,过了好一会儿才回答:“据传世界上第一个将锁按上机关,也就是需要用钥匙才能开启锁的人,是鲁班,但……”

鲁班是春秋末期、战国初期的人,但根据这块玉的成形时间来猜测要远远早于这个时间,当然也有可能是后世人得到这块墨麒麟之后对它内部进行的改造,由于其中的黑色植物汁液在渗入玉器的肌理之后外面被蜡封住了,即使用碳-14也无法检测出年代。

“鲁班只不过是历史上所记载的第一个使用机关锁的人,并不表示在他之前就没有人会使用。”吴邪摇摇头,这行做得久了,没有什么是不能理解的,唯一的区别只是有文字记载还是没有,或者记载的资料有没有被解读出来。

“新月饭店的人来消息了吗?”吴邪继续问。既然墨麒麟出现在拍卖会上,那自然有他的前任主人,不管他是经过什么途径找到的,追根溯源总能找出这枚玉器的出处。

“是个暴发户,说是很早以前从一个落魄青年手里花大价钱收的,这次是因为他公司面临资产重组,才想将这块麒麟玉拍卖掉,手头能多点流动资金。”解雨臣早就将事情的原委了解清楚,但这样的结果对他们现在的情况并没有什么帮助。

“小三爷,你也别急了。反正现在东西在你手里,张海客真想用它做点什么还得亲自上门来要。”黑眼镜甩了手中的牌,向后倒,舒舒服服地靠在沙发背上抖脚:“他要是靠自己要不到,肯定会派出终极战斗机,到时候就靠小三爷你兵不血刃地把对手斩于胯下咯。”

这个玩笑带着不少颜色,吴邪一愣不说,就连解雨臣也忍不住剜他一眼。

“就胖爷看,什么钥匙不钥匙,小天真你管他这么多?”胖子拍了拍沙发坐垫,有点不耐烦地挥着胖手,这考虑来考虑去的,情况只会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他可不高兴操这份心,还不如早做决断。

“张海客要干嘛就让他干嘛,我们还是照着我们自己的计划来,以不变应万变,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管他张海客个鸡巴蛋!他要真派小哥来了那最好,胖爷我亲手拾掇拾掇给送你床上。”

胖子说话,嘴巴上向来缺个把门的,但不可否认,他每次说都能说到点子上。

解雨臣闻言没有做声,只是看了一眼吴邪,等他决断。

吴邪并没有立刻回答,而是闭上眼,脑中思绪飞转。胖子说的,其实也是他想的。他都已经走到了这步,让他裹足不前他也是十二万分的不愿意。就在他们来北京的这两天,那份古语帛书中所蕴藏的地址讯息已经被破解了出来,只是和李教授mail过来的那份有细微的区别,而现在,已经完全确认完毕。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小花,你来确认装备和人员,我们尽快出发。”吴邪睁开双眼。

三天后,吴邪、解语花、黑眼镜和胖子从北京出发,赶往河南省洛阳市。

他们此次的目标是太行山东北段,和上次赵雍的墓差了大半条太行山脉,沿山靠近黄河“己”字段。

而他们之所以选择在洛阳落脚,则是因为洛阳自古以来便被世人称之为“神都”,取的是神州大地之首都的意思,从夏朝开始陆续有十三个国家在此定都。是我国建都时间最长、最早的城市之一。

公元前2070年至1600年,在当时还被称为斟浔的洛阳,夏朝的三位君主太康、仲康、夏桀在此定都并且居住。

早先提过夏朝沿伊洛河而建,而洛阳,从字面意思来理解,“洛”就是指洛水,阳是指水之北,古代的洛河和伊河便是在当时的洛阳境内汇合。根据《史记》中记载,大禹当时治水治的便是伊河,后疏通了洛河,使得河水改道成为黄河的支流。而伏羲,更是在此处发现了“河图”和“洛书”,由此才形成了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文献“河图洛书”以及“先天十六卦”。

虽然千年的时间导致地形改变、河流改道,但此次根据战国帛书和古语帛书上的十六个方位重合,得出他们此行的目的地,显然有历史根据的。

装备小花早就准备好了,由解家伙计先送过去。由于此次是沿河而行,吴邪猜测可能会需要下水,便又准备了不少潜水用具。

解雨臣在帝都混得如鱼得水,与各个行业都有联系,这一次他更是动用了浑身解数,居然搞来了不少军用设备,除了最常见的军用无线通讯器之外,还有压缩高氧设备,大约只有一罐空气清新剂大小的铁管里,据说包含了可以供人呼吸长达100小时的氧气。

不过这东西在军队里也是稀罕物,解雨臣通过特殊渠道,花了高价也没拿来多少罐。

其他的一些都是常见设备,除了上次在长白山使用起来得心应手的AK47突击步枪、军用刺刀和雷管之外,还搞来了几把强后坐力手枪。这个说起来也很奇怪,轻巧的枪支打起来方便,但总不免缺少安全感,就跟打BB弹的玩具枪似的,这次还是在黑眼镜的强力要求下才特意去装备的。结果他还嫌不够,不知从哪儿搞来了把沙漠之鹰,据他自己所说,有了这把枪他就所向披靡,上山能斗猛虎,下水能擒蛟龙。

吴邪其实很想提醒他,那玩意儿进水就废了。

雷管则是胖子强烈要求带的,他早说过,以后没雷管不下斗,这次算是彻底遂了他的愿。

闲话不表,众人准时在洛阳会和。

只可惜此时已经过了洛阳牡丹大盛的时节,只能瞧见那朵朵碗口大小的鲜艳牡丹整朵整朵的掉落在枝头下方。

说来也奇怪,牡丹和其他的花截然不同,它没有花谢花败之时,由青春到死亡。当它要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便是随着清风,整朵整朵地从枝头脱落,铺洒一地绚丽的花瓣。那花瓣在落地时依然鲜艳夺目,如同一只奉上祭坛的大鸟脱落的羽毛,低吟着壮烈的悲歌离去。

阿根、皮包提前了几天到,为他们打理各项事务。此次下斗他带了手底下好些个弟兄,个个都身高马大、肌肉虬结,皮包其实提醒了他好几次,下斗不是光身体强壮就行,但他还是坚持,说是下不了斗扛扛行李也是好的。他这坚持倒也不错,至少替吴邪他们减轻不少负担。

当天晚上,吴邪就窝在宾馆的房间里翻看贺兰山和洛阳城的地图,直把晚饭时间也给看过去了也没觉得饿。这是一种类似于老僧入定的状态,除非有什么特殊情况否则如果想把他从这种状态里拉出来是非常困难的。

解雨臣进入房间便看到这一幕。

吴邪跪在毛绒绒的地毯上,地图大开平坦在单人床上,他一边皱着眉头一寸一寸地去看地图上标注的位置,一边下意识咬着食指指节,这是他这两年间养成的习惯,食指上第二个关节附近都被他咬出了一层薄茧。

解雨臣轻轻叹了口气,脱了鞋走入房内,将带回来的饭菜放在一旁的电视柜上。

这段时间正是洛阳牡丹节后不久,不少外来游客还未离开,大部分旅馆都依旧满员,他们来得晚,人又多,只能定了星级不高的经济型酒店,但没想到,房间里居然连个书桌都没有。

“……小邪,吃饭了。”解雨臣坐到自己的床上,盯着入定了的吴邪看了一会儿,确定他居然真的完全没有留意到自己进来了,才无奈地出言提醒。

没反应。解雨臣只好提高了音量又喊了一声,外带伸脚过去踢了踢吴邪的背。

“……嗯。”吴邪无意识应了一句。

“哗——”解雨臣火起,几步走上去,一把抽掉地图册。

“你干什么?!”吴邪蓦地抬头,手一探就死死扣住了小花的手腕,那眼中藏着的狠戾还来不及掩饰,毫不掩饰地暴露了出来。

解雨臣一愣。吴小佛爷。他的脑中不知为何闪过这个称呼。

“……小花?”吴邪却是立刻反应了过来,显然他立刻就意识到自己刚刚无意识行为,他连忙放开手并且笑了笑,凶狠的神情迅速褪了下去:“怎么了?抱歉,我刚刚没有注意到你进来。”

“……没什么。”解雨臣并没多说什么,只是收回手,接着这个动作,他走到电视柜旁拿过餐盘:“先吃饭吧,等会儿再看。”

吴邪连忙千恩万谢地接过来。

经济型酒店的伙食不咋地,这是解雨臣从外面带回来的外卖。

大概是为了弥补刚才的失态,吴邪明明腹中不饿,却假装埋头吃的正香,他能够感觉到解雨臣的视线,也感觉得出他视线当中的其他东西,但他现在并不想解释,也不想回应这份类似于同情、类似于悲哀一样的情感。

“我请好了向导,明天一早出发。”解雨臣看了他好一会儿,轻叹一声。

第八十五章

虽说是在洛阳城里停留了一天,但想要进斗还是得跋山涉水,他们按照原先的计划是准备从陆路进发,但由于这段时间游客众多,来往行车极其的不方便,而向导在得知他们并非来赏牡丹之后便推荐他们从水路走。

这向导是洛阳土生土长的当地人,看年纪也就四十来岁,胡子拉碴的,有些不修边幅。

沿途听他介绍,说是洛阳河渠密布、水系丰富,分属黄河、淮河和长江三大水系,黄河、洛河、伊河、清河、磁河、铁滦河、涧河等10余条河流蜿蜒其间。而且洛阳境内山脉也不少,由伏牛山、崤山、熊耳山、外方山四大山系构成。

这洛阳城简直如同一张山水系大网,难怪古代帝王纷纷看中了这块风水宝地。

“听说各位老板想要去伊洛河交汇处瞧瞧?”向导小李一边控制着船行进的方向一边和吴邪他们搭话。可能是和洛阳城的地势地貌有关,由于处于黄河的下游,水面趋向平缓,而吴邪他们人手又多,快艇太过招摇,最后便还是选择了比较悠闲用作观光游览的游览船。

“是啊,洛阳市内太过商业化,更何况城里游客实在太多了,都看不见什么古代遗迹,我们便想到其他地方游览一下。”吴邪一边看风景一边和小李攀谈:“听说这里曾经是大禹治水的地方,我们这些朋友都挺感兴趣的。”

“没想到还有到这种地方来旅游的驴友啊。”小李不以为然地耸耸肩,他一直认为所谓驴友都应当跑到深山老林这种尚未开化的地方去进行旅游探险,看河什么的太没意思了吧。虽说这伊洛河在洛阳境内,但洛阳城只是其中很小的一块,他们差不多在河上行驶了大半天才到达伊洛河的源头。

人们常说大河向来依山而流,这话果然不错。天色还暗的时候,他们已经进入了无人地区。此块区域山林密布,别说游客了,就连个当地人都见不到。

解雨臣和小李谈妥了接洽事宜,小李很快就返程回城。

“我让他不用过来接我们,我们会自己从另一头回去。”解雨臣翻开手机看了看,尚未进入山林,信号已经相当微弱。人类适合生活于平原地区,此处已近似丘陵地带,自然是地广人稀。

“嗯。”吴邪点点头,无言地扫视周围的群山,他隐约觉得有些奇怪,但无法纵观全局他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而黑眼镜和胖子则一早就去勘测地形了,到现在还没有回来。

而另一边,阿根正在旁边指挥伙计们整理行李,趁着天色未暗,他们还要再深入一段,寻找扎营之处。

“小——天——真——”吴邪正思索着,眼角一扫远远地就听见胖子在那里动作着,他一边急切地朝这里招手,一边刻意压低了声音夸张地动着嘴巴,像是有了什么重要发现。

吴邪和解雨臣对视一眼,快步赶过去。

“有什么情况?”吴邪一边问一边从胖子手里接过望远镜。

“好像有人。”胖子大手一拍压低了他的肩膀,带着他的身体往旁边转。

望远镜圆圆的镜头里是一片翠绿,吴邪晃了一圈什么都没有发现,正准备让胖子再指点的更清楚一些,就见镜头的一角有蓝光一闪。

这是什么?他连忙调整了焦距,将镜头拉近,竟是一张蓝色的纸片!

“矿泉水瓶?”吴邪放下望远镜,诧异地问。

这块地区绝对不是什么旅游胜地,怎么会有一张矿泉水瓶的包装纸落在这里,莫非,已有人捷足先登?

“所有人先原地待命,加强警戒。老五你带两个伙计到周围去看一看。”解雨臣立刻打开军用无线通讯器低声吩咐:“这块区域可能有其他人,注意隐蔽。”

“先别自己吓自己。”吴邪眯起眼看了看周围的环境:“不管怎么说,即使已经有人捷足先登,那也是他们在明,我们在暗。”

他们正说着话,就见黑眼镜正跟顽猴似的从高处跳下来。

“嘿咻!”黑眼镜敏捷地单膝落地,迅速调整身体重心以化解前冲的惯性。

“这里看起来可不是个墓葬的好地方。”黑眼镜拍了拍衣服上的灰,勾起一抹笑:“水势会带走财运,没有人会在这里建墓地的,除非他想一贫如洗穷十代。更何况山水以这种方式排列,会将灵气完全囤积在当中,若是此地掩埋尸体,相当于养精怪。”

“啥?”胖子最先不能接受这个答案,不受控制地大喊一声。折腾了半天他们找错地儿了?

吴邪不答,摆弄着机器,一一查看黑眼镜从高处俯拍下来的情况。他们虽然通过电子卫星图查看过这里的山势和水势,但毕竟不如实地考察看得更为清晰。

他将图片传入电脑,将其与古语帛书破解出来的十六卦形态进行变形、重合以及比较。

“……没错,应该就是这里。”吴邪看了好半天,才缓缓吐出一句话:“古语帛书上所指出的可能原本就不是一个斗……”

他顿了顿又继续说:“有可能是个祭祀的场所。”

吴邪的猜测是有根据的。中国的墓葬系统虽然是从周朝末期才开始广泛盛行,到秦朝到达顶端,但其实早在夏朝,由于“人死但灵魂不灭”的观念普遍存在,反映在丧葬上便是将死者厚葬。1957年河南偃师二里头遗址曾经发掘了一处墓穴,其中就有相当丰富的陪葬品。

那时人类对于风水的重视程度要远远高于现代人,建设墓葬既为死者考虑,也充分为后人着想,自然不会将其建立在不适宜于保财保运的穴位。而正因为夏朝人信鬼神,和丧葬系统并存甚至更为重视的便是祭祀系统。

但对于选址,祭祀地和陵墓对于风水的要求恰巧相反。墓葬的穴位需保财保势保运,而祭祀地的风水选择却恰恰大相径庭,一般都会选择高地或者河流源头,以山水灵气集中为其要义,他们认为灵气集中之处便是神灵所在之地,在这种地方祭祀更容易与神灵交流,并获得眷顾。

远古时代,人类生存靠天吃饭,他们崇拜力量,而祭祀便是从那时开始盛行。夏朝时期便已设置有卜人、卜士和巫三个官衔以祭天和求雨。祭祀,虽然从孔子儒家礼仪开始才广泛被人们所熟知和记录,但其实作为华夏礼典的一部分,早在远古时期便已十分盛行。

而祭祀对象,一般是天神、地袛和人鬼。天神称祀,地袛称祭,宗庙称享,祭祀多为事神致福。按照一定的仪式,向神灵致敬和献礼,请它帮助人们达成靠人力难以实现的愿望。“受人钱财,替人消灾。”人们把这一人间的通则加于神灵身上,便成为祭祀的心理动因。

而相比现在社会象征性的祭祀活动,远古的祭祀活动极端血腥并且野蛮。尤其是原始宗教,在奴隶社会中,所谓的祭品多是活人或者人血。

“祭祀地啊……”胖子摸着下巴,不由自主地想起当初山东瓜子庙的那片积尸地。

若是自愿成为祭品的还好说,如果是战后的奴隶……胖子不由呲了呲牙,估计怨气不小。

派出去的伙计很快就传回来了消息,说是附近没有发现什么异常情况,吴邪没多说什么,只是指挥他们尽快找地方扎营。黑眼镜则带着几个机灵的伙计前去探路,既然是祭祀场所,那一定会有地上建筑,即使经过千年的风吹雨打已不复存在,但想必断壁残垣还是能找到的。